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香港創業板曾經發生過什麼事情
全球來看,只有納斯達克是成功的
別的市場都是失敗或者沒有作為的內,香港的也不例外,由於監容管不利(在不利也比中國的證監會強多了吧)也被游資爆炒過失去了投資價值。
德國這么嚴謹的國家,創業板也被取消了。
所以,中國的創業板前景我並不樂觀。中國的投資環境是非常浮躁的。這么高的發行市盈率,一些夕陽產業也被獲批通過,等等!這早已經失去了投資價值。
估計將會出現開盤首日即破發的先例。
⑵ 香港創業板上市標準是什麼
境內企業申請到香港創業板上市,除需要接受香港的上市監管,還要遵守境內相關的法律、法規及規定。(上市公司監管政策)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境內企業申請到香港創業板上市審批與監管指引》的規定,境內企業申請到香港創業板上市須具備的條件是:經省級人民政府或國家經貿委批准、依法設立並規范運作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冊條件)公司及其主要發起人符合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在最近二年內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符合香港創業板上市規則規定的條件(下面詳細說明)。上市保薦人認為公司具備發行上市可行性並依照規定承擔保薦責任;國家科技部認證的高新技術企業優先批准。
⑶ 創業板注冊制什麼時候開始實施
創業板注冊制從2020年8月24日開始實施。自4月27日改革總體實施方案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審議通過,至注冊制首批企業上市,僅歷時4個月,創業板改革並試點注冊制推進速度超預期。8月24日,創業板迎來歷史性時刻,創業板注冊制首批18家企業上市。
創業板注冊制首批上市的18家企業已經全部完成發行,市場化定價機制有效地發揮了作用。18家企業發行市盈率在19.1-59.7倍之間,平均值39.3倍。
其中,發行市盈率最高的為康泰醫學,最低的為卡倍億。發行價最高的為鋒尚文化,發行價為138.02元/股,其也是首批企業中唯一一家發行價超100元的企業。另外,還有南大環境、安克創新、捷強裝備三家企業的發行價在50元/股以上。發行價最低的為康泰醫學,為10.16元/股。
(3)香港創業板哪年開始的擴展閱讀
創業板交易機制的變化
8月24日起,創業板交易機制也將發生一系列變化,並且,新的交易機制同時適用於增量公司和存量公司,投資者需要注意其中的變化。其中,需要特別注意的包括漲跌幅限制、申報價格范圍限制、盤中臨時停牌機制、單筆最高申報數量等方面。
在漲跌幅限制方面,創業板注冊制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此後日漲跌幅限制為20%;創業板存量股票、相關基金日漲跌幅限制由10%放寬至20%。根據深交所公示名單,共有22隻基金自8月24日起漲跌幅限制提高至20%,包括「創精選88」、「浦銀創業」等18隻ETF,以及3隻分級基金和1隻LOF。
創業板引入了申報價格範圍限制。創業板股票連續競價階段限價申報的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需要注意的是,超過上述申報價格範圍的訂單,將暫存於交易主機,此時訂單不在行情中顯示,也不會撮合成交,待價格波動使該筆訂單進入申報價格範圍時,會自動參與競價,成交前投資者可隨時撤單。
在申報數量方面,創業板股票限價申報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不得超過30萬股,市價申報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不得超過15萬股。如投資者提交的單筆申報數量超過要求,交易系統將直接拒單。需要注意的是,創業板單筆最小申報數量及變動單位沒有變化,仍為100股或其整數倍,賣出時余額不足100股的,應一次性賣出。
在盤中臨時停牌機制方面,創業板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盤中臨時停牌的觸發閾值為漲跌30%和60%,停牌持續時間為10分鍾,在警示交易風險的同時,保障交易連續性和市場價格發現功能。在盤中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繼續申報或撤銷申報。復牌時,交易所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
