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創業板是注冊制還是核准制
創業板上市是核准制。
創業板實施漲停20%時間為2020年8月24日。創業板新規規則:股票漲跌幅度限制為20%,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設置漲跌30%、60%兩檔停牌指標,各停牌10分鍾;允許投資者在競價交易收盤後,按照收盤價買賣股票;取消暫停上市、恢復上市環節、交易類退市不再設置退市整理期。
拓展資料
一、創業板核准制和注冊制的區別如下:
1.在上市上的區別:核准制下發行人在申請發行股票時,不僅要充分公開企業的真實情況,而且必須符合有關法律和證券監管機構規定的必要條件,證券監管機構有權否決不符合規定條件的股票發行申請;而注冊制下證券發行申請人依法將與證券發行有關的一切信息和資料公開, 製成法律文件,送交主管機構審查, 主管機構只負責審查發行申請人提供的信息和資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同時取消「近一期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的要求。
2.在退市上的區別:創業板注冊製取消暫停、恢復上市制度;達到退市標準直接退市。 總之,創業板注冊制與創業板核准制相比,其發行成本低、審核時間短、上市效率高的優勢。
二、創業板
1.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Second-board Market)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與主板市場(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類證券市場,專為暫時無法在主板市場上市的創業型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 創業板是對主板市場的重要補充,在資本市場佔有重要的位置。中國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碼以「300」開頭。
2.創業板與主板市場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寬松,主要體成立時間,資本規模,中長期業績等的要求上 。創業板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突出,但有很大的成長空間。可以說,創業板是一個門檻低、風險大、監管嚴格的股票市場,也是一個孵化創業型、中小型企業的搖籃。
Ⅱ 創業板注冊制開始時間
創業板注冊制開始時間為2020年8月24日。
補充資料
1、2020年4月27日,中央深改委會議審議通過創業板改革方案,到8月24日創業板注冊制首批18家企業上市,僅僅歷時119天,以注冊制為核心的一系列基礎制度開始緊鑼密鼓落地。
2、創業板注冊制是承前啟後的關鍵一環,它的落地,意味著注冊制正從科創板「試驗田」邁向「深水區」。
(2)創業板新規實施時間擴展閱讀:
一、申請創業板注冊制股票首次上市條件: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發行人申請股票首次發行上市的,應當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標准中的一項,發行人的招股說明書和保薦人的上市保薦書應當明確說明所選擇的具體上市標准:
1、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
2、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1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人民幣1億元;3、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5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人民幣3億元。
溫馨提示: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的孰低者為准,所稱凈利潤、營業收入均指經審計的數值。
二、創業板注冊制來了還能打新嗎?
可以,創業板注冊制只是改變了創業板的上市規則(注冊制指的是企業上市時,將上市資料提交給相關機構進行申報,相關機構對報告進行審查,不進行審核的發行方式),不影響打新,只要開通創業板許可權,有深市打新的市值即可打新。
三、創業板開通條件:
1、兩年的股票交易經驗;
2、C4及以上的風險承受能力;
3、開通前2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10萬元及以上。
四、創業板注冊制下新規:
1、漲跌幅度限制由10%放寬至20%;
2、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
3、允許投資者在競價交易收盤後,按照收盤價買賣股票;
4、優化盤中停牌機制,設置漲跌30%、60%兩檔停牌指標、各停牌10分鍾;
5、取消暫停上市、恢復上市環節、交易類退市不再設置退市整理期,豐富和完善了退市指標。
Ⅲ 創業板預告2020新規
法律分析:2020年新規規定創業板需要披露一季報,半年報,三季報和年報,其中半年報和年報業績變動50%強制披露預告,一季報和三季報預告自願披露,2021年6月1日之後創業板只需披露半年報和年報,一季報,三季報自願披露。注意不是預告,而是季報都不強制披露,公司自願披露。
法律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
1.1 為規范公司股票、存托憑證、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換公司債券)及其他衍生品種(以下統稱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上市行為,以及發行人、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的信息披露行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本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創業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規則。
1.2 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在本所創業板的上市和持續監管事宜,適用本規則;本規則未作規定的,適用本所其他相關規定。
1.3 發行人申請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在本所創業板上市,應當經本所審核同意,並在上市前與本所簽訂上市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有關事項。
