A. 企業盡職調查的原則
法律分析:1、證偽原則 站在「中立偏疑」的立場,循著「問題-懷疑-取證」的思路展開盡職調查,用經驗和事實來發覺目標企業的投資價值。2、實事求是原則 要求投資經理依據創業投資機構的投資理念和標准,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上對目標進行調查,如實反映目標企業的真實情況。3、事必躬親原則 要求投資經理一定要親臨目標企業現場,進行實地考察、訪談,親身體驗和感受,而不是根據道聽途說下判斷。4、突出重點原則 需要投資經理發現並重點調查目標企業的技術或產品特點,避免陷入眉毛鬍子一把抓的境地。5、以人為本原則 要求投資經理在對目標企業從技術、產品、市場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的同時,重點注意對管理團隊的創新能力、管理能力、誠信程度的評判。6、橫向比較原則 需要投資經理對同行業的國內外企業發展情況,尤其是結合該行業已上市公司在證券市場上的表現進行比較分析,以期發展目標企業的投資價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五十四條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並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B. 什麼是盡職調查
什麼是企業盡職調查?
通常企業進行融資計劃,發行股份並上市,或者要進行收購合並資產重組時。投資機構和中介服務機構需要對企業進行全面的盡職調查。
盡職調查的作用
盡職調查可以讓相關的機構深入了解企業,排查企業可能存在的經營風險和存在的瑕疵。同時,進一步了解企業的經營業績和價值。幫助企業針對性地解決其存在的不足問題。完整全面的盡職調查通常包括三個層面,分別是財務盡職調查,法律盡職調查和業務盡職調查。
財務盡職調查
主要為了摸清企業的經營業績,確定其收入和利潤等數據的真實性。了解其成本,支出和收益情況。
確定企業的負債情況和擁有的資產情況,包括企業是否存在隱形負債,資產權利是否完全,也了解企業財務管理的規范性,和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從而確定企業的財務風險和稅務風險。投資者最擔心的就是財務造假,假如叄師定非利潤造假500萬,按照十倍使用率算,那麼我們的估值就增加了五千萬,其中利潤是非常之高的;
法律盡職調查
用於了解企業是否存在歷史遺留的法律問題,確定企業擁有完整的行業內相關業務所必須的資質和許可。了解企業所擁有資產,法律權利的完整情況。確定企業高管及核心人員是否符合資格要求,以及企業的勞動關系是否存在勞務糾紛。並掌握企業現有和可能發生的法律訴訟以及仲裁情況,確定企業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管理,三會議層的結構和公司治理情況等。
業務盡職調查
目的是了解企業真實的主營業務。以及各類產品服務的比重情況和產品服務內容。並深入熟悉企業的商業模式和采購,研發,生產,銷售,售後等等相關的業務流程情況。
用於確定企業業務所需資質和許可是否齊全,企業所在行業的市場規模和發展前景。並掌握行業的競爭情況,如包括了哪些競爭對手以及各自的優劣勢的區別,掌握企業所在行業的產業鏈進入壁壘和相關的行業政策的影響等。了解並分析企業的技術和研發優勢,清楚企業未來的業務發展規劃。
盡職調查的流程
盡職調查需要查找並收集企業的所有財務法律業務相關的詳細資料,並進行整理統計,分析。同時還需要親自前往企業進行現場調查,對企業的高管,股東,核心技術人員進行訪談。確保盡職調查中取得的信息真實,完整,有效。在長達一兩周的詳盡調查後。
調查人員需要起草並完全盡職調查報告,詳細闡述企業全面的起本情況。並指出企業存在的相關風險和問題。對企全方面了解企業的基本情況,並將獲得的信息和資料進一步對比,驗證,核實。確保業提出有效的整改建議和專業意見,同時協助企業進行優化整改,令企業更加規范化經營。
C. 企業盡職調查怎麼做