除此之外,創業板優化了兩融及轉融通機制,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納入融資融券標的;轉融通出借券源擴大,戰略投資者可出借配售獲得的股票;新推出轉融通市場化約定申報方式,增加交易靈活性,提升交易效率,證券公司借入證券當日可供投資者融券賣出。
⑷ 創業板的發展歷程
創業板出現於上世紀70年代的美國,興起於年代,各國政府對二板市場的監管更為嚴格,其核心就是「信息披露」。除此之外,監管部門還通過「保薦人」制度來幫助投資者選擇高素質企業。在證券發展歷史的長河中,創業板剛開始是對應於具有大型成熟公司的主板市場,以中小型公司為主要對象的市場形象而出現的。
世界上其他二板市場的發展,也基本上可以分為上述兩個階段。在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石油危機引起經濟環境惡化,股市長期低迷對企業缺乏吸引力,各國證券市場都面臨著很大危機,主要表現在公司上市意願低,上市公司數目持續減少,投資者投資不活躍。在這種情況下,各國為了吸引更多新生企業上市,都相繼建立了二板市場。從總體上看,這一階段二板市大多經歷了創建初期的輝煌,但基本上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失敗而告終。 19世紀末期,一些不符合大型交易所上市標準的小公司只能選擇場外市場和地方性交易所作為上市場所。到了20世紀,眾多地方性交易所逐步消亡,而場外市場也存在著很多不規范之處。
自60年代起,以美國為代表的北美和歐洲等地區為了解決中小型企業的融資問題,開始大力創建各自的創業板市場。發展至今,創業板已經發展成為幫助中小型新興企業、特別是高成長性科技公司融資的市場。回顧創業板的發展歷史,20世紀60年代可以稱為創業板的萌芽起步時期。
1961年,為了推進證券業的全面規范,美國國會要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所有證券市場進行特定的研究。兩年之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放棄了對全面證券市場的研究,而是將目光盯住了當時處於朦朧和分割狀態的場外市場。SEC提出了「自動操作系統」作為解決途徑的設想,並由全國證券商協會(NASD)來進行管理。
1968年,自動報價系統研製成功,NASD改稱為全國證券商協會自動報價體系(NASDAQ系統)。
1971年2月8日,NASDAQ市場正式成立,當日完成了NASDAQ系統的全面操作,中央牌價系統顯示出2500個證券的行情。直到1975年,NASDAQ建立了新上市標准,要求所有的上市公司都必須將在NASDAQ市場上市的公司和OTC證券分離開來。與美國NASDAQ市場的起步幾乎同時的是,日本開始了創業板的腳步。
1963年,日本東京證券交易所設立了針對中小公司的第二板,並正式起用了場外市場制度。後來日本的場外市場一直萎靡不振。
1999年11月25日,醞釀10年之久的香港創業板終於呱呱墜地。它定位於為處於創業階段的中小高成長性公司尤其是高科技公司服務。共有上市公司25家,大多是網路、電腦、電信企業。一家公司若想在香港聯交所上市,最近3年必須有5000萬港元的盈利,但創業板不設盈利底線,只需公司有兩年的「活躍業務紀錄」。如果創始人在業界已是名聲鵲起,那麼這個兩年的「紀錄」也可以不要。香港聯交所權威人士曾風趣地說,如果比爾·蓋茨出來重新注冊一家公司,創業板會馬上愉快地接納。
世界二板市場的發展大致可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從20世紀70年代到90年代中期,第二階段從90年代中期到現在。1971年,美國全美證券商協會建立了一個櫃台交易的證券自動報價系統——納斯達克(NASDAQ),開始對超過2500種櫃台交易的證券進行報價。
1975年,NASDAQ建立了新的上市標准,從而把在NASDAQ掛牌的證券與在櫃台交易的其他證券區分開來。1982年,NASDAQ最好的上市公司形成了NASDAQ全國市場,並開始發布實時交易行情。但是,直到90年代初,NASDAQ的運作並不十分理想,1991年,其成交額才達到紐約股票交易所的1/3。NASDAQ市場真正得到迅速發展,是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後的第二階段。 二板市場發展的第二階段是從90年代中期開始的,其背景及原因是:
1、知識經濟的興起使大量新生高新技術企業成長起來;
2、美國納斯達克市場迅速發展,在加劇競爭的同時,為各國股市的發展指出了一個方向;
3、風險資本產業迅速發展,迫切需要針對新興企業的股票市場;
4、各國政府重視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紛紛設立二板市場。
