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黨員幹部買賣股票違反了什麼紀律
黨員幹部是可以炒股的,對黨政機關人員合理合規投資股市是支持的,和任何人一樣,紅線不能踩。我司就有不少客戶是黨政體系的,只要合規就可以。
㈡ 黨員幹部可能購買投資股票基金嗎
可以的,但是需要年底的時候或者不定期要上報,只要是正常的資金都是沒有問題的。除非是大額來歷不明的資金,那就有問題了。
㈢ 黨員幹部是否能買賣股票
黨員幹部是可以進行買賣股票交易的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支股票背後都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時,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的。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㈣ 處級黨員幹部能進行股權投資嗎
公務員也是可以炒股的,但必須遵守規定,如果違反了相關規定,那麼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處分。
1. 1993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反腐敗斗爭近期抓好幾項工作的決定》中明確規定縣處級以上黨政領導幹部不準買賣股票;
2. 1997年中央頒布的《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試行)》中規定「黨員領導幹部不得違反規定買賣股票」,這里增加了「不得違反規定」;
3.2001年中辦發[2001]10號文《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中規定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可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但必須遵守相關規定,具體有七項要求。
㈤ 黨員幹部可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嗎
你好,如果不是級別特別高或者特殊部門的黨員幹部,
是可以進行股票投資的,只是不要違規交易就可以。
㈥ 公務員能不能炒股
公務員是可以炒股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五十三條 公務員必須回遵守紀律,不得有答下列行為:
(一)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
(二)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
(三)玩忽職守,貽誤工作;
(四)拒絕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五)壓制批評,打擊報復。
主要權利
1.獲得履行職責應具有的工作條件;
2.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
3.獲得工資報酬、享受福利、保險待遇;
4.參加培訓;
5.對機關工作和領導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
6.提出申訴和控告;
7.申請辭職;
8.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6)黨員幹部合法投資股票擴展閱讀
招考對象
國家公務員考試是面向全國進行招考的,沒有戶籍限制,各地區參考人員可以自由報考。
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㈦ 黨員幹部買賣股票 違反了什麼紀律
領導幹部只要不是從事股票發行和管理部門的,就不限制炒股,不違反什麼法律法規。
㈧ 公務員炒股違法、違規嗎
公務員可來以在非上班時間買賣股票和源證券投資基金,但必須遵守相關規定。
關於公務員是否能夠炒股,是經歷了一個從絕對限制到相對放開的過程。
(1)1993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反腐敗斗爭近期抓好幾項工作的決定》中明確規定縣處級以上黨政領導幹部不準買賣股票;
(2)1997年中央頒布的《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試行)》中規定「黨員領導幹部不得違反規定買賣股票」,這里增加了「不得違反規定」;
(3)2001年中辦發[2001]10號文《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中規定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可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但必須遵守相關規定,具體有七項要求。
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是允許炒股的,但是有條件,比如:不準利用職權、職務上的影響或者採取其他不正當手段,索取或者強行買賣股票;不準利用內幕信息直接或者間接買賣股票,或者向他人提出買賣股票的建議等。
㈨ 黨員幹部可以炒股嗎
黨員幹部可以炒股,但是不能『違反有關規定』。
對於黨員幹部是否能炒股的焦點問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八條這樣明文規定:
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經商辦企業的;
(二)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的;
(三)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的;
(四)從事有償中介活動的;
(五)在國(境)外注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的;
(六)有其他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的。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違反有關規定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中兼職,或者經批准兼職但獲取薪酬、獎金、津貼等額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規定處理。
黨政人員炒股 這7類行為必須禁止
從《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中可以知道,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可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但在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時,除了國家的法律法規外,《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明確,嚴禁下列七類行為。
(一) 利用職權、職務上的影響或者採取其他不正當手段,索取或者強行買賣股票、索取或者倒賣認股權證;
(二) 利用內幕信息直接或者間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或者向他人提出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的建議;
(三) 買賣或者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其直接業務管轄范圍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 借用本單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資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的資金,或者借用其他與其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資金,購買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五) 以單位名義集資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六) 利用工作時間、辦公設施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七) 其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㈩ 黨員幹部投資入股如何定性
黨員如果是幹部的話是不能參與投資的,這屬於官員以權謀私行為,所以只能由代理人進行入股,進行全權代理,但決策權還在本人手上,只能這么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