一百個人可以演出一百個哈姆雷特。盡職調查也是,每一個風控調查人員在現場進行工作的時候,都可以有自己的一套東西,重點在於,什麼樣的方式是最適合自己的,能夠讓你收集到自己需要的信息,並為最終的評估提供支持,那就是好的盡調方式。本文介紹一下企業盡職調查怎麼做,審查哪些清單。
一、審閱債權檔案
1,審閱貸款資料:貸款原因、用途、經營狀況、所投項目、形成不良的原因、被催收過程、還款措施和意願、還款記錄、固定資產投資、應收債權、對外投資、賬戶等、關聯企業(人)或分支機構。
2,審閱主體資料:主體資格、企業性質、經營狀態、經營范圍、股東構成、股權比例、上級單位、實際控制人、歷史名稱變更、公章樣式演變等。,
3,審閱財務資料:股東的出資方式、金額、時間,出資是否完成;驗資賬戶;財務數據(存貨、固定資產、對外投資、長期投資、應收賬款、長短期負債、應付賬款、所有者權益、營業收入)。
4,審閱其他資料:(1)有否惡意處分、減損、影響財產和抵押物及其價值;(2)之前提供的各種資料是否有重大虛假;(3)有否在債務人分立、合並、改制、重組後新舊企業均不予確認原借貸債務的情形;(4)有否逃避、拒簽債權人的催收資料;(5)有否通過非正常關聯交易抽逃、轉移利潤資產;(6)股東、法定代表人有不正常變更。
二、查閱工商檔案
1,審閱設立材料:(1)債務人的主體資格、股權構成、法定代表人及高管人員等基礎信息;(2)債務人的出資數額、方式以及出資是否到位等信息;(3)債務人用於注冊的場地的權屬情況、使用性質;(4))其他例如資金來源證明、銀行賬戶、實物出資明細等信息;(5)經營范圍是否有場地(物業)出租等。
2,審閱年檢資料: (1)財務報表;(2)財務人員名稱及變化;(3)分支機構;(4)關聯債務人;(5)應收債權、對外投資項目、銀行賬戶等財產線索。,
3,審閱歇業資料: (1)歇業或吊銷營業執照的時間和原因;(2)有否承擔債權債務的主體;(3)注銷手續是否齊全、合法,有否承責聲明;(4)有否無償接收、調撥債務人財產的情形;(5)債務人解散後有否惡意行為。4,審閱整個檔案及結合其他證據,判斷債務人有否存在:(1)人格混同嫌疑;(2)股東或老闆有否濫用權力損害債權人利益的嫌疑。
三、查找關聯企業(人)
風險預警網服務於企業風險發現,基於投資關系、司法涉訴關系、股東關系以及行政處罰類等多類信息,剖析目標企業的關聯信息,發掘標的企業潛在風險;通過監控標的企業的工商變更、裁判文書、關聯企業動態、失信信息等異常情況,提升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對創新業務的覆蓋面,完善全業務、全流程、全口徑風險管理、增強信貸類、非信貸類的全資產管理能力,提高風險管理全覆蓋水平,加強基於大數據和互聯網的風險管理體系建設,以大數據分析、智能化判斷、精準化管控的新型風險管理方式轉變,實時掌握標的企業風險信息。
四、走訪現場
情形—:債務人不在原址經營
情形二:債務人仍在原址經營
如條件允許,可通過靈活方式繼續核查債務人以下情況:
1,經營情況:(1)債務人是否正常經營;如是則經營什麼業務;近年經營情況及盈利情況;(2)債務人的設備或部分物業是否出租給第三人經營;如有,則了解租期、租金標准、何人收取租金及收取方式;(3)債務人有否承包給第三人經營;如有,則了解期限、承包金標准、何人收取承包金及收取方式;(4)債務人有否重組、改制;(5)債務人對未來發展有何打算。
2,員工情況:(1)債務人員工人數,在崗人數,離、退休人數;(2)員工是否已經安置好;如未,有否安置方案;(3)有無拖欠員工的集資款;(4)有無拖欠員工的社保費用;(5)有無拖欠員工的工資和經濟補償金。
資產負債情況:(1)大致的負債情況;(2)大致的資產情況;(3)大致的訴訟(被追債)情況。,
3,還款意願:債務人及其上級部門對償還債務的態度及意願。
五、調查訴訟情況
風險預警網收錄海量各級人民法院判決文書、企業/個人案件信息、法院執行信息、稅務信息、行政執法信息、催欠信息等並每日更新。信息完整,內容真實,查詢簡便,實時查詢企業的工商變更、經營異常、開庭公告、裁判文書、失信信息、網貸逾期信息,環保執法信息,股權出質、動產抵押、股權凍結等信息,幫助用戶及時掌握企業異常情況。
1、查明債務人的欠債情況,包括:(1)債權人名稱、金額;(2)有否抵押物、查封物;(3)訴訟或執行的進展等。
2、查明債務人的欠債性質:(⑴)自身之債;(2)擔保之債;(3)民間借貸。