在此背景下,各國證券市場又開始了新一輪的設立二板熱潮,其中主要有:香港創業板市場(GEM,1999)、台灣櫃台交易所(OTC,1994)、倫敦證券交易所(AIM,1995)、法國新市場(LNA,1996)、德國新市場(NM,1996)等。這一階段的二板市場發育和運作遠強於第一階段,大多數發展較順利,其中美國NASDAQ和韓國Kosdaq的交易量甚至一度超過了主板市場。但是,從整體上看,二板的市場份額還是低於主板,也有的二板(如歐洲的Easdaq)曾一度陷入經營困境。 在中國發展創業板市場是為了給中小企業提供更方便的融資渠道,為風險資本營造一個正常的退出機制。同時,這也是中國調整產業結構、推進經濟改革的重要手段。二板市場和主板市場的投資對象和風險承受能力是不相同的,在通常情況下,二者不會相互影響。而且由於它們內在的聯系,反而會促進主板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壯大。對投資者來說,創業板市場的風險要比主板市場高得多。當然,回報可能也會大得多。
創業板公司再融資的審核權已經確定將由證監會下放到深交所。此舉將提高創業板公司再融資的審核效率,同時也是股票發行市場化改革的又一突破。市場人士也更加期待主板、中小板再融資,乃至新股IPO的審核全面由滬深交易所承擔,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監審分離」……
1998年3月,成思危代表民建中央提交了《關於借鑒國外經驗,盡快發展中國風險投資事業的提案》,此提案是當年全國政協會議的「一號提案」,被認為開啟了在中國設立創業板的征程。同年,成思危提出了創業板「三步走」的發展思路:第一步是在現有法律框架下,成立一批風險投資公司;第二步是建立風險投資基金;第三步是建立包括創業板在內的風險投資體系。
1999年起,深交所開始著手籌建創業板,2000年10月之後為此甚至停止了主板的IPO項目,然而隨著2001年初納斯達克神話的破滅,香港創業板也從1200點跌到最低100多點,且國內股市丑聞頻傳,成思危給時任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寫信,建議緩推創業板。為此,成思危在網上挨了不少罵。
1999年8月,黨中央、國務院出台《關於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指出,要培育有利於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資本市場,適當時候在現有的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專門設立高新技術企業塊。
1999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公司法》做出修改,即:高新技術企業,可以按照國務院新頒布 的標准在國內股票市場上市;同時通過了一個擬建單獨的高科技股票交易系統的決議。
2000年10月,深市停發新股,籌建創業版。
2001年初,納市神話破滅,且國內股市頻傳丑聞,成思危建議緩推創業板。
2001年11月,高層認為股市尚未成熟,需先整頓主板,創業板計劃擱置。
2002年,成思危提出創業板「三步走」建議,中小板作為創業板的過渡。2002年8月,《中小企業促進法》出台後,深交所在國內學術界、業界對創業板紛爭不已的情況下,果斷調整思路,選擇了第三條路,將自己定位於為中小企業服務。成思危也提出創業板「三步走」的建議,中小板作為創業板的過渡。
2004年5月,證監會同意深交所設中小板。
2004年6月,深市恢復發新股——8隻新股在中小板上市,時稱中國股市「新八股」。
2005年6月,中小板第50隻股票上市,此後滬深股市停發新股,讓路股改。
2006年6月,新老劃段第一股中工國際在中小板發行,兩市為IPO重開閘。
2006年下半年,尚福林表示適時推創業板。
2007年3月,深交所稱創業板技術准備到位;尚福林要求積極穩妥推進。
2007年6月,創業板框架初定。
2007年7月,深交所稱正緊張籌備創業板,權威人士稱2008年正式推出。
2007年8月,范福春稱盡快推出創業板。
2008年3月創業板《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發布。
2009年3月31日,中國證監會正式發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自2009年5月1日起實施。
2009年7月1日,證監會正式發布實施《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暫行規定》,投資者可在7月15日起辦理創業板投資資格。
