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創業板股票想要上市,需要什麼樣的條件
創業板上市,往往主要目的就是為了幫助新興公司提供一種集資的途徑,以期幫助公司進行業務的發展以及擴張。對於一家企業來說,在發展的過程中,創業板上市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緩解,那麼,創業板上市流程及條件有哪些?
二、什麼是創業板上市指交易所主板市場以外的另一個證券市場,其主要目的是為新興公司提供集資途徑,助其發展和擴展業務。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大多從事高科技業務,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較好。
三、公司治理結構要求:(1)擬上創業板公司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審計委員會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
(2)擬上創業板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了解股票發行上市相關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
(3)擬上創業板公司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所持擬上創業板公司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Ⅱ 企業想要在創業板上市需要滿足一定的要求,對此你了解多少
現在很多人都想開公司,的確開公司是一個非常賺錢的事情,而且對於很多人來說,創立自己的企業就是自己的夢想,其實小編還是非常支持大家去創辦公司的。企業想在創業板上市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對此你了解多少呢?
當然一個企業想要在上市的市場之中獲得相應的發展,那麼肯定就有一定的業務能力。如果這個企業只有規模和資金,但是企業的內部沒有能力的話,也無法在市場上獲得相應的發展前景,而且在上市的市場上進行發展,這些企業還在成長階段,因此必須要具備競爭能力。
Ⅲ 創業板開通需要什麼條件
2020年4月28日起,新申請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的個人投資者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資產要求:申請開通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1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2、交易經驗: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
交易經歷的計算:個人投資者參與A股、B股、存托憑證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股票交易的,才可計入其參與證券交易的時間。
相關交易經歷自投資者本人一碼通下任一證券賬戶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及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發生首次交易起算。首次交易日期可通過證券公司向中國結算查詢。
拓展資料:1、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Second-board Market)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與主板市場(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類證券市場,專為暫時無法在主板市場上市的創業型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 創業板是對主板市場的重要補充,在資本市場佔有重要的位置。中國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碼以"300"開頭。
2、創業板出現於上世紀70年代的美國,興起於90年代,各國政府對二板市場的監管更為嚴格,其核心就是「信息披露」。除此之外,監管部門還通過「保薦人」制度來幫助投資者選擇高素質企業。在證券發展歷史的長河中,創業板剛開始是對應於具有大型成熟公司的主板市場,以中小型公司為主要對象的市場形象而出現的。
3、創業板與主板市場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寬松,主要體現在成立時間,資本規模,中長期業績等的要求上 。創業板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
Ⅳ 深交所創業板施行注冊制後,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上市條件是什麼
發行人申請在創業板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是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創業板發行條件;
二是發行後股本總額不低於3000萬元;
三是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四是市值及財務指標符合《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標准(關於一般企業、具有表決權差異安排的企業、紅籌企業等具體的市值及財務指標詳見本文問題2、問題3、問題4);
五是深交所要求的其他上市條件。
紅籌企業發行股票的,上述第二項調整為發行後的股份總數不低於3000萬股,上述第三項調整為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份總數超過4億股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紅籌企業發行存托憑證的,上述第二項調整為發行後的存托憑證總份數不低於3000萬份,上述第三項調整為公開發行的存托憑證對應基礎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發行後的存托憑證總份數超過4億份的,公開發行存托憑證對應基礎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10%以上。
Ⅳ 創業板上市條件和要求有哪些
(一)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三)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兩千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四)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條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二十二條上市公司設獨立董事,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一百二十三條上市公司設董事會秘書,負責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籌備、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東資料的管理,辦理信息披露事務等事宜。
Ⅵ 創業板注冊制上市條件
業板注冊制上市條件當前在這些方面有變動,即一是適當完善盈利上市標准,要求「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於5000萬元」或者「預計市值不低於1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1億元」。二是取消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的要求。三是支持已盈利且具有一定規模的特殊股權結構企業、紅籌企業上市。四是明確未盈利企業上市標准。
從這里來看,創業板在實現注冊制之後,它的機制有了不少的變化,也就說具體上市市值和財務指標分為三套:
【1】一般企業(至少需符合一項):第一是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於5000萬元;第二是預計市值不低於1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1億元;第三是預計市值不低於5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3億元。