D. 上市公司對外投資是否一定要做盡調或審計評估
一般公司會在章程中規定對外投資的規模,一般的是董事會通過,大的可能要涉及
臨時股東大會
通過,而盡調或審計評估之後才能對被投資方有一個書面的認識知識,同時可以減少決策人的個人風險,一般公司都會作,除非是
一人公司
,老闆說了算,上市公司是一定要作的。
E. 上市公司的盡職調查都包括什麼內容
上市公司盡職調查提綱
一:公司基本情況
二:行業與公司競爭力分析
三:企業經營狀況
四:財務狀況
五:固定資產與土地使用權
六:人事體制,人員基本情況及福利情況
七:重大合約及法律訴訟事項
八:項目投資及收購兼並狀況
九:公司發展規劃。
F. 如何做盡職調查
盡職調查又叫做「審慎調查」,是指在企業在收購過程中收購者對目標公司的資產和負債情況、經營和財務情況、法律關系以及目標企業所面臨的機會與潛在的風險進行的一系列調查。是企業收購兼並程序中最重要的環節之一,也是收購運作過程中重要的風險防範工具。調查過程中通常利用管理、財務、稅務方面的專業經驗與專家資源,形成獨立觀點,用以評價並購優劣,作為管理層決策支持。調查不僅限於審查歷史的財務狀況,更著重於協助並購方合理地預期未來,也發生於風險投資和企業公開上市前期工作中。
盡職調查的具體內容主要覆蓋目標公司的運營、規章制度及有關契約、財務等方面,其中商業運營分析、財務稅務情況和法律法務情況這三方面是調查的重點。
由於盡職調查涉及的內容繁多,對實施盡職調查人員的素質及專業性要求很高,因此,私募股權基金往往會聘請專業機構,如管理咨詢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及律師事務所等協助調查,為其提供全面的專業性服務。
盡職調查的3個層面
盡職調查一般包括針對一切與該並購有關的事項所進行的調查分析,我們一般將他們分為3個層面:
1.戰略層面盡職調查:評估目標公司的商業模式及業務前景,其中包括判斷市場發展潛力,業務吸引力,以及競爭狀況等商業風險;
2.法律層面盡職調查:分析合同和其他文件,評估是否存在潛在的法律風險及訴訟案件;
3.財務層面盡職調查:判斷公司賬目是否一致,評估實際資產和負債狀況及稅務風險。
G. 投資中說到的盡調是什麼意思
即盡職調查。
盡職調查亦譯「審慎調查」。指在收購過程中收購者對目標公司的資產和負債情況、經營和財務情況、法律關系以及目標企業所面臨的機會與潛在的風險進行的一系列調查。是企業收購兼並程序中最重要的環節之一,也是收購運作過程中重要的風險防範工具。
(7)投資上市公司盡調擴展閱讀:
盡職調查流程:
對於一項大型的涉及多家潛在買方的並購活動來說,盡職調查通常需經歷以下程序:
1.由賣方指定一家投資銀行負責整個並購過程的協調和談判工作。
2.由潛在買方指定一個由專家組成的盡職調查小組(通常包括律師、會計師和財務分析師)。
3.由潛在買方和其聘請的專家顧問與賣方簽署「保密協議」。
4.由賣方或由目標公司在賣方的指導下把所有相關資料收集在一起並准備資料索引。
5.由潛在買方准備一份盡職調查清單。
6.指定一間用來放置相關資料的房間(又稱為「數據室」或「盡職調查室」)。
7.建立一套程序,讓潛在買方能夠有機會提出有關目標公司的其他問題並能獲得數據室中可以披露之文件的復印件。
8.由潛在買方聘請的顧問(包括律師、會計師、財務分析師)作出報告,簡要介紹對決定目標公司價值有重要意義的事項。盡職調查報告應反映盡職調查中發現的實質性的法律事項,通常包括根據調查中獲得的信息對交易框架提出建議及對影響購買價格的諸項因素進行的分析。
9.由買方提供並購合同的草稿以供談判和修改。
H. 投資人投資一家公司怎麼進行盡職調查
法律分析:盡職調查發生在投資人和被投資企業達成合作意向後,投資人對被投資企業的相關事項,做現場調查、資料分析。盡職調查通常是在一家企業公開發行股票(上市)或者企業收購等項目中,主要是對被投資企業的財務和法律進行調查,調查的內容最基礎的是被投資企業在本行業內從事的研究或者業務,投資人會實地考察你的公司以及你公司員工的工作內容,會選擇在工作日去考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九條 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
