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指的是滬深主板,一板市場,在上交所上市的主板企業股票代碼以600開頭,在深交所上市的主板企業股票代碼以000開頭。
中小板屬於主板市場的一部分,是深交所主板市場中單獨設立的一個板塊,發行規模相對主板較小,企業均在深交所上市,也是一板市場;股票代碼以002開頭。
創業板屬於二板市場,是深交所專屬的板塊,相較主板和中小板更看重企業的成長性,股票代碼以300開頭。
新三板指全國性中小企業股份轉讓市場,為那些還未上市的中小微企業提供股權交易的場所,准入門檻低,企業質量層次不齊。
總的來說,主板是滬深交易所都有,中小板和創業板只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企業都是上市公司,股票可公開交易;新三板是全國性中小企業交易市場,屬於場外市場,非上市公司,買賣股票有特定條件。
(1)中小板主板創業報擴展閱讀:
投資者群體
1、主板中小板創業板:
除了法律規定禁止買賣股票的人群之外,其他成年人在證券公司開立證券賬戶即可買賣股票,對最低資金並無要求。
以下為法律禁止買賣股票的人群: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2、新三板:機構投資者需滿足以下條件:
實收資本或實收股本總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機構
實繳出資總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合夥企業
自然人投資者需滿足以下條件:投資者本人名下最近10個轉讓日的日均金融資產500萬元人民幣以上,具有2年以上金融行業工作或投資經歷。
❷ 中小板和創業板有什麼區別
中小板和創業板的區別:
1、中小企業板塊的進入門檻較高,上市條件較為嚴格,接近於現有主板市場。而創業板的進入門檻較低,上市赫件較為寬松。
2、中小企業板塊的運作採取非獨立的附屬市場模式,也稱所兩板平行制,即中小企業板塊附屬於深交所。
3、創業板,其運作將採取獨立模式,即創業板與主板市場一上交所分別獨立運作,擁有獨立的組織管理系統和交易系統,採用不同的上市標准和監管標准。
4、從設立的時間順序來看,中小企業板塊更先於創業板。或者說,中小企業板塊是未來創業板的維形。
5、中小板股票是中小企業板塊所發行的股票,流通的金額在1億人民幣以下的創業板塊都可以稱之為中小板塊,中小板塊是相對於主板市場來說的,因為有些上市公司的條件並不能夠達到主板市場的要求,所以說這些上市公司就只能在中小板塊上市了。
創業板股票,又可以稱之為第二股票交易市場,也是和主板市場相對應而存在的一種證券市場,那些無法在主板市場上上市的創業型的企業和中小型的企業,或者是高新技術型的企業,如果需要籌集資金的話,都可以在創業板市場上上市。
(2)中小板主板創業報擴展閱讀:
中小板的優勢
1.處於成長期:中小板企業大多處於企業生命周期的成長期,與處於成熟期的企業相比,成長期的企業具有高成長、高收益的特點。
2.具有區域優勢:中小板企業大多位於東南沿海等經濟發達的地區,在50家企業中,浙江、廣東、江蘇三省共31家,佔62%。沿海區域的經濟發展為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了巨大的空間。
3.自主創新能力強:中小板企業多數是一些在各自細分行業處於龍頭地位的小公司,擁有自主專利技術的接近90%,部分公司被列為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和國家科技部認定全國重點高新技術企業。
4.中小企業板塊的進入門檻較高,上市條件較為嚴格,接近於現有主板市場。而創業板的進入門檻較低,上市條件較為寬松。
5.中小企業板塊的運作採取非獨立的附屬市場模式,也稱一所兩板平行制,即中小企業板塊附屬於深交所。中小企業板塊作為深交所的補充,與深交所組合在一起共同運作,擁有共同的組織管理系統和交易系統。
參考資料:中小板-網路創業板-網路
❸ 股票上市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分別有什麼不同
創業板與中小企業板之比較
中小板市場是中國的特殊產物,是我國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重要舉措。中小企業板市場和創業板市場的差異在於,中小企業板主要面向已符合現有上市標准、成長性好、科技含量較高、行業覆蓋面較廣的各類公司。創業板市場則主要面向符合新規定的發行條件但尚未達到現有上市標準的成長型、科技型以及創新型企業。
有專家認為,中國的中小板市場是為中小企業融資而設立的,顯然不屬於主板市場,與創業板有類似之處。一旦監管體制、上市資源改變,中小板市場很有可能轉變為創業板市場。目前,一些快速成長企業就在中小板上市,說明兩者的區分並不嚴格。創業板推出後,市場劃分就會產生混亂:既按照企業規模大小劃分成中小板市場與大盤股為主的滬市主板市場,又按照傳統產業與新興產業劃分為主板市場與創業板市場。
這就帶來了下一個難題,即制度與監管創新的問題。創業板需要一套與主板不同的監管系統,它與主板市場上市資源不同,而且要求效率更高、監管更嚴,還必須要建立嚴格的退市制度。如果繼續實行目前的監管體制,與主板市場無異,那麼效率是不能保證的,創業板也就名存實亡。並且,如果上市資源過少,另立監管系統就屬於行政資源的浪費。國外的創業板就曾有失敗的例子,1997年創立、2003年關閉的德國新市場倒閉的原因就在於監管與上市資源的劣質化。
❹ 主板,中小板 創業板分別是什麼意思
代碼不同上交所主板60開頭,深交所主板000開頭;中小板002,創業板300
創業板主要是上市時間短,經營周期短,股價波動大。
❺ 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有什麼區別
主板市場先於創業板市場產生,二者既相互區別又相互聯系,是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相對創業板市場而言,主板市場是資本市場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很大程度上能夠反映經濟發展狀況,有「國民經濟晴雨表」之稱。主板市場對發行人的營業期限、股本大小、盈利水平、最低市值等方面的要求標准較高,上市企業多為大型成熟企業,具有較大的資本規模以及穩定的盈利能力。中國大陸的主板市場包括上交所和深交所兩個市場。
中小板塊即中小企業板,是指流通盤大約1億以下的創業板塊,是相對於主板市場而言的,有些企業的條件達不到主板市場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場上市。中小板市場是創業板的一種過渡,在中國的中小板的市場代碼是002開頭的。
