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申購可轉債需要什麼條件
1.開立賬戶
投資者申購可轉債應在證券公司開立證券賬戶且具備正常的滬A、深A股東賬戶,投資者如需申購科創板、新三板、創業板等市場股票對應的可轉債,還需另外開通相應板塊的許可權。
1.開立證券賬戶
2.股東賬號狀態正常
2.開通許可權
投資者申購可轉債前應開通可轉債交易許可權,簽署可轉債風險揭示書。為了防範交易風險,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滬深交易所於2020年7月24日發文,投資者參與可轉債的申購與交易,應當以紙面或者電子形式簽署《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可轉債公司債券投資風險揭示書》。自2020年10月26日起投資者未簽署風險揭示書的,證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資者申購或者買入委託。
1.簽署《風險揭示書》
申購時間
交易日的交易時間
9:30-11:30、13:00-15:00
投資者在上述時間內可通過東方財富證券交易軟體中的「新債申購」菜單操作。
申購規則
同一個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賬戶參與同一隻可轉債,或使用同一證券賬戶多次參與同一隻可轉債申購的,均以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餘申購為無效申購。新債申購一經操作,不允許撤單。
舉例說明:
例1:假設某投資者,交易日的上午10點申購50手某可轉債,等到當天下午2點再申購50手同一隻可轉債,系統只承認該投資者上午10點申購的50手可轉債,之後的申購均為無效申報。
例2:假設某投資者在不同券商開立了多個證券賬戶,該投資者同時使用多家券商的賬戶申購了同一隻可轉債,系統只會承認該投資者在第一家券商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餘的申購均為無效申報。
中簽與繳款
1.T日
T日申購,當日無需預繳款,零市值、零資金也能頂格申購
2.T+1日
主承銷商搖號、抽簽
3.T+2日
公布中簽結果,投資者可通過東方財富證券交易軟體查詢中簽結果。如果中簽,投資者需在T+2日16點前,在我司中簽賬戶中預留足額的可用資金,用於繳款,否則未足額繳款的部分視為放棄(T日均指交易日)。
註:一般我司也會以簡訊的方式通知中簽的投資者,如果開戶綁定的手機號有變更,請投資者及時通過東方財富證券APP上更新。
未足額繳款後果
如果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會被記入打新「黑名單」,6個月內不能參與新股、可轉債、可交換債和存托憑證的網上申購。
放棄申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申購新股、可轉債、可交換公司債券和存托憑證的次數合並計算
㈡ 沒開通創業板買到創業板轉債賣不出去怎麼辦
如果沒有開通創業板,買創業板的債券也是不可以的,如果你開通了創業板的話就可以買了。
㈢ 在股票的帳戶上,可以直接買可轉債嗎
在股票的賬戶上,必須簽訂風險協議之後才可以在股票賬戶交易可轉債。
1.參與可轉債交易沒有資金門檻;
2.必須跟券商簽訂風險協議之後才可以在股票賬戶交易可轉債;
3.可轉債交易沒有印花稅,T+0交易,手續費比較低。
很多投資者吐槽A股市場不能夠進行T+0交易,犯了錯誤第二天才可以糾錯。如果喜歡T+0的投資者可以考慮可轉債交易,可轉債就是T+0交易,每天沒有次數的限制。可轉債交易基本上沒有門檻,只要在券商的APP上面簽訂風險協議,開通之後就可以進行交易。
四、參與可轉債交易要注意什麼
可轉債是T+0交易,風險比較大,很多沒有控制力的投資者會出現情緒化追漲殺跌,導致嚴重虧損,可轉債交易一定要控制好情緒,不要失去理智。
㈣ 申購創業板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債需要開通創業板許可權嗎
您好,申購創業板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債是需要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
㈤ 買新股要開通創業板嗎
1不可以,因為創業板需要單獨申請開通,一般是賬號兩年以上或者自己去櫃台申請開通。
2創業板沒有開通就不可以買賣,申購就是申請買入,既然沒有買賣資格,當然也沒有申請買入資格。
3開通創業板後,不必持有創業板的股票,只要深市持股超過5000資金就可以申購創業板,因為創業板屬於深市。
㈥ 創業板可轉債申購需開通創業板嗎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辦法(2020年修訂)》第十五條:「參與創業板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可交換公司債券換股的投資者,參照適用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即,投資者參與創業板可轉債申購、交易的,無需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投資者參與創業板可轉債轉股,需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
拓展資料:
創業板上市條件
主體資格
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可連續計算);
(一)股票經證監會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三)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30]
企業要求
(一)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二)最近兩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三)應當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1)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2)行業地位或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3)在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者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