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I. 上市公司盡職調查需要多長時間
視公司的具體情況而定,一般1-3年。
盡職調查後對會公司整體作出判斷,並出具上市計劃,如果公司歷史沿革沒有大的問題,並且報告期內財務報表均能用的話,可盡快完成改制輔導,著手進行申報材料的製作。
申報材料製作後,需要接受證監會的受理,初審,反饋,然後開始排隊上發審會,這段時間一般要半年左右,視前面排隊家數而定。
所以一般最順利也要1年左右,如果公司有重大問題要解決,或是財務報表不能用,那麼3,4年甚至更長時間都是可能的。
(9)投資上市公司盡調擴展閱讀:
盡職調查概述
一、盡職調查的概念
盡職調查又稱謹慎性調查,是指投資人在與目標企業達成初步合作意向後,經協商一致,投資人對目標企業的歷史數據和文檔、管理人員的背景、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和資金風險做一個全面深入的審核,通常需要花費3-6個月時間。
二、盡職調查的目的
簡單講,盡職調查的根本原因在於信息不對稱。融資方的情況只有通過詳盡的、專業的調查才能摸清楚。
1、發現項目或企業內在價值
投資者和融資方站在不同的角度分析企業的內在價值,往往會出現偏差,融資方可能高估也可能低估了企業的內在價值。
因為企業內在價值不僅取決於當前的財務賬面價值,同時也取決於未來的收益。對企業內在價值進行評估和考量必須建立在盡職調查基礎上。
2、判明潛在的致命缺陷及對預期投資的可能影響
從投資者角度講,盡職調查是風險管理的第一步。
因為任何項目都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比如,融資方過去財務帳冊的准確性;
投資之後,公司的主要員工、供應商和顧客是否會繼續留下來;
相關資產是否具有融資方賦予的相應價值;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導致融資方運營或財務運作出現問題的因素。
3、為投資方案設計做准備
融資方通常會對企業各項風險因素有很清楚的了解,而投資者則沒有。
因而,投資者有必要通過實施盡職調查來補救雙方在信息獲知上的不平衡。
一旦通過盡職調查明確了存在哪些風險和法律問題,買賣雙方便可以就相關風險和義務應由哪方承擔進行談判,同時投資者可以決定在何種條件下繼續進行投資活動。
J. IPO業務的盡職調查主要包括哪些內容呢
IPO盡職調查的內容涉及企業的諸多方面,主要包括公司的基本情況、業務技術、同業競爭與關聯交易、高管人員、組織結構與內部控制、財務與會計、業務發展目標、募集資金運用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弄明白企業是否具有持續經營能力、是否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歷史經營是否全部合法合規等。
第一,企業是否具有持續盈利能力,是IPO中最核心的內容。證監會非常忌諱企業在上市之後很快出現「業績變臉」,往往會對業績變臉上市公司的保薦券商施加最嚴格的處罰。同時,企業歷史數據的可信度也是券商核查工作的重點,證監會如發現企業財務造假問題,除非保薦機構能證明自己已經盡責,不然項目組成員將承擔重大責任。
第二,企業是否具有獨立的的法人地位,保持獨立性。這要求企業在業務、財務、機構、資產、人員等各方面都獨立於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
第三,企業經營是否合法合規。合法合規涉及企業的方方面面,這要求企業和主要股東至少在申報上市材料覆蓋的前三年內,都是清清白白的,比如沒有受到司法機關、行政機關的處罰、沒有欠別人的錢到期不還、沒有重要訴訟和仲裁等情況。同時,企業從誕生之日起,股權歷史沿革也不能存在瑕疵。這需要保薦券商對企業的歷史沿革、經營管理、資產產權、訴訟仲裁等情況進行全面細致的核查,必要時還需要協調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無違規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