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創業板和普通那個有什麼區別創業板存在什麼風險
創業板與其他板的區別主要是:創業板是以中小企業為主,民營的居多。其市盈率較大,開盤價較高,即有較大泡沫。投資買賣風險較大。當然漲跌也是同樣。
創業板存在的風險有:
1、創業板公司的產品基本具有高新產品的特點,但是這類產品和技術的更新速度是比較快的,而且對技術人員的依賴比較強,一旦受到產品及技術落後、人員流失、技術改良失敗或被淘汰等因素影響,對上市公司的業績影響是非常巨大的。
2、創業板的上市公司一般來說規模小、經營時間短,受市場風險和行業風險的影響比較大,從而影響到股票價格波動幅度。
3、創業板公司很多新型行業和經營模式,用傳統的估值分析方法不大適用,而且對於新型行業和模式的估值都不是很准確,所以存在一定的估值風險。
4、因為創業板股票的流通盤小,莊家機構操控的成本低,所以很容易被過度炒作,股票波動幅度比較大,風險比較高。
5、創業板很多都是些民營企業,甚至包括一些家族企業,這些企業在運營和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問題。
② 創業板股票的風險主要在哪裡
創業板股票的風險主要在:
① 創業板與主板在制度和規則等方面有一定的差異,可能給內投資者造容成投資風險;
② 公司經營失敗或其他原因導致退市的風險;
③ 上市公司、中介機構的誠信風險;
④ 股價大幅波動的風險;
⑤ 創業企業的技術風險;
⑥ 公司價值評估風險;
⑦ 投資者盲目投資及違規交易的風險。
③ 創業板到底有哪些風險
創業板與主板的上市規則和披露信息都有差異,1、上市規模小於主板;2、披露信息是證監會指定網站和公司網站、投資者不能像查找主板股票信息那樣查找其信息;3、創業板股票的退市制度比主板更嚴格、創業板是可以直接退市,不像主板市場上市公司(主板股票退市前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即:三板);4、創業板流通股本小和業績可能不穩定,相對容易被操作,股價波動較大。
④ 從哪裡可以看出創業板的風險披露呢目前有創業板股票資金對其退市風險進行披露嗎
軟體F10,公司網站,深證所網站公司公告。
⑤ 風險勘查資本市場
一、風險勘查資本市場概況
(一)風險勘查資本市場的界定
資本市場是指證券融資以及經營一年以上的中長期資金借貸的金融市場,包括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基金市場和中長期信貸市場等。風險資本市場是指資本市場中具有較大風險的子市場,通常包括三個子市場,即非正式的私人風險投資市場、風險資本市場,以及專為中小型高成長企業設立的創業板市場。
風險勘查資本市場是指專門為礦產資源風險勘查提供資金融通的市場,在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傳統勘查商業文化濃厚的國家,這類市場是風險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礦業資本市場的組成部分(圖10-1)。風險勘查資本市場具有普通風險資本市場的屬性與特徵,即資本需求數額較小、風險比一般資本市場更高、成長性較高等,但因資源勘查行業以及高科技、生物技術等其他高風險行業在法律屬性、資本需求規模以及隨時間變化的規律、信息披露特點等都各有差異,因此,風險資本市場通常會針對不同的行業設置專門的運作、監管及治理的制度環境,又有一些特殊性要求。
(二)風險勘查資金的來源
在市場經濟國家,礦產資源勘查主要由獨立的礦產資源勘查公司、大型礦業公司的勘查事業部或初級勘查公司與大型礦業公司聯營進行。風險勘查資金主要來於自有資金、私募資金、股本資金以及少量的銀行貸款。勘查起步階段需要的資金較少,且前景不明朗,一般依靠自有資金或親朋好友處籌集的資金進行工作,有些大型礦業公司往往也會拿出一部分資金進行風險勘查。
私募發行的本質,是礦業公司把股票賣給特定的投資者獲得資金,是針對特定對象、採取特定方式、接受特定規范的證券發行方式;與公開發行相對應,滿足籌資人的不同要求,一般分為股票私募、債券私募及其他證券私募。在勘查領域,公開上市的公司畢竟只是少數。因此,私募在勘查公司融資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私募發行的對象通常是特定的投資者,在礦產勘查領域,這類特定的投資者主要是擁有巨額財富的個人、大型礦業公司以及各類私人金融資本組合、公共基金、上市的風險投資公司、私人風險投資公司、專營礦產勘查的籌資機構等。私募方式籌資額一般在幾百萬到數千萬元之間。私募資金對發起人的素質、找礦思路、項目選擇等都很有傾向性。私募資金投資的主體對回報的期望不同,風險投資公司和初級礦產勘查公司通常會簽署協議,明確權益返還的方式。在金融危機背景下,很多公司難以通過公共資本市場獲得資金,往往通過私募方式籌集資金。比如澳大利亞均富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的一項調查表明,在2008~2009年金融危機期間,澳大利亞初級勘查公司所需要資金的60%都是通過私募方式獲得的。