2009年9月13日,中國證監會宣布,於9月17日召開首次創業板發審會,首批7家企業上會。預計擬融資總額約為22.48億元。
2009年10月23日,中國創業板舉行開板啟動儀式。數據顯示,首批上市的28家創業板公司,平均市盈率為56.7倍,而市盈率最高的寶德股份達到81.67倍,遠高於全部A股市盈率以及中小板的市盈率。
2009年10月30日,中國創業板正式上市。
自2009年7月IPO重啟至2011年7月,先後有292傢具有PE背景的公司成功上市,觸及283家PE機構,累計投資160.2億元。時期,PE機構經過火紅及減持已取得實踐收益144.2億元,占初始投資的近90%,即已基本收回本錢。PE的持股市值尚有約1233.5億元,兩項相加,PE的全體報答為1377.7億元,浮盈高達760%。
⑸ 創業板注冊制什麼時候開始
2020年6月12日,證監會發布創業板改革並試點注冊制相關制度規則,創業板注冊製版落地6月15日起深交所將開權始受理創業板在審企業的IPO申請。隨著第一隻新創業板新股上市,創業板交易制度也將發生劇變,交易方面比如漲跌停限制將擴大到20%,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停牌情況、被ST、退市等。
⑹ 中國創業板什麼時候建立的
創業板GEM ( Growth Enterprises Market Board)是地位次於主板市場的二級證券市場,以NASDAQ市場為代表,在中國特指深圳創業板。在上市門檻、監管制度、信息披露、交易者條件、投資風險等方面和主板市場有較大區別。2012年4月20日,深交所正式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並於5月1日起正式實施,將創業板退市制度方案內容,落實到上市規則之中。
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Second-board Market)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與主板市場(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類證券市場,專為暫時無法在主板上市的創業型企業、中小企業和高科技產業企業等需要進行融資和發展的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是對主板市場的重要補充,在資本市場有著重要的位置。在中國的創業板的市場代碼是300開頭的。
創業板與主板市場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寬松,主要體現在成立時間,資本規模,中長期業績等的要求上。由於新興的二板市場上市企業大多趨向於創業型企業,所以又稱為創業板。創業板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
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大多從事高科技業務,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突出,但有很大的成長空間。可以說,創業板是一個門檻低、風險大、監管嚴格的股票市場,也是一個孵化科技型、成長型企業的搖籃。
⑺ 創業板市場是哪年成立的
創業板市場是1999年成立的,1999年11月25日,醞釀10年之久的香港創業板終於專呱呱墜地,定位屬於為處於創業階段的中小高成長性公司尤其是高科技公司服務。共有上市公司25家,大多是網路、電腦、電信企業。
創業板按與主板市場的關系劃分,全球的二板市場大致可分為兩類模式。一類是「獨立型」,完全獨立於主板之外,具有自己鮮明的角色定位。另一類是「附屬型」。附屬於主板市場,旨在為主板培養上市公司。二板的上市公司發展成熟後可升級到主板市場。換言之,就是充當主板市場的「第二梯隊」。
創業板設立目如下:
1、為高科技企業提供融資渠道。
2、通過市場機制,有效評價創業資產價值,促進知識與資本的結合,推動知識經濟的發展。
3、為風險投資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風險投資的風險,促進高科技投資的良性循環,提高高科技投資資源的流動和使用效率。
4、增加創新企業股份的流動性,便於企業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等,鼓勵員工參與企業價值創造。
5、促進企業規范運作,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⑻ 香港創業板上是背景,歷程和理念