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大多從事高科技業務,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突出,但有很大的成長空間。創業板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促進企業的發展壯大。在中國的創業板市場代碼300開頭。
是分開的版塊,他們上市的條件也不相同,主板更嚴格
❻ 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新三板各指什麼有什麼區別
一、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新三板的含義分別如下:
1、主板:主板市場也稱為一板市場,指傳統意義上的證券市場(通常指股票市場),是一個國家或地區證券發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場所。
2、中小板:中小板塊即中小企業板,是指流通盤大約1億以下的創業板塊。中小板是相對於主板市場而言的,有些企業的條件達不到主板市場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場上市。
3、創業板: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與主板市場不同的一類證券市場,專為暫時無法在主板上市的創業型企業、中小企業和高科技產業企業等需要進行融資和發展的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
4、新三板:新三板市場原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轉讓試點,因掛牌企業均為高科技企業而不同於原轉讓系統內的退市企業及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故形象地稱為「新三板」。
二、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新三板有3點不同:
1、四者的作用不同:
(1)主板的作用:主板市場是資本市場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很大程度上能夠反映經濟發展狀況,有「國民經濟晴雨表」之稱。
(2)中小板的作用:中小板市場是創業板的一種過渡,在中國的中小板的市場代碼是002開頭的。
(3)創業板的作用:創業板是對主板市場的重要補充,在資本市場佔有重要的位置。中國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碼以300開頭。
(4)新三板的作用:新三板的存在,使得高新技術企業的融資不再局限於銀行貸款和政府補助,更多的股權投資基金將會因為有了新三板的制度保障而主動投資。
2、四者的掛牌條件不同:
(1)主板的掛牌條件: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發行人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超過人民幣三千萬元;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五千萬元,或者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三億元。
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不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25%;如果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不少於10%。公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原國有企業依法改組而設立的,或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的公司改組設立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成立時間可連續計算。
(2)中小板的掛牌條件: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最新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
最新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最新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近一期末無形資產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
(3)創業板的掛牌條件: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行業地位或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在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者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最近一年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對關聯方或者有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重大依賴;最近一年的凈利潤主要來自合並財務報表范圍以外的投資收益。
(4)新三板的掛牌條件:依法設立且存續(存在並持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3、四者的起源不同:
(1)主板的起源: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中小板的起源:2004年5月經國務院批准,中國證監會批復同意深圳證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場內設立中小企業板塊。