圖10-1 礦業資本市場及風險勘查資本市場
從風險勘查融資額上看,通過股票交易所上市融資,是風險勘查資金的主要來源渠道。股票交易所一般分為主板市場、二板市場及場外交易市場。很多國家都設立了為初創企業上市的二板市場,有些國家的創業板市場專門設立了資源勘查公司的板塊,允許勘查公司上市。這些市場的共同特點是,對在創業板上市的資源類企業,普遍沒有盈利要求,同時,上市企業往往可以在主板和二板市場之間轉板。
因勘查的高風險性,銀行難以評估勘查企業預期的盈利能力和還貸能力,因此,很少有銀行會為勘查提供貸款。但隨著勘查成果日益顯露,小公司可以用其勘查成果說服銀行,可能會獲得銀行的抵押貸款。銀行自己有專業的地質、采礦專家,開展礦產勘查開發的貸款業務。另外在有些國家,為了促進勘查融資,政府部門提供探礦者找礦借貸或礦業貸款基金。比如加拿大政府為了鼓勵勘查投資,設立探礦者找礦信貸計劃;探礦者找礦借貸就是其中的一個組成部分,一般是提供探礦權人一個野外季節工作所需要的費用。也有的國家通過政府建立礦業貸款基金的方式提供,比如美國阿拉斯加州礦業貸款基金,主要針對高級礦產勘查以及礦業開發項目。日本對於境外礦產資源勘查也提供借貸方面的支持。
(三)風險勘查資本市場現狀
據統計,自2003~2008年,在全球初級礦業公司總計782億美元的融資中,70%(546億美元)來自股本融資,只有24%來自債務融資(186億美元),另有5%(54億美元)來自可轉換債券,其餘的1%來自其他投資來源,包括政府投資等。隨著礦產品價格的上漲以及資源性公司日益受到主流投資界的重視,從2003年到2008年的6年間,初級礦業公司的股本融資額增長了1000%,從2003年的14億美元增至2008年的158億美元。當然,2009年因金融危機,融資額有所下降。盡管舉債融資所佔比重不大,但其絕對值亦大幅增長,從2003年的5億美元增至2008年的70億美元(圖10-2)。
圖10-2 全球初級礦業公司資金來源結構(2003~2008年)
二、風險勘查股票融資的主要制度
因勘查公司特有的地質風險,一般投資者很難正確判斷初級勘查公司潛在的價值和未來風險。為降低風險,世界上允許勘查公司上市的股票交易所採取相應的措施控制風險,保障投資者利益。這類措施主要包括上市准入門檻的設定、上市過程中的監管以及退市轉板及出現問題後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幾方面。
(一)股票交易所最低上市要求(初次上市要求)
所有的證券交易所都設定了上市的准入門檻,任何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都要滿足上市門檻要求,達不到標准則不允許上市。允許勘查公司上市的股票交易所最大的特點是沒有過往盈利方面的要求,取而代之的是對初級勘查公司礦業項目的儲量及工作計劃方面的要求,主要包括幾方面:第一,必須擁有合法的探礦權,且在其中擁有重要權益;第二,以往進行了勘查投入,並擁有維持某一時段勘查計劃所需要的流動資金;第三,應擁有保有礦業權所必需的流動資金等。各交易所規定又有所不同(表10-4)。
表10-4 允許勘查公司上市的五大證券交易所最低上市要求
續表
以多倫多風險交易所為例。多倫多風險交易所細分程度較高,所有上市公司被分為五類,即科技或工業類、采礦類、油氣類、地產及投資類、研發類。上市公司被分為兩個層次,每個層次又被分為不同的標准。每一類均有第一層次和第二層次的最低要求,且每個層次都提供了多個標准供擬上市的公司選擇(表10-5)。企業只需達到第一或第二層次的其中任一標準的全部要求,即可申請在加拿大上市。
表10-5 多倫多風險交易所勘查公司最低/初次上市要求
