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急需解決—創業板股票退市有關問題
哈哈,你看的什麼報紙 看的什麼新聞啊???「東方網3月3日消息:據上海證券報,全國政協委員、深圳證券交易所理事長陳東征昨日接受上海證券報記者獨家采訪時表示,創業板市場各項機制仍需在發展中完善,目前最根本、最需要完善的是直接退市制度,深交所關於進一步完善創業板市場直接退市制度的方案已經上報證監會」你再看看,是什麼意思!!
⑵ 創業板公司退市後投資者股票怎麼辦
業內人士表示,直接退市一旦付諸實施,對投資者的影響將非常大。雖然退市制度有利於保證上市公司的質量為投資者提供更多優質的上市資源,但另一方面,投資者也將會面臨著更多的公司退市風險。上市公司如果直接退市,其股票的流動性和價值都將急劇降低甚至歸零。 實行直接退市,還要看政策的具體安排,如果沒有相應的安排,投資者的金融資產就會變成產業資產。創業板直接退市後,最好能有個必要的緩沖場所,為投資者手中的股票提供一定的流通渠道。一券商投行人士表示。 據了解,納斯達克市場股票退市後,投資者可通過多種渠道找到對手方,實現股票的流通,他們可以在次一級的市場交易,類似國內的三板市場,同時也可以不通過店頭市場而直接場外協商轉讓。 而這一點,其實深交所總經理宋麗萍此前也有過表態,在退出制度中,將設置兩步緩沖,首先,在公司實施退市前,將給予30個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時間,便於投資者處理手中持有的股票。其次,公司退市後將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給投資者提供一個可以進行股份轉讓的渠道和平台。 業內人士認為,這主要是因為直接退市制度一旦付諸實施,意味著退市的創業板上市公司被一棍子打死,投資者將血本無歸。 美國是典型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退市轉入下一級市場的現象非常普遍,退市方面不存在損害投資者利益一說。中國的創業板公司轉入三板的制度設計與國際通行慣例一致。一投行人士稱。 鑒於此,該人士提出,是否能建立以保護中小投資者為價值核心的退市制度,以及真正有效的與司法各方面配合的體系。司法救助可以成為創業板直接退市制度的亮點之一,尤其針對個別因為實際控制人、公司高管違法違規造成的直接退市的上市公司。 皮海洲也曾表示,司法救濟制度是一個很大的進步,但更重要的是,司法救濟制度要能夠讓投資者拿到錢。贏了官司卻拿不到錢的司法救濟,是沒有多少意義的。所以,司法救濟的重中之重,就是要讓創業板公司在直接退市的同時,也把從投資者身上募去的資金退出來。創業板公司、公司主要大股東(包括股份套現後退出的原大股東)、公司高管、保薦機構等,都是退市的責任人,共同承擔退市退款的責任。如果不能解決這個問題,任憑創業板公司圈錢後直接退市,任憑創業板公司的控制人及主要大股東從股市上套現巨額資金後退市,那麼,創業板的直接退市制度就是對公眾投資者最嚴厲的懲罰。所以,退市必須退款,而且還應該賠償投資者的損失。
⑶ 創業板退市制度是什麼
強制退市指標:1、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此後公司在內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容披露;2、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此後公司在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改正;3、因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責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此後公司在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改正;4、因公司股本總額或者股權分布發生變化、導致連續二十個交易日不再符合上市條件、在規定期限內仍未解決;5、公司可能被依法強制解散;6、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產清算申請;7、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⑷ 創業板連續三年虧損直接退市嗎
對,創業板注冊制改革新增了ST、*ST制度,創業板股票連續3年虧損的情況下存在終止上市風險。
創業板新規財務類的退市指標:1、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為負且營業收入低於一億元;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期末凈資產為負值;3、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4、其他認定的情況。
⑸ 創業板實行"直接退市"制度是指股票出現連續虧損情況就直接退市嗎