1999年第四季度開市的香港創業板,是香港、內地及國際投資者關注的焦點之一。創業板開市半年來,市場表現良好,取得了不俗的成績,有力地推動了香港經濟轉型及高科技的發展。但是,創業板是屬於嘗試性的新型證券市場。今年4月美國納斯達克大挫,香港創業板也應聲而跌,其高風險性暴露無遺。然而,申請到創業板上市的企業依然一家接一家,投資者及企業仍對創業板的發展前景充滿信心。
一、為高增長企業而設
香港是世界通往中國內地的門戶之一,是國際金融中心及亞洲區內的主要商業城市,為許多亞洲企業及跨國公司提供集資機會。然而,在創業板開辦之前,那些具有增長潛力的公司,尤其是新經濟企業,卻無法利用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集資功能,因為這類新經濟公司不符合香港聯合交易所主板市場在盈利及業務紀錄方面的規定,無法獲得上市集資的資格。
香港回歸後,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在第一份施政報告中就提出香港要發展高科技,實行香港經濟的第三次轉型。特區政府為發展高科技推出了一整套方案,開設創業板市場是其中一個重要措施。香港創業板最顯著的特點之一是不規定上市公司有盈利紀錄。
創業板是由香港聯合交易所主辦的一個獨立運作的市場,由聯交所董事會管理。聯交所董事會指定由創業板上市委員會或其代表執行有關創業板的上市工作。創業板上市委員會的委員來自多方面,其運作理念是「買者自負」,一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二、創業板的主要特點
首先是要求較頻繁並及時披露較多上市企業的信息,上市申請人的上市文件必須列出其業務發展歷程及未來的業務計劃。上市後,創業板發行人須每半年就首兩個財政年度的業務發展與原定的業務計劃作比較,除一般的半年度財目及全年財目外,發行人還須編制季度報告。為了方便市場參與者查閱有關資料,創業板設有獨立網頁,所有有關信息應有盡有,其中包括公司公布的及上市發行人的資料、成交價及市場統計數字等。董事酬金必須在年報中披露;而主板上,只需要各有關財政期間結束後5個月及3個月內分別刊發年報及半年報告,董事酬金以累計總數形式披露。
其次是嚴格的保薦人計劃。保薦人在創業板公司上市過程中擔任極重要的角色,香港聯交所為創業板保薦入資格制定了嚴格條件。香港聯交所共收到50份保薦人申請,批准了包括中銀國際亞洲公司在內的45家公司成為保薦人。
第三,嚴格公司管理。發行人從上市之日起,即要建立穩健的公司管理制度,以支持其遵守創業板上市規則,這些措施包括委任合資格的會計師監察其財務及會計職能、指派一名執行董事出任監察主任、委任兩名獨立董事以及設立審核委員。創業板發行人還必須在上市後首兩年持續聘用一名保薦入,協助公司及其董事履行其上市職責,並就有關事宜提供意見。
根據香港聯交所創業板上市規則規定,創業板申請人必須保證最低公眾持股量,對於市值少於10億港元的公司,其最低公眾持股量為20%,涉及金額須達到3000萬港元;對於市值為10億及超過10億港元公司,其最低公眾持股量為2億港元或高於15%的總市值;申請上市時公眾股東必須不少於100人。
⑼ 香港創業板的介紹
香港創業板成立於1999年11月25日,香港創業板市場是主板市場以外的一個完全獨立的新的股票市場,與主板市場具有同等的地位,不是一個低於主板或與之配套的市場,在上市條件、交易方式、監管方法和內容上都與主板市場有很大差別。其宗旨是為新興有增長潛力的企業提供一個籌集資金的渠道。它的創建對中國內地和香港經濟將產生重大的影響。從長遠來說,香港創業板目標是發展成為一個成功自主的市場——亞洲的NASDAQ。
⑽ 創業板上市時間
1、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Second-board Market)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與主板市場(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類證券市場,專為暫時無法在主板上市的創業型企業、中小企業和高科技產業企業等需要進行融資和發展的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是對主板市場的重要補充,在資本市場有著重要的位置。在中國的創業板的市場代碼是300開頭的。
2、創業板與主板市場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寬松,主要體現在成立時間,資本規模,中長期業績等的要求上。由於新興的二板市場上市企業大多趨向於創業型企業,所以又稱為創業板。創業板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