【2】紅籌企業(至少需符合一項):第一是預計市值不低於100億元,且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第二是預計市值不低於5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5億元。
【3】特殊股權結構企業(至少需符合一項):第一是預計市值不低於100億元,且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第二是預計市值不低於5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5億元。
綜上所述,這就是改革後的創業板注冊制上市條件。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新編金融法小全書(第五版)》
Ⅶ 創業板上市條件
一、創業板上市條件
(1)發行人應當具備一定的盈利能力。
為適應不同類型企業的融資需要,創業板對發行人設置了兩項定量業績指標,以便發行申請人選擇:
1、第一項指標要求發行人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且持續增長;
2、第二項指標要求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
(2)發行人應當具有一定規模和存續時間。
1、根據《證券法》第五十條關於申請股票上市的公司股本總額應不少於三千萬元的規定,《管理辦法》要求發行人具備一定的資產規模,具體規定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兩千萬元,發行後股本不少於三千萬元。規定發行人具備一定的凈資產和股本規模,有利於控制市場風險。
2、《管理辦法》規定發行人應具有一定的持續經營記錄,具體要求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3)發行人應當主營業務突出。
創業企業規模小,且處於成長發展階段,如果業務范圍分散,缺乏核心業務,既不利於有效控制風險,也不利於形成核心競爭力。因此,《管理辦法》要求發行人集中有限的資源主要經營一種業務,並強調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保護政策。同時,要求募集資金只能用於發展主營業務。
(4)對發行人公司治理提出從嚴要求。
根據創業板公司特點,在公司治理方面參照主板上市公司從嚴要求,要求董事會下設審計委員會,強化獨立董事職責,並明確控股股東責任。
二、創業板設立目的
(1)為高科技企業提供融資渠道。
(2)通過市場機制,有效評價創業資產價值,促進知識與資本的結合,推動知識經濟的發展。
(3)為風險投資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風險投資的風險,促進高科技投資的良性循環,提高高科技投資資源的流動和使用效率。
(4)增加創新企業股份的流動性,便於企業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等,鼓勵員工參與企業價值創造。
(5)促進企業規范運作,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7)創業板股票上市需要什麼條件擴展閱讀:
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Second-board Market)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與主板市場(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類證券市場,專為暫時無法在主板上市的創業型企業、中小企業和高科技產業企業等需要進行融資和發展的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是對主板市場的重要補充,在資本市場有著重要的位置。在中國的創業板的市場代碼是300開頭的。
創業板與主板市場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寬松,主要體現在成立時間,資本規模,中長期業績等的要求上。創業板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
Ⅷ 開通創業板需要什麼條件
自2020年4月28日起,個人投資者首次開通創業板需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10萬元(不包括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2、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
拓展資料
一、申購創業板新股需要什麼條件?
申購創業板新股需要的條件為:
存量投資者簽署新的風險揭示書後可繼續參加交易;
增量投資者要求在申請開通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10萬,且參與證券交易需在24月以上。
開通創業板不需手續費,開通條件也在逐漸放寬,具體每個券商公司放寬條件不同,需要以券商公司的規定為准。
二、創業板新股上市交易新規則?
創業板新股上市交易新規則:創業板新股上市前五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設置漲跌30%、60%兩檔停牌指標、各停牌10分鍾),五個交易日後漲跌幅限制為20%,有盤後定價交易,交易時間為交易日下午15:05-15:30。目前創業板實行注冊制,風險大於主板市場,股票代碼以300開頭。
三、沒開通創業板許可權是什麼意思?
沒開通創業板許可權是指表示其賬戶是沒有開通創業板許可權的,也就意味著不可以參與創業板塊的買股。
如果是首次開立創業板,需要客戶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在交易日的交易時間到證券公司現場申請辦理。
開通創業板門檻:一是滿足兩年交易經驗;二是滿足開通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不低於10萬元。
四、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的區別是什麼?
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的區別如下:
1、股票代碼不同。中小企業板的股票代碼以002開頭;創業板的股票代碼以300開頭。
2、上市條件不同。中小企業板的上市條件是:近3年營業收入累計超過3億元,或者近3年經營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5000萬。連續3年盈利,累計凈利潤超過3000萬;創業板的上市條件為持續經營3年有一定規模,並且有較強的成長性和創新活躍性。
3、交易條件不同。中小企業一般在開通股票賬戶即可交易;創業板的投資人要有兩年以上股票交易經驗,而且要去券商營業部現場簽字辦理手續。
Ⅸ 開通創業板股票需要什麼條件
1、股東證券賬戶2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10萬以上;
2、必須有24個月的交易經驗;
3、風險測試評級在積極型及以上;
只要符合這三大條件的股東證券都可以申請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
拓展資料
下面針對三大條件進行詳細解釋:
(1)2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10萬及以上,這個條件很多人會有誤解。其一,20個交易日,記住這是交易日,並非是指20天,需要大家要不難搞錯了。其二,日均10萬資產,重點是資產,資產包括股票市值和資金,有些人會理解為日均資產10萬以上,必須要買股票,這種理解是錯誤的。所以開通創業板的條件之一,需要注意以下兩點。
(2)必須有24個月交易經驗,這個條件很容易理解,24個月就是指2年時間,只要你股東賬戶開戶達到2年即可。交易經驗並非是特指必須交易,不能空倉,其實只開戶夠2年時間就行了。
(3)風險測試評級在積極型,因為自2020年5月18日起將創業板業務風險等級屬於中風險。而股票證券賬戶風險等級分為以下五個:保守型投資者、 謹慎型投資者、 穩健型投資者 、積極型投資者、 激進型投資者。 創業板的風險等級是中風險,所以開通創業板賬戶許可權必須是積極型,積極型以下的等級不可以開通科創板,請大家知悉。
不能開通創業板條件分兩種:
第一,如果你證券賬戶超過2年,必須風險測試評級在積極型,而且又符合日均資產10萬以上,已經完全達到開通創業板許可權的條件,可以申請開通創業板。
第二,假如你這種情況,只符合日均20個交易日有10萬,其他兩大條件不符合,比如賬戶不足2年,或者風險等級在穩健型以下的,不可以申請創業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