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投資者的准入條件介紹如下所示:
對於自然人投資者,在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精選層、創新層、基礎層分別要求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得低於100萬元、150萬元、200萬元(不含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另外,自然人投資者還需要有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者任職經歷。具體為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投資經歷,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
或者具有《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
以及經行業協會備案或者登記的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經歷。以上投資經驗、工作經歷或者任職經歷滿足任何一種即可。
對於法人機構和合夥企業,精選層、創新層、基礎層分別要求法人機構的實收資本或實收股本、合夥企業的實繳出資總額達到10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上。
此外,符合《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券公司資產管理產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產品、期貨公司資產管理產品、銀行理財產品、保險產品、信託產品、經行業協會備案的私募基金等理財產品可以參與全市場股票的發行和交易。
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等機構投資者也可以參與全市場股票的發行和交易。
(1)新三板投資要求擴展閱讀:
對於法人機構和合夥企業,精選層、創新層、基礎層分別要求法人機構的實收資本或實收股本、合夥企業的實繳出資總額達到10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上。
此外,符合《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券公司資產管理產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產品、期貨公司資產管理產品、銀行理財產品、保險產品、信託產品、經行業協會備案的私募基金等理財產品可以參與全市場股票的發行和交易
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等機構投資者也可以參與全市場股票的發行和交易。
② 公司上新三板條件是什麼
(1)新三板掛牌公司需滿足存續滿兩年的條件(有限公司整體改制可以連續計算);
(2)滿足主營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記錄的條件;
(3)公司治理結構健全,運作規范;
(4)股份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5)主辦券商推薦;
(6)股轉系統要求的其他條件。
那麼是不是任何企業都可以上新三板?我們的回答是對一半,因為企業掛牌確實很容易。但是,掛牌不意味企業必然能夠融資或者做大。因為這個市場的現狀是有90%的掛牌企業沒有交易,大量企業處在無作為狀態。因此,門檻的另外一半是有效融資門檻。
這條門檻在官方手冊中得到體現——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是服務於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的綜合性金融服務平台。
拓展資料:
三板市場起源於2001年"股權代辦轉讓系統",最早承接兩網公司和退市公司,稱為"舊三板"。2006年,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稱為"新三板"[1]。隨著新三板市場的逐步完善,我國將逐步形成由主板、創業板、場外櫃台交易網路和產權市場在內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參考資料:新三板上市-網路
③ 新三板如何上市,應符合哪些條件
你好,新三板上市標准要滿足下列條件 :
(一)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三)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四)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五)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六)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上市辦理
上市條件
新三板上市條件:
( 1)滿足新三板存續滿兩年的條件。(有限公司整體改制可以連續計算);
( 2)新三板主營業務突出,具有持續經營記錄;必須滿足的條件。
( 3)新三板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健全,運作條件規范;
( 4)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 5)新三板上市公司注冊地址在試點國家高新園區;
( 6)地方政府出具新三板上市掛牌試點資格確認函。
新三板上市需要滿足下列要求:
1.主體資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須是非上市股份公司。
2.經營年限要求:存續期必須滿兩年。
3.新三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必須具有穩定的,持續經營的能力。
4.資產要求:無限制。
5.主營業務要求:主營的業務必須要突出。
6.成長性及創新能力要求: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即將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到其他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④ 新三板業務自然人合格投資者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個人投資新三板的條件在經濟能力和投資經驗上有限制。
1、需要2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以投資者本人名下賬戶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首筆股票交易之日為投資經驗的起算時點),或者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
2、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在500萬元人民幣以上。證券類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股票、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信用證券賬戶資產除外。
⑤ 新三板股票開戶條件
新三板開戶條件極高,針對自然人和機構投資者准入條件不一樣。
一、根據資產的不同,自然人投資者可以分為一類合格投資者、二類合格投資者以及三類合格投資者,具體開戶條件:
1、一類合格投資者。
(1)申請開通許可權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終人民幣200萬元以上;
(2)具有2年以上證券、期貨、基金投資經驗或有2年以上擔任相關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經驗。
2、二類合格投資者。
(1)申請開通許可權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終人民幣150萬元以上;
(2)具有2年以上證券、期貨、基金投資經驗或有2年以上擔任相關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經驗。
3、三類合格投資者。
(1)申請開通許可權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終人民幣100萬元以上;
(2)具有2年以上證券、期貨、基金投資經驗或擔任相關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經驗。
二、根據資產的不同,機構投資者也可以分為一類合格投資者、二類合格投資者以及三類合格投資者,具體開戶條件:
1、一類合格投資者。
(1)實收資本或實收股本總額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機構;
