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實收資本的印花稅有申報期限嗎有規定一個月的幾號申報嗎
如果按照正式的規定是,企業完成驗資和工商變更登記就產生了納稅義務,真正交稅的話應該在開始營業的第一個納稅申報期內申報繳納印花稅,一般是次月的1-15日申報
你這樣之前沒有交,只能補交,如果你是網上報稅,那就直接在網上申報了繳納就行,就當時新增資的,如果是書面申報,那隻能去稅務局交了,多說點好話,最好不要罰款之類的麻煩
❷ 實收資本印花稅什麼時候交
企業注冊資本的印花稅應在公司實際收到投資者的出資額時繳納。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發生新增資本、盈餘公積轉增資本等情況,需要及時就新增的資本金繳納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五。
一、定義: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設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
二、納稅人:
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三、征稅范圍: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4、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❸ 實收資本的印花稅有沒有規定什麼時候必須交!
實收資本的印花稅可以在事先、事中、事後購買印花稅票貼花,也可以事後去地稅局繳納。
❹ 收到投資款需要交印花稅嗎收到的是現金,如果拿到銀行存的話需要帶什麼證件
需要繳納投資額的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需要將現金以股東的名義存入銀行,先開立銀行臨時存款賬戶,開戶時帶著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及股東的證明文件。
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
長期股權投資合同或者協議不在印花稅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范圍,因此不繳納印花稅。
《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第十條 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
(4)收到投資款印花稅有時間限嗎擴展閱讀:
一、印花稅納稅單位的各項應稅憑證在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同時須自行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將合同名稱、簽訂日期、稅率、對方單位名稱、應稅憑證所載計稅金額、按日、序時逐筆記載,以便於匯總申報及稅務部門監督檢查。
印花稅納稅單位應認真填寫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在規定期限內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二、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按規定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對應稅憑證的管理仍執行原辦法,可不按日序時逐筆登記。
三、印花稅納稅申報工作均由納稅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並指定專人負責各項應稅憑證的管理、印花稅的貼花完稅工作、按規定填報印花稅納稅申報表。
❺ 稅務上對實收資本增加繳納印花稅有時間限定嗎
記載資金的營業賬簿,以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合計的金額為計稅依據。
印花稅你可以遲點交,問題不大,稅務要求不嚴格。
❻ 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印花稅的匯總繳納的限期限額由當地稅務機關確定,但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 同一種類應納稅憑證,需頻繁貼花的,應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按期匯總繳納印花稅。稅務機關對核准匯總繳納印花稅的單位,應發給匯繳許可證。匯總繳納的限期限額由當地稅務機關確定,但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
第三十三條 代售戶所售印花稅票取得的稅款,須專戶存儲,並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當地稅務機關結報,或者填開專用繳款書直接向銀行繳納。不得逾期不繳或者挪作他用。
(6)收到投資款印花稅有時間限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
第二十條 應納稅憑證粘貼印花稅票後應即注銷。納稅人有印章的,加蓋印章注銷;納稅人沒有印章的,可用鋼筆(圓珠筆)畫幾條橫線注銷。注銷標記應與騎縫處相交。騎縫處是指粘貼的印花稅票與憑證及印花稅票之間的交接處。
第二十一條 一份憑證應納稅額超過五百元的,應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填寫繳款書或者完稅證,將其中一聯粘貼在憑證上或者由稅務機關在憑證上加註完稅標記代替貼花。
第二十三條 凡匯總繳納印花稅的憑證,應加註稅務機關指定的匯繳戳記、編號並裝訂成冊後,將已貼印花或者繳款書的一聯粘附冊後,蓋章注銷,保存備查。 第二十四條 凡多貼印花稅票者,不得申請退稅或者抵用。
第二十五條 納稅人對納稅憑證應妥善保存。憑證的保存期限,凡國家已有明確規定的,按規定辦;其餘憑證均應在履行完畢後保存一年。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
❼ 注冊資本印花稅納稅時間是怎麼規定的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對技術合同徵收印花稅問題的通知》(〔1989〕國稅地字第34號)第二條規定,技術咨詢合同是當事人就有關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預測和調查訂立的技術合同。有關項目包括:1.有關科學技術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軟科學研究項目;2.促進科技進步和管理現代化,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技術項目;3.其他專業項目。對屬於這些內容的合同,均應按照「技術合同」稅目的規定計稅貼花。
至於一般的法律、法規、會計、審計等方面的咨詢不屬於技術咨詢,其所立合同不貼印花。
因此,企業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簽署的財務顧問合同、融資咨詢合同、貸款管理咨詢合同並未列入印花稅應稅合同范圍,不屬於印花稅應納稅憑證,不徵收印花稅。
2.注冊資本印花稅繳納時間
提問:
我公司注冊資本1億元,但是現在實繳金額1千萬,稅局要求按1億元交印花稅,請問是否合理?有何依據?
專家回復: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賬面記賬的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只要賬面沒有記賬,企業賬務處理符合會計規定,則就直接按賬面記載的金額為依據貼花。
如果稅務機關認為應當按注冊資本貼花,納稅人應當與稅務機關協商。但確實有很多稅務機關認為應當按注冊資金貼花。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金賬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25號)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准則》後,其「記載資金的賬簿」的印花稅計稅依據改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
《企業會計准則》規定「實收資本」科目核算企業按照公司章程規定或合同、協議約定,接受投資者投入的資本。企業接受投資者投入的資本,借記「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原材料」、「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短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等科目,按其在注冊資本或股本中所佔份額,貸記「實收資本」科目。企業收到投資者出資額超出注冊資本或者股本所佔份額的部分應在「資本公積」科目下核算。
❽ 注冊資金印花稅繳納時間問題
申請變更一般納稅人,只要注冊資本增加了,就需要繳納印花稅,否則不需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 第八條 記載資金的帳薄按固定資產原值和自有流動資金總額貼花後,以後年度資金總額比已貼花資金總額增加的,增加部分應按規定貼花。
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金帳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025號)規定: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各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哈爾濱、長春、沈陽、武漢、南京、廣州、西安、成都市稅務局,海洋石油稅務管理局各分局: 財政部發布的《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准則》自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按照「兩則」及有關規定,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執行新會計制度,統一更換會計科目和帳簿後,不再設置「自有流動資金」科目。
因此,《印花稅暫行條例》稅目稅率表中「記載資金的帳簿」的計稅依據已不適用,需要重新確定。
為了便於執行,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兩則」後,其「記載資金的帳薄」的印花稅計稅依據改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
二、企業執行「兩則」啟用新帳簿後,其「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大於原已貼花資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補貼印花。
本通知自一九九四年元月一日起執行。
」 增加註冊資本,應依據增加金額按萬分之五貼花。
❾ 注冊資金印花稅有時間限制什麼時候前交完嗎
在辦理完稅務注冊登記之日起十日內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