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市制度的創業板
(1)增加了退市條件。新版《創業板上市規則》新增加了2項退市條件,即:「連續受到交易所公開譴責」和「股票成交價格連續低於面值」兩個退市條件;
(2)完善了恢復上市的審核標准。對暫停上市公司恢復上市的財務標准,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的凈利潤孰低作為盈利判斷標准;
(3)對資不抵債的上市公司加快退市速度,縮短退市時間;
(4)設立退市整理板塊,公司終止上市前,給予一定的「退市整理期」,在此期間,將其股票移入「退市整理板」進行另板交易;
(5)改進創業板退市風險提示方式,取消「*ST」風險提示方式,通過強化上市公司退市風險信息披露以及深化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方式充分揭示退市風險;
(6)明確創業板公司退市後統一平移到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
原有退市程序表 退市條件 退市風險警示處理 暫停上市 終止上市 連續虧損 兩年 三年 四年(年度報告) 追溯調整導致連續虧損 兩年 三年 四年(年度報告) 凈資產為負 一年 兩年 兩年半(中期報告) 審計報告為否定或拒絕表示意見 一年 兩年 兩年半(中期報告) 未改正財務會計報告中的重大差錯或虛假記載 兩個月 四個月 六個月 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中期報告 法定披露期限結束日後當天 兩個月 三個月 公司解散 披露可能被解散公告後次一交易日 ―― 公司因故解散 法院宣告公司破產 披露相關破產受理公告後的次一交易日 —— 公司被法院宣告破產 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100萬股 連續120個交易日 —— 再次出現連續120個交易日 連續20個交易日股權分布或股東人數不符合上市條件 提出解決方案獲我所同意,恢復交易當天 解決方案公布後六個月仍不符合上市條件 十二個月仍不符合上市條件 公司股本總額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一旦發生,即暫停上市 在本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新退市程序表 退市條件 暫停上市 終止上市 備注 連續虧損 三年 四年 追溯調整導致連續虧損 三年 四年 凈資產為負 一年 兩年 暫停上市縮短一年,終止上市縮短半年 審計報告為否定或拒絕表示意見 兩年 兩年半 未改正財務會計報告中的重大差錯或虛假記載 四個月 六個月 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中期報告 兩個月 三個月 公司解散 ―― 公司因故解散 法院宣告公司破產 —— 公司被法院宣告破產 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100萬股 —— 連續120個交易日 出現一次即終止上市,比現行制度出現兩次終止上市的時間縮短 連續20個交易日股權分布或股東人數不符合上市條件 解決方案公布後六個月仍不符合上市條件 十二個月仍不符合上市條件 公司股本總額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一旦發生,即暫停上市 在本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36個月內累計受到交易所公開譴責三次 ―― 36個月內 新增 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於每股面值 ―― 連續20個交易日 新增 (1)連續虧損;
(2)追溯調整導致連續虧損;
(3)凈資產為負或追溯調整導致凈資產為負;
(4)審計報告為否定意見或拒絕表示意見;
(5)未改正財務會計報告中的重大差錯或虛假記載;
(6)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中期報告;
(7)公司解散;
(8)法院宣告公司破產;
(9)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100萬股;
(10)連續20個交易日股權分布或股東人數不符合上市條件;
(11)公司股本總額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12)公司最近三十六個月內累計受到交易所三次公開譴責;
(13)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於每股面值。
⑵ 創業板中簽後幾天可以上市交易
創業板股票中簽後一般會在14天左右上市交易(各股票不同,具體以股票為准),
新股上市前公司會提前發出公告,投資者關註上市公司公告即可,創業板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5個交易日後漲跌幅限制為20%。
創業板新股申購需要開業許可權,並且有深市的股票市值(一萬及以上)創業板開通條件:
1、兩年的股票交易經驗;
2、C4及以上的風險承受能力;3、開通前2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10萬元及以上。
拓展資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股票是股份制企業(上市和非上市)所有者(即股東)擁有公司資產和權益的憑證。上市的股票稱流通股,可在股票交易所(即二級市場)自由買賣。非上市的股票沒有進入股票交易所,因此不能自由買賣,稱非上市流通股。
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標准、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證書的簡稱,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金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
⑶ 投資者咨詢,創業板上市公司因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其股票被暫停上市後能否恢復上市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3.2.2條規定:上市公司因最近三年連續虧損(以最近三年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披露的當年經審計凈利潤為依據)其股票被暫停上市的,在法定披露期限內披露經審計的暫停上市後首個年度報告且同時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及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正值的,可以在公司披露首個年度報告後五個交易日內向本所提出恢復股票上市的書面申請。
⑷ 創業板股票退市後還能上市嗎
在創業板退市的公司不能重新上市。
創業板公司在退市後將進入股轉系統的專門層次掛牌轉讓,不再支持上市公司通過借殼的方式恢復上市。
為了維護投資者的權益,創業板要求有退市風險的上市公司及時做信息披露,並發布退市公告。
拓展資料:
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Second-board Market)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與主板市場(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類證券市場,專為暫時無法在主板市場上市的創業型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 創業板是對主板市場的重要補充,在資本市場佔有重要的位置。中國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碼以"300"開頭。