(2)實繳出資總額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合夥企業。
2、二類合格投資者。
(1)實收資本或實收股本總額1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機構;
(2)實繳出資總額1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合夥企業。
3、三類合格投資者。
(1)實收資本或實收股本總額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機構;
(2)實繳出資總額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合夥企業。
(5)新三板投資要求擴展閱讀
北交所新三板上市條件是什麼
北交所新三板的上市條件有:
1、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業務精確並且具有長期的持續經營能力。
3、公司管理體系完善且合法。
4、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5、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6、有的公司還會面臨一些其他的條件,詳情可詢問北交所的專業工作人員。
⑥ 新三板投資者准入條件
法律分析:(一)合格投資者:1、自然人。(1)客戶賬戶內前一交易日日終資產總值(含資金、證券、基金、券商理財)在500萬以上;(2)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含新三板交易經驗)。2、一般法人注冊資本在人民幣500萬以上的法人或實繳出資總額在人民幣500萬以上的合夥企業。3、特殊法人集合信託計劃、證券投資基金、銀行或券商理財產品、其他監管部門認可的產品或資產。(二)受限投資者 公司掛牌前股東、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東、已參與新三板交易的股東。已經參與掛牌公司股票買賣的投資者,保持原有交易許可權不變。未滿足前款所述條件的投資者,不允許開通「股份報價委託」許可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八十八條 證券公司向投資者銷售證券、提供服務時,應當按照規定充分了解投資者的基本情況、財產狀況、金融資產狀況、投資知識和經驗、專業能力等相關信息;如實說明證券、服務的重要內容,充分揭示投資風險;銷售、提供與投資者上述狀況相匹配的證券、服務。投資者在購買證券或者接受服務時,應當按照證券公司明示的要求提供前款所列真實信息。拒絕提供或者未按照要求提供信息的,證券公司應當告知其後果,並按照規定拒絕向其銷售證券、提供服務。證券公司違反第一款規定導致投資者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⑦ 新三板股票開戶條件有哪些
新三板股票開戶條件:
一.個人投資者:
1.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500萬元人民幣以上。證券類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在滬深交易所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股票、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信用證券賬戶資產除外。
2.具有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或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培訓經歷。投資經驗的起算時間點為投資者本人名下賬戶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首筆股票交易之日。
二.機構投資者:
1.注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機構;
2.實繳出資總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合夥企業。
三.投資經驗的起算時點為投資者本人名下賬戶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首筆股票交易之日。
拓展資料:
自然人投資者開通新三板交易許可權的要求如下:
一.一類投資者(可交易基礎層、創新層及精選層股票):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200萬元以上(不含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且前30個交易日中有5個交易日(含)以上日終資產不低於200萬。
2.具有《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任職經歷。
二.二類投資者(可交易創新層及精選層股票):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150萬元以上(不含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且前30個交易日中有5個交易日(含)以上日終資產不低於150萬。
2.具有《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任職經歷。
三.三類投資者(僅可交易精選層股票):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100萬元以上(不含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且前30個交易日中有5個交易日(含)以上日終資產不低於100萬。
2.具有《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任職經歷。
註:自然人投資者投資/工作/任職經歷要求為(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投資經歷;
2.具有2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
3.具有《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以及經行業協會備案或者登記的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經歷。(屬於《證券法》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不得申請參與掛牌公司股票 發行與交易)具體開戶要求建議您聯系開戶券商客服.
⑧ 新三板開通需要什麼條件
目前新三板的開通條件已經改變了,之前需要500萬才能開通,現在只要在開通前一個交易日滿足100萬資金,還有兩年的股票交易經驗後,就可以線上開通新三板業務了
⑨ 新三板對投資者有什麼要求
由於較高的門檻要求,以及較大的投資風險,「新三板」並不是適合普通中小投資者的場所
據了解,目前已發布的相關規則明確了投資者進入「新三板」的門檻,機構投資者資金門檻為500萬元,個人投資者需滿足「證券類資產市值300萬元以上」以及「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兩條要求。此外,買賣掛牌公司股票的交易單位大幅下調,每筆報價委託最低數量限制由此前的30000股降低至1000股。
之所以設定較高的門檻,是因為「新三板」的創新創業型中小企業風險較高。「新三板」對企業掛牌不設財務指標,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業務明確且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有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的企業,均可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申請掛牌。申請掛牌公司不受股東所有制性質的限制,也不限於高新技術企業。
正因為此,「新三板」實行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並設定了較高的投資者准入標准;對自然人投資者從財務狀況、投資經驗、專業知識等三個維度設置准入要求。
專家提醒,投資「新三板」之前,需要對其風險有足夠認識。目前,「新三板」正在大幅擴容,掛牌公司增加很快,這其中公司的質量難免參差不齊。「新三板」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與主板相比寬松許多,這其中存在信息不充分不對稱的風險。從交易方式上看,「新三板」交易是通過集合競價方式進行集中配對成交,投資者買賣股票很不方便,可能出現想買買不到、想賣賣不出的情況。此外,很多投資者對未來「新三板」公司轉向主板有較高期待,而這其中也有非常大的不確定性。
由此可見,雖然「新三板」為自然人開戶留下了通道,但由於比較高的門檻要求,以及較大的投資風險,「新三板」並不是適合普通中小投資者的場所。此外,由於市場流動性等問題,參與「新三板」也需要從企業價值角度考慮選擇投資標的,不能帶著平常的「炒股」思維進入「新三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