3、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大多從事高科技業務,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突出,但有很大的成長空間。可以說,創業板是一個門檻低、風險大、監管嚴格的股票市場,也是一個孵化科技型、成長型企業的搖籃。
4、創業板GEM ( Growth Enterprises Market )board是地位次於主板市場的二級證券市場,以NASDAQ市場為代表,在中國特指深圳創業板。在上市門檻、監管制度、信息披露、交易者條件、投資風險等方面和主板市場有較大區別。2012年4月20日,深交所正式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並於5月1日起正式實施,將創業板退市制度方案內容,落實到上市規則之中。
創業板在中國的發展歷程:
1998年3月,成思危代表民建中央提交了《關於借鑒國外經驗,盡快發展中國風險投資事業的提案》,此提案是當年全國政協會議的「一號提案」,被認為開啟了在中國設立創業板的征程。同年,成思危提出了創業板「三步走」的發展思路:第一步是在現有法律框架下,成立一批風險投資公司;第二步是建立風險投資基金;第三步是建立包括創業板在內的風險投資體系。
1999年起,深交所開始著手籌建創業板,2000年10月之後為此甚至停止了主板的IPO項目,然而隨著2001年初納斯達克神話的破滅,香港創業板也從1200點跌到最低100多點,且國內股市丑聞頻傳,成思危給時任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寫信,建議緩推創業板。為此,成思危在網上挨了不少罵。
1999年8月,黨中央、國務院出台《關於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指出,要培育有利於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資本市場,適當時候在現有的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專門設立高新技術企業塊。
1999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公司法》做出修改,即:高新技術企業,可以按照國務院新頒布 的標准在國內股票市場上市;同時通過了一個擬建單獨的高科技股票交易系統的決議。
2000年10月,深市停發新股,籌建創業版。
2001年初,納市神話破滅,且國內股市頻傳丑聞,成思危建議緩推創業板。
2001年11月,高層認為股市尚未成熟,需先整頓主板,創業板計劃擱置。
2002年,成思危提出創業板「三步走」建議,中小板作為創業板的過渡。2002年8月,《中小企業促進法》出台後,深交所在國內學術界、業界對創業板紛爭不已的情況下,果斷調整思路,選擇了第三條路,將自己定位於為中小企業服務。成思危也提出創業板「三步走」的建議,中小板作為創業板的過渡。
2004年5月,證監會同意深交所設中小板。
2004年6月,深市恢復發新股——8隻新股在中小板上市,時稱中國股市「新八股」。
2005年6月,中小板第50隻股票上市,此後滬深股市停發新股,讓路股改。
2006年6月,新老劃段第一股中工國際在中小板發行,兩市為IPO重開閘。
2006年下半年,尚福林表示適時推創業板。
2007年3月,深交所稱創業板技術准備到位;尚福林要求積極穩妥推進。
2007年6月,創業板框架初定。
2007年7月,深交所稱正緊張籌備創業板,權威人士稱2008年正式推出。
2007年8月,范福春稱盡快推出創業板。
2008年3月創業板《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發布。
2009年3月31日,中國證監會正式發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自2009年5月1日起實施。
2009年7月1日,證監會正式發布實施《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暫行規定》,投資者可在7月15日起辦理創業板投資資格。
2009年9月13日,中國證監會宣布,於9月17日召開首次創業板發審會,首批7家企業上會。預計擬融資總額約為22.48億元。
2009年10月23日,中國創業板舉行開板啟動儀式。數據顯示,首批上市的28家創業板公司,平均市盈率為56.7倍,而市盈率最高的寶德股份達到81.67倍,遠高於全部A股市盈率以及中小板的市盈率。
2009年10月30日,中國創業板正式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