1.4 發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股東或存托憑證持有人、實際控制人、收購人、重大資產重組有關各方等自然人、機構及其相關人員,破產管理人及其成員,以及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相關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本規則和本所發布的細則、指引、通知、辦法、指南等相關規定(以下簡稱本所其他相關規定),誠實守信,勤勉盡責。
1.5 本所依據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本規則、本所其他相關規定和上市協議、相關主體的聲明與承諾,對第 1.4 條規定的主體進行自律監管。
Ⅳ 創業板漲跌幅限制20%什麼時候開始
2020年4月27日,創業板正式明確將試點注冊制改革。6月12日,創業板注冊制落地。8月24日,注冊制首批上市,新交易規則正式施行。
所以目前創業板已經開始實施20%漲跌幅了。
具體注冊制下的交易規則變化:
漲跌幅限制:股票漲跌幅限制由10%調整為20%,新股上市前五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注冊制新股上市後所有的創業板股票的漲跌幅都將調整為20%
盤後定價交易:【申報時間】9:15-11:30、13:00-15:30【交易時間】:15:05-15:30按時間優先原則以固定收盤價撮合交易。
單筆申報數量:100股<=單筆市價申報<=15萬股、100股<=單筆限價申報<=30萬股
價格籠子:連續競價階段限價申報價格範圍 買入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 賣出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
臨時停牌機制:無漲跌幅限制下,當日盤中較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30%、60%,各停牌10分鍾,跨越14:57的,於當日14:57復牌
融資融券:上市首日即可
風險警示: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冠以ST;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冠以*ST
簡化退市流程:取消暫停上市,恢復上市環節;交易類退市不再設置退市整理期
Ⅳ 創業板新規什麼時候實施
創業板新規是8月24號開始執行的,漲跌幅控制在20%。
Ⅵ 創業板20%什麼時候實施
創業板實施20%時間為2020年8月24日。新交易規則下的創業板除了放寬漲跌幅限制比例外,還有引入盤中臨時停牌機制、新增盤後定價交易、在連續競價期間增設價格籠子、設置單筆最高申報數量上限、優化兩融交易機制、實施ST風險警示、強化退市機制七大規則。
(6)創業板新規實施時間擴展閱讀:
創業板新規規則為:
1、股票漲跌幅度限制為20%,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
2、設置漲跌30%、60%兩檔停牌指標,各停牌10分鍾;
3、允許投資者在競價交易收盤後,按照收盤價買賣股票;
4、取消暫停上市、恢復上市環節、交易類退市不再設置退市整理期。
根據《創業板改革並試點注冊制總體實施方案》規定,個人投資者參與創業板交易應當符合前20個交易日,日均賬戶內資產不低於人民幣10萬元並且具備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
Ⅶ 交易不滿兩年怎麼開通創業板
證券賬戶不滿2年是沒有辦法開通創業板的,想要開通創業板不比之前,即使不滿2年只要簽訂一份特殊風險提示就可以開通了。自從2020年4月28日發布新規之後,後面投資者想要開通創業板必須要同時滿足三大條件,不然無法開通。
根據目前A股市場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的規定,想要開通創業板必須要滿足以下三大條件:
條件一:證券交易瞞2年,意思就是只要你的證券賬戶開通達到2年時間就已經滿足條件之一。
條件二:證券賬戶風險評級在「積極型」以上,如果是積極型以下的評級也是無法開通的。
條件三:證券賬戶2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10萬及以上,只要不符合這個條件,也是無法申請開通創業板的。
以上就是創業板開通的新規,這個新規就是硬性條件,必須要同時滿足三大條件,三大條件缺一不可。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辦法(2020年修訂)》的要求,開通創業板硬性要求: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1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2、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
因此,交易經驗不滿兩年不能開通創業板,其中2年經驗是從投資者第一次買賣股票開始計算的,同時,在不同的證券公司交易經驗時間是可以合並計算的。
開通創業板之後,投資者可以參與創業板的個股交易以及新股、新債的申購活動,同時,需要注意的是,創業板個股與a股股票相比較,其漲跌幅比較大,即漲跌幅限制為20%,與主板股票相比較,其風險性和收益性都要高一些,投資者在交易這些個股時,應合理的控制其倉位,把握好風險性。
Ⅷ 創業板什麼時候實行新的交易規則
您好,《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交易特別規定》目前處於徵求意見階段,具體執行時間請您留意交易所公告。
Ⅸ 創業板注冊制正式實施時間是什麼時候
2020年6月12日
2020年6月12日,證監會發布了《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專行)》、《創業板上市公司屬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創業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和《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與此同時,證監會、深交所、中國結算、證券業協會等發布了相關配套規則。宣告證監會創業板改革和注冊制試點開始。
(9)創業板新規實施時間擴展閱讀:
證監會透露,這次改革將重點解決兩個問題:在科創板的基礎上,擴大注冊制試點,為存量板塊推行注冊制積累經驗;增強對創新創業企業的包容性,突出板塊特色。縱觀改革方案,改革將把握「一條主線」和「三個統籌」。「一條主線」,即實施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股票發行注冊制,提高透明度和真實性,由投資者自主進行價值判斷,真正把選擇權交給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