(3)創業板的起源:2012年4月20日,深交所正式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並於5月1日起正式實施,將創業板退市制度方案內容,落實到上市規則之中。
(4)新三板的起源:2006年,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稱為「新三板」。隨著新三板市場的逐步完善,我國將逐步形成由主板、創業板、場外櫃台交易網路和產權市場在內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❼ 股票主板 中小板和創業板什麼意思
一、主板:主板,是一個國家最主要的股票發行、上市和交易的場所。我國回滬市主板股票答代碼以600和601開頭,深市主板股票代碼以000和001開頭,如宗申動力001696。
二、中小板:中小板,是相對於主板市場而言的,設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實行的上市規則、交易規則與主板相同。
三、創業板:創業板,地位次於主板市場,也稱「二板市場」。以美國納斯達克為代表,在中國特指深圳創業板。創業板在上市門檻、監管制度、信息披露、投資風險等方面和主板市場有較大區別。其目的主要是扶持中小企業,尤其是高成長企業。
三板是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中國的三板市場比較特殊,交易的都是從主板退下來的股票,比如某些企業連年虧損,被迫從主板摘牌,那麼就可以轉到三板市場繼續交易。
中小板就是相對於主板市場而言的,中國的主板市場包括深交所和上交所。有些企業的條件達不到主板市場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場上市。中小板市場是創業板的一種過渡,在中國的中小板的市場代碼是002開頭的。
❽ 主板,中小板,創業板都什麼意思啊
主板市場也稱為一板市場,指傳統意義上的證券市場(通常指股票市場),是一個國家或地區證券發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場所。主板市場先於創業板市場產生,二者既相互區別又相互聯系,是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相對創業板市場而言,主板市場是資本市場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很大程度上能夠反映經濟發展狀況,有「國民經濟晴雨表」之稱。主板市場對發行人的營業期限、股本大小、盈利水平、最低市值等方面的要求標准較高,上市企業多為大型成熟企業,具有較大的資本規模以及穩定的盈利能力。
中國大陸的主板市場包括上交所和深交所兩個市場。
主板市場:Main-Board Market
補充: 中小板就是相對於主板市場而言的,中國的主板市場包括深交所和上交所。有些企業的條件達不到主板市場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場上市。中小板市場是創業板的一種過渡,在中國的中小板的市場代碼是002開頭的。 2004年5月,經國務院批准,中國證監會批復同意深圳證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場內設立中小企業板塊。
創業板是地位次於主板市場的二板證券市場,以 NASDAQ市場為代表,在中國特指深圳創業板。在上市門檻、監管制度、信息披露、交易者條件、投資風險等方面和主板市場有較大區別。其目的主要是扶持中小企業,尤其是高成長性企業,為風險投資和創投企業建立正常的退出機制,為自主創新國家戰略提供融資平台,為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建設添磚加瓦。
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指主板之外的專為暫時無法上市的中小企業和新興公司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是對主板市場的有效補充,在資本市場中占據著重要的位置。
❾ 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區別有哪些
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區別:
一、定義不同
1.主板市場就是指以傳統產業為主的股票交易市場,也就是滬深主板、一板市場。
2.中小板市場是主板市場的一部分,是深圳證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場中單獨設立的一個板塊,也屬於一板市場。
3.創業板是對主板市場的補充,也就是二板市場。它是專門為暫時無法在主板上市的、需要進行融資和發展的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它也是深交所專屬的板塊。
4.新三板是為那些還未上市的中小微型企業提供股權交易的場所。
二、股票代碼不同
1.在上交所上市的主板企業股票代碼以600開頭,在深交所上市的主板企業股票代碼以000開頭;
2.中小板企業股票代碼以002開頭;
3.創業板企業股票代碼以300開頭;
4.新三板企業股票代碼以43或83開頭。
三、要求不同
1.主板:
公司成立經營時間在3年以上,3年累計超過3億元;
3年都是盈利狀態且盈利累計超過3千萬;
3年經營性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5千萬;
發行前股本總額不低於3千萬。
2.中小板:
公司近3年凈利潤為正且累計超過3千萬;
近3年經營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5千萬或近3年營業收入累計超過3億元;
上市前1年凈利潤達到5千萬;
發行前公司股本不低於3千萬。
3.創業板:
公司近2年連續盈利且累計凈利潤不低於1千萬,或近1年為盈利狀態且凈利潤不低於5百萬;
近2年營收增長均不低於30%;
近1年營收不低於5千萬;
近一期末凈資產不低於2千萬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3千萬。
4.新三板:
公司具有穩定、持續經營的能力;
公司主營業務必須突出;
公司屬於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新編金融法小全書(第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