交易所在考慮公司申請時,考慮的非常重要的因素是公司管理層。交易所會在公司業務的基礎上考慮管理層的業務以及專業程度。此外,申請上市的公司,還要有交易所「參與機構」的保薦。如果初級勘查公司與一家資深礦業公司具有合營關系,也會對其上市產生正面影響。礦業公司的保薦人除了要滿足證券交易所對所有類別公司的一般要求外,還要在以下幾方面對公司做出評價,一是由公司管理層所准備的18個月流動資金的來源以及使用計劃;二是對申請者的項目進行實地考察;三是要對礦業公司的土地使用權、法律風險、礦業權保有能力、管理層經驗和技術特長等進行調查。由此可見,對於初級勘查公司來說,除了一般性制度約束以外,保薦人制度在控制風險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二)維持上市要求(持續上市要求)
維持上市要求是指上市公司為了持續上市需要達到的標准。公司要想維持上市席位,必需滿足要求。維持上市席位的最低要求主要包括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商業活動情況以及股東分配情況。以加拿大風險交易所為例,不同層次有不同的要求,如果不能滿足要求,將被轉板到較低層次。維持要求,主要涉及信息及時披露要求、流動資本要求、股東數目要求、凈有形資產要求、市場資本化市值要求等。此外,證券交易所有持續上市要求。2010年6月14日,加拿大風險資本市場將對最低上市、每個層次的維護要求、CPC2.4政策等進行改革。主要改革內容包括,最低上市要求改為「首次上市要求」,層次維護要求更改為「持續上市要求」。
(三)信息披露中的風險控制
風險勘查公司上市後,需要承擔按期報告和重大事件隨時報告的義務,即信息披露義務。保證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是風險勘查資本市場監管的關鍵。為確保礦業企業提供准確的信息,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對從事信息採集、估算、披露的主體資質,技術規范及內容,出現問題要承擔的法律責任等都有明確的規定。證券交易所控制這類風險主要依靠兩方面規制,一是對從事地質工作的人員主體資格以及相應的法律責任進行明確規定;二是對勘查報告的技術規范進行詳細規定。主要是通過行業協會自律、礦產資源立法規范以及證券行業方面的制度進行規范。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普遍採取的是同礦業領域的行業協會密切合作,藉助行業協會會員約束制度,兩方互用資源、互相承認對方規范。
以加拿大為例。加拿大證券管理機構的信息披露制度主要包括勘查公司需要遵守NI43-101披露標准以及NP51-201披露標准提交有關報告。NI43-101披露標准2001年開始實施,是繼一系列儲量造假丑聞後,採取的應多措施,主要目的是提高披露的准確性以及一體化程度,強化使用一些工業術語,同時確保正確的信息來自於正確的人。「NI43-101報告」是勘查項目的資源、地點、探礦權、環境責任、營業許可與執照、采礦前景、基礎設施和歷史演變情況的綜合報告。報告中要有勘查和采樣的結果、取樣方法、抽樣准備情況和驗證措施、資源儲量的評估等。「NI43-101報告」的撰寫人,必須是有關文件認可的工程師和地質學家學會的會員。
國外具有不同層次股票市場,內部各層次往往可以自由轉板,對於達到主板上市標準的公司,可以轉板到主板上市。反之,對於達不到標準的公司,將轉板到低層次的股票市場。這種轉板可以是主動申請,也可以是強制轉板。
(四)勘查公司上市的程序
勘查公司上市的一般程序是,通過證券經紀公司和咨詢公司包裝、評估和推薦,進入證券交易所。准予勘查公司上市的證券交易所都要求公司達到最低上市標准,要求有獨立的稱職人員或采礦工程師提交的報告,公司在招股說明書中對風險進行說明,獨立地質學家對地質報告簽名擔保。比如如果在加拿大風險交易所上市,一般有三種方法,一是首次公開上市,二是反向收購,三是資金庫公司(CPC)。上市前期,需要製作完備成熟的商業企劃,讓一位加拿大證券交易所的代表(CDNXPREP)協調預覽公司的商業企劃,征詢行業顧問的意見,然後是安排一家成員公司作為公司的發起人。在正式申請以前,需要向加拿大風險交易所提供公司基本情況方面的資料,由風險交易所確認申請公司具有申請上市的資格,給出意見書。然後尋求保薦人,准備正式申請上市文件。
三、市場經濟國家推動勘查公司上市的外圍制度環境
縱觀世界風險勘查資本市場發育的國家或地區,除擁有豐富的礦產資源這一硬體條件以外,還包括很多軟體條件,包括催生勘查資本市場發育的制度條件,以及完備的配套服務體系。
(一)適宜的法律制度環境
1.合理設置探礦權門檻,加強過程監管