不是,創業板股票「直接退市」是指創業板實行終止上市後不再像主板一樣,要求在終止上市後必須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退市後如符合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條件,可自行委託主辦券商向中國證券業協會提出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進行股份轉讓的申請。創業板公司從出現連續虧損、不按期披露定期報告等《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各種異常情況到相關狀況繼續惡化致其最終退市,將相繼經歷風險警示處理、暫停上市、終止上市等過程。
⑹ 創業板st規則
創業板不採取st制度。
一、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2018年修訂的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最近三年凈利潤連續虧損的創業板股票不在進行風險提示,直接退市。其中凈利潤虧損以最近三年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披露的當年經審計凈利潤為依據。
創業板將不再實施現行的「退市風險警示處理」。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深交所擬要求創業板公司在知悉即將觸及退市條件時及時披露有關信息,刊登退市風險提示性公告,並在此後每周披露一次退市風險提示公告。
二、同時,擬實施「退市整理期」制度,即在交易所做出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決定後,公司股票終止上市前,給予30個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
在「退市整理期」其股票移入「退市整理板」進行另板交易,不再在創業板股票行情中顯示漲跌幅限制為10%。分析人士認為由於恢復上市和借殼難,在30個交易日中進入退市整理板的創業板股票可能天天跌停,其中的風險投資者需提前提防。
三、為了使持有創業板退市公司股票的投資者有一個可以進行股票轉讓的渠道,《方案》規定創業板公司退市後,一律平移到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進行轉讓。但是如果達到破產條件的,依法直接進入破產程序,不再平移。
四、退市制度將撇去創業板的估值泡沫,符合創業板特點,重建市場估值體系,讓市場更理性發展。不過,新規定可能使得公司高管和創投機構在退市前盡早減持,退出創業板。
【拓展資料】
什麼是ST股票:1998年4月22日,滬深證券交易所宣布將對財務狀況和其他財務狀況異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英文為specialtreatment,縮寫為「ST」)。其中異常主要指兩種情況:一是上市公司經審計兩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均為負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
⑺ 假如創業板某公司退市,那散戶股民的股票怎麼辦
不同意樓上的觀點,創業板直接退市制度主要包含三個要點:一是直接退市;二是快速退市;三是杜絕借殼炒作。對於直接退市條件,與主板、中小板企業連續三年虧損退市不同,如果創業板公司連續出現兩年虧損,將直接退市。這就意味著股民手中的股票將變為廢紙,所以說創業板炒作的風險更大。
除了退市虧損時間由三年縮短為兩年外,按照直接退市制度,企業虧損期間還不允許其他公司採用「借殼、重組」等方式,因此不會像主板、中小板市場上演「烏雞變鳳凰」的行情。
⑻ 創業板退市規則如何查看創業板股票是否有退市危險
創業板退市規則:
暫停上市考察期縮短到一年、暫停上市將追訴財務造假、被公開譴責三次將終止上市、造假引發兩年負凈資產直接終止上市、借殼只給一次機會補充材料、財報違規將快速退市、擬退市公司暫留退市整理板等。除「譴責三次將終止上市」有操作彈性,約束力可能不太強外,其他各條都是硬碰硬的條款。特別是「造假引發兩年負凈資產直接終止上市」。
查看創業板股票是否有退市危險的方法:關注公司的月報、季報、半年報、年報,關注公司的財務狀況。
⑼ 創業板退市制度和上證ST股票有關系嗎
直接退市的方案上報了,還沒批下來,不過從國外來看創業板直接退市機制的實行是早晚的事,估計不會像主板那樣披星戴帽,現在還沒有創業板股票退市,不過從中國的制度來看,就算通過了直接退市方案,恐怕執行起來也有難度。 上不上三版交易就不好說了,不過也差不多是上三板交易的
⑽ 創業板退市新規下是否上市公司還續幾年虧損也不用退市呀
不是的
創業板注冊制新規之下,退市制度改為取消單一連續虧損退市指標。引入了「扣非凈利潤為負且營業收入低於一個億」的組合類財務退市指標,新增市值連續20個交易日低於5億元的交易類退市指標。
相比以前可能退市更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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