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長期股權投資是對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資嗎那麼對其他類型的投資叫什麼
長期股權投資是指公司為了對被投資公司施加重大影響或取得控制權,而長期持有的公司股票或者股權本身,不是為了在短期之內交易取得收益的,叫做長期股權投資。除了長期股權投資,還有相對應的叫做交易性金融資產。
同樣是買一個公司的股票,那長期股權投資和交易性金融資產本身存在的差異有哪些呢?一個就是長期的,一個就是短期的,一個是為了取得股權,然後另外一個是進行交易賺取差價。還有就是他們在公允價值的變動這方面不一樣,因為長期股權投資是可以計算公允價值的變動的,而交易性金融資產它是按照市場的固定價值來實時變動的,基本不計算。
② 投資有限公司與責任有限公司的區別
1、「有限責任公司」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在於後者將公司的全部資本劃分成等額的股份,前者不採用股份的形式;後者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兩種形式;前者的注冊資本最低為3萬元,後者最低為500萬元。
2、「有限責任公司」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稅費一樣,二者都是有限責任公司,都屬於法人形式,稅費無差別。
3、提到的「投資股份有限責任公司」並非一個專門的公司形式,可能是一家股份公司名字中包含「投資」的字樣,那麼該公司實質上是一家股份有限責任公司而已。另外,如果是「投資公司」則另當別論,我國的投資公司目前有「信託投資公司」,屬於非銀行金融機構,注冊資本最低為人民幣3億,另外一種是外商投資舉辦的投資性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為三千萬美元。前者的稅費為金融機構的稅制,後者則適用外商投資的稅制。
4、一般而言,法律對成立的公司的注冊資本要求越高,其工商費用相應越多。
③ 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是什麼意思
一、公司法中沒有關於集團的概念。但是,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存在集團公司的概念。集團公司,在國家有關規范性文件中均稱為企業集團,但在工商注冊時,一般稱為某某集團公司。第二、最早關於設立企業集團,並對企業集團給出定義的國家規范性文件,是這樣定義企業集團的:第一企業集團是適應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和社會化大生產的客觀需要而出現的一種具有多層次組織結構的經濟組織。它的核心層是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照章納稅、能夠承擔經濟責任、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第二.企業集團是以公有制為基礎,以名牌優質產品或國民經濟中的重大產品為龍頭,以一個或若干個大中型骨幹企業、獨立科研設計單位為主體,由多個有內在經濟技術聯系的企業和科研設計單位組成;它在某個行業或某類產品的生產經營活動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有較強大的科研開發能力,具有科研、生產、銷售、信息、服務等綜合功能。法律依據:《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第三條 企業集團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的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企業或機構共同組成的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法人聯合體。企業集團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④ 投資公司是屬於股份有限公司還是有限責任公司
都有,和一般的公司一樣。業務主要是投資,控股某個項目或公司。
⑤ 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與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有什麼區別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1.出資額不同。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三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百萬元。
2.出資方式不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當按照其在發起人協議和公司章程中認購的出資數額足額繳付出資。股東如不按期繳付所認繳的出資,應當向已出資的其他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設立時,公司章程中載明的公司全部資本,必須在公司設立時全部發行,並由發起人全部認購。以募集設立方式設立公司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35%%,其餘股份應向社會公開募集。
3.股東人數限制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由50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而股份有限公司則無人數限制。
4.股東責任不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就其出資額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就其認購的股份對公司負責。
5.股東權利不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表決權原則上按股計算,每股有一票表決權,而有限責任公司則是按人計算,每股東有一票表決權。
6.股份轉讓不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時,必須經股東會決議通過。 股份有限公司其股票
公開發行,可以自由轉讓,但根據《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並在任職期間內不得轉讓。
公司性質是依據公司的組織形式和對外承擔責任形式的不同對公司進行的分類,主要有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種。
⑥ 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公司的兩種主要形式,有它們的共同點,也有不同點。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點是:
(1)股東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無論在有限責任公司中,還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有限責任」的范圍,都是以股東公司的投資額為限。
(2)股東的財產與公司的財產是分離的,股東將財產投資公司後,該財產即構成公司的財產,股東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這部分財產。同時,公司的財產與股東沒有投資到公司的其他財產是沒有關系的,即使公司出現資不抵債的情況,股東也只以其對公司的投資額承擔責任,不再承擔其他的責任。
(3)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資產承擔責任。也就是說,公司對外也是只承擔有限的責任,「有限責任」的范圍,就是公司的全部資產,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擔其他的財產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點:
(1)兩種公司在成立條件和募集資金方面有所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成立條件比較寬松一點,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條件比較嚴格;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起人集資,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只有最低要求,沒有最高要求。
(2)兩種公司的股份轉讓難易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有嚴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較多,比較困難;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轉讓自己的股份比較自由,不象有限責任公司那樣困難。
(3)兩種公司的股權證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的股權證明是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不能轉讓、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的股權證明是股票,即股東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來體現,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股票可以轉讓、流通。
(4)兩種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許可權大小和兩權分離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由於股東人數有上限,人數相對來計比較少,召開股東會等也比較方便,因此股東會的許可權較大,董事經常是由股東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上,程度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於股東人數沒有上限,人數較多且分散,召開股東會比較困難,股東會的議事程序也比較復雜,所以股東會的許可權有所限制,董事會的許可權較大,在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上,程度也比較高。
(5)兩種公司的財務狀況的公開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由於公司的人數有限,財務會計報表可以不經過注冊會計師的審計,也可以不公告,只要按照規定期限送交各股東就行了;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於股東人數眾多很難分類,所以會計報表必須要經過注冊會計師的審計並出具報告,還要存檔以便股東查閱,其中以募集設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還必須要公告其財務會計報告。
⑦ 文藝復興365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是真實的會不會是融資或者傳銷會不會是騙局
小心騙局,現在這個社會陷阱比餡餅多!
⑧ 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有什麼風險謝謝
你是說「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風險,還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風險」?
其實不管是哪一種,既然投資,經營的就是風險,風險來源要看被投資的項目;但是主要的風險分類不外乎:政策風險、法律風險、操作風險、市場風險、合規風險、信用風險、經營風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