創業板與主板市場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寬松,主要體現在成立時間,資本規模,中長期業績等的要求上 。創業板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
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突出,但有很大的成長空間。 可以說,創業板是一個門檻低、風險大、監管嚴格的股票市場,也是一個孵化創業型、中小型企業的搖籃。
按與主板市場的關系劃分,全球的二板市場大致可分為兩類模式。
創業板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股票交易將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1、最近兩年連續虧損(以最近兩年年度報告披露的當年經審計凈利潤為依據);
2、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錯或者虛假記載,公司主動改正或者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對以前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導致最近兩年連續虧損;
3、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顯示當年經審計凈資產為負;
4、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5、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
6、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7、因股權分布或股東人數不具備上市條件,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提出股權分布或股東人數問題解決方案,經深交所同意其實施。
⑸ 實行注冊制創業板首次上市幾天內無漲幅限制
隨著創業板注冊制的全面實施,創業板交易規則也將會發生深刻變化。在新股首次上市前的5個交易日內是不設漲跌幅限制的,在5個交易日後漲跌幅限制的比例由之前的10%提高到了20%,存量的創業板股票也將同步實施這一規則,這一規則與運行已一年的上交所科創板已經完全接軌。
創業板股票如何交易
如果想要進行創業板股票交易是需要先開通創業板許可權的,然後就可以在交易軟體中買賣創業板股票了,後續的交易和普通股票是一樣的。但是用戶開通創業板許可權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首先用戶的賬戶在開通前最近20個交易日日平均資產需要在10萬元以上(包括10萬元)。其次用戶需要有兩年及兩年以上的交易經驗。開始的時間是用戶的賬戶第一次買股票的時間,不是指開戶的時間,而且購買一次股票是一個連續的過程,所以就算用戶其中有段時間沒有進行交易,只要賬戶是正常的,就可以。最後風險等級評測要達到積極型及以上。而且在開通過程中還會給用戶進行風險等級的測評,只有達到積極型及以上的才能夠繼續開通創業板股票。
創業板交易規則
創業板股票的交易代碼是以數字30開頭的,一般按照發行的順序依次編碼。其中交易以競價交易方式進行,如果符合規定也是可進行大宗交易。投資者可以通過競價交易、盤後定價交易以及大宗交易三種方式參與創業板股票交易。
1、競價交易。用戶可以通過競價交易的方式買入創業板股票的,申報的數量應當為100股或100的整數倍。同時賣出創業板股票的時候,申報的數量也應當為100股或100的整數倍,如果余額中有不足100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的首日,會實施盤中股價異常波動臨時停牌的制度。
2、大宗交易。這種方式是參照主板的,需要由證券公司交易員在深交所綜合協議交易平台的交易終端上完成協議交易的委託申報,委託申報的時間要在9∶15-15∶30之間;然後綜合協議交易平台會在15∶00-15∶30之間進行成交確認。
3、盤後定價交易。這種是實行T+1的交易規則,並且單日漲跌幅限制為10%。上市首日的交易規則為: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20%和50%的時候,將對股票實施臨時停牌30分鍾;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80%的時候,將對其實施臨時停牌直到集中競價收市前3分鍾,之後會再進行復牌並對停牌期間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然後再進行收盤集合競價。
⑹ 創業板虧損幾年可以直接退市
創業板股票連續三年虧損就會直接退市。
新版《創業板上市規則》中規定創業板上市公司的退市條件如下:
(1)連續虧損;
(2)追溯調整導致連續虧損;
(3)凈資產為負或追溯調整導致凈資產為負;
(4)審計報告為否定意見或拒絕表示意見;
(5)未改正財務會計報告中的重大差錯或虛假記載;
(6)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中期報告;
(7)公司解散;
(8)法院宣告公司破產;
(9)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100萬股;
(10)連續20個交易日股權分布或股東人數不符合上市條件;
(11)公司股本總額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12)公司最近三十六個月內累計受到交易所三次公開譴責;
(13)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於每股面值。
拓展資料: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表示,在創業板公司暫停上市的規定中,將原「連續兩年凈資產為負」改為「最近一個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顯示當年年末未經審計凈資產為負」,以及「最近兩年年末凈資產為負則終止上市」。這是創業板退市制度最具威懾力的條款,也是「相對主板一個最大的進步」。
在董登新看來,創業板退市制度的最大創新在於多元化、市場化、定量化以及與IPO標准對稱化。而這些正好是現行主板退市制度的最大空缺,也將是主板退市制度改革的方向。
多位專家呼籲,主板退市制度設計必須同樣遵循「多元化」的標准體系,以財務類標准為主,以市場化標准及行政性標准為輔,並將凈利潤、凈資產、總資產等指標納入財務類退市標准之中,以此構建真正有效的淘汰機制。
參考資料:投資者教育-創業板學堂
創業板-網路
⑺ 創業板股票暫停上市後有退市整理期嗎
創業板股票暫停上市後沒有退市整理期。比如欣泰電氣。
欣泰電氣股票自2016年7月12日復牌後,交易三十個交易日。深圳證券交易所自三十個交易日期限屆滿後的次一交易日對公司股票實施停牌,並在停牌後十五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暫停其股票上市的決定。欣泰電氣證券簡稱將調整為「*欣泰」,欣泰電氣證券代碼不變,股票價格的日漲跌幅限制比例不變。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7)創業板暫停上市多久恢復上市擴展閱讀
暫停上市是基於法律規定的特殊原因而暫時影響其上市證券的情況,而非決定性地最終否定上市公司的上市資格。
基本情況
暫停上市是指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
(5)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對於暫停上市的公司,應當由證券交易所決定其何時及在何種條件下恢復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