(4)最近一年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對關聯方或者有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重大依賴;
(5)最近一年的凈利潤主要來自合並財務報表范圍以外的投資收益;
(6)其他可能對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
發展創業板市場是為了給中小企業提供更方便的融資渠道,為風險資本營造一個正常的退出機制。同時,這也是中國調整產業結構、推進經濟改革的重要手段。 二板市場和主板市場的投資對象和風險承受能力是不相同的,在通常情況下,二者不會相互影響。而且由於它們內在的聯系,反而會促進主板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壯大。對投資者來說,創業板市場的風險要比主板市場高得多。當然,回報可能也會大得多。
㈦ 投資者參與創業板可轉債申購、交易以及轉股,是否需要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辦法(2020年修訂)》第十五條:「參與創業板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可交換公司債券換股的投資者,參照適用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即,投資者參與創業板可轉債申購、交易的,無需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投資者參與創業板可轉債轉股,需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
本文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因政策類問題存在時效性,有關回答請以官網發布最新內容為准。
㈧ 創業板可轉債交易需要開通創業板嗎
對於創業板的可轉債交易和打新,需要投資者開通創業板許可權,沒開通創業板,則無法進行創業板的債券交易和打新。
投資者可以通過股票交易軟體開通創業板許可權,也可以選擇去證券公司的營業部開通,在開通創業板之前,投資者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前二十個交易日日均資產10萬元;
2、滿2年的交易經驗;
3、風險等級配匹。
同時,可轉債存在以下的交易規則:
1、T+0的交易方式,即投資者在當天買入的可轉債,在當天可以賣出;
2、可轉債無漲跌幅限制;
3、臨時停牌,即當盤中成交價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20%的,臨時停牌時間為30分鍾;當盤中成交價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的,臨時停牌至14:57。
拓展資料:
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Second-board Market)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與主板市場(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類證券市場,專為暫時無法在主板市場上市的創業型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創業板是對主板市場的重要補充,在資本市場佔有重要的位置。中國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碼以「300」開頭。
創業板與主板市場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寬松,主要體現在成立時間,資本規模,中長期業績等的要求上。創業板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
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突出,但有很大的成長空間。可以說,創業板是一個門檻低、風險大、監管嚴格的股票市場,也是一個孵化創業型、中小型企業的搖籃。
發展創業板市場是為了給中小企業提供更方便的融資渠道,為風險資本營造一個正常的退出機制。同時,這也是中國調整產業結構、推進經濟改革的重要手段。二板市場和主板市場的投資對象和風險承受能力是不相同的,在通常情況下,二者不會相互影響。而且由於它們內在的聯系,反而會促進主板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壯大。
對投資者來說,創業板市場的風險要比主板市場高得多。當然,回報可能也會大得多。創業板公司再融資的審核權已經確定將由證監會下放到深交所。
此舉將提高創業板公司再融資的審核效率,同時也是股票發行市場化改革的又一突破。市場人士也更加期待主板、中小板再融資,乃至新股IPO的審核全面由滬深交易所承擔,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監審分離」。
㈨ 3字開頭的債券沒開通創業板可買嗎
你好,沒開通創業板不能購買。因為3字開頭的可轉債券其正股是創業板,只有開通創業板許可權,才能購買對應的可轉債。
㈩ 申購創業板新債需要開通創業板許可權嗎
是的,申購創業板新債需要開通創業板許可權。
買賣規則
1、創業板股票的交易單位為「股」,投資基金的交易單位為「份」。申報買入證券,數量應當為100股(份)或其整數倍。不足100股(份)的證券,可以一次性申報賣出。
2、證券的報價單位為「每股(份)價格」。「每股(份)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為人民幣0.01元。
3、證券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限制比例為10%。漲跌幅的價格計算公式為:
漲跌幅限制價格=(1±漲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盤價(計算結果四捨五入至人民幣0.01元)。
(10)買可轉債要開通創業板嗎擴展閱讀:
創業板的設立目的
1、為高科技企業提供融資渠道。
2、通過市場機制,有效評價創業資產價值,促進知識與資本的結合,推動知識經濟的發展。
3、為風險投資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風險投資的風險,促進高科技投資的良性循環,提高高科技投資資源的流動和使用效率。
4、增加創新企業股份的流動性,便於企業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等,鼓勵員工參與企業價值創造。
5、促進企業規范運作,建立現代企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