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市場經濟國家探礦權准入門檻很低,無論法人還是自然人均有資格申請探礦權。為彌補探礦權主體良莠不齊帶來的監管困難,這些國家一般要求探礦權人繳納履約保證金,范圍覆蓋環境復墾、最低勘查承諾、履行地質資料義務等。這項制度把探礦權違約風險轉嫁於其自身,使政府監管處於主動。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探礦權細分程度較高,根據目標礦種、探礦權主體等,探礦權有效期也不同,多則5年,少則半年。政府可以根據探礦權人履約情況決定是否延期,這就促進了探礦權人的主動履約。低門檻並非意味著工作標準的降低。在發達國家,進行各類勘查工作,需要具有各種規定資質的專業技術服務公司。與我國現行制度不同的是,與這些資質人簽署協議,並非探礦權申請的前置條件。另外,這類資質細分程度高、專門性強,不像我國這樣整裝。比如根據加拿大魁北克省的《礦業法》,進行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活動需獲得的執照或行政許可多達十幾項之多。探礦權門檻以及相應制度的合理設置,使國外探礦權市場的主體主要是職業找礦人,探礦是職業找礦人而非資本家的樂園。兩者各得其所。
2.高水平的地質資料公益性服務
公益性服務水平直接關繫到勘查企業的風險,對勘查企業的融資能力有很大影響。國外普遍注重公益性地質資料的服務,這種重視主要體現在幾方面:第一,通過增加或保持公益性地質調查工作的穩定投入,獲取更新地學信息,改善提供地學信息服務的方式,提高地質資料水平和挖掘程度;第二,通過嚴格立法與執法,確保礦業權人地質資料的准確性和完整性以及最終的公益性;第三,通過信息系統建設,提供快速便捷服務;第四,根據客戶需求,提供增值服務。根據加拿大、澳大利亞的統計,基礎調查投入對勘查投資的乘數效應通常在1∶6左右。
3.靈活便捷的探礦權轉讓及交易
風險勘查准入和退出制度,是風險勘查資本進入和退出的前提,而風險勘查的准入和退出,又取決於礦業法對探礦權轉讓及交易的控制。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傳統的礦業國家,探礦權轉讓交易制度具有以下特點:第一,交易對象靈活,可為探礦權本身,亦可是企業權益,可全部轉讓,亦可部分轉讓;第二,只要受讓方同意承擔轉讓方的義務就可以轉讓,不設置其他附加條件。礦業權交易靈活,附著的資本才能靈活。
4.促進勘查投融資的特別優惠制度
加拿大、澳大利亞、美國對風險勘查制定有財政、金融、稅收等多方面的鼓勵措施(表10-6)。給予財政補貼和稅收優惠。主要包括直接針對草根勘查者的補貼制度、計稅時,可以超額抵扣勘查投入、全部通過股票制度等,對於勘查投資給予特別的優惠,降低勘查成本,進而增加了勘查投資的吸引力。為企業在風險勘查資本市場上獲得社會資本奠定了基礎。一些國家還採用小公司特別政策,培育小公司的發展。
表10-6 政府為促進礦產勘查融資採取的支持措施
(二)完備的配套服務體系
風險勘查資本市場由資金需求主體、投資主體、中介機構等各類主體組成。中介機構的培育與發展是商業性礦產勘查成功融資的重要條件之一。成功的礦業融資,除了政府的政策性支持、礦業公司自身的努力之外,中介機構充分發揮作用也是不可或缺的。完善、有效率的金融中介在礦業融資活動中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在某種意義上,一個好的金融中介機構承擔上市業務或借貸業務,這本身就說明了項目的可靠性。有經驗的地質和采礦技術專家。在加拿大多倫多,有200多個從事礦業股票分析的分析師,平均每一個多倫多的礦業股票就有3個分析師。
四、我國風險勘查資本市場現狀及建議
(一)中國風險勘查資本市場
中國目前風險勘查資金的來源主要包括中央和地方財政投入、企業自有資金投入、風險勘查基金(私募基金)投入、場外股權交易(OTC)等,其中以前兩者為主。2009年,中國基礎地質調查和礦產資源勘查投入資金總額為277億元,其中90%左右為礦產資源勘查投入。在全部投入中,社會資金投入佔67%。而社會資金部分,主要為企業自籌資金。同期全球固體礦產勘查預算為73.2億美元。一方面,中國風險勘查資本市場存在著巨大的容量;另一方面,政府在風險勘查投資中所佔的份額仍顯過高。
(二)風險勘查資本市場制度障礙
中國證券交易所雖然設立了創業板市場,但因有贏利方面要求,勘查公司不可能上市融資。另外,我國目前勘查主體以國有地勘單位為主,而根據有關規定,證券市場融資主體必須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即便允許勘查公司上市,很多企業並不具備資格。
礦業權制度方面,我國探礦權招拍掛方式出讓、同西方國家相比探礦權的高門檻、探礦權轉讓交易的限制等,使探礦權准入退出存在制度障礙。資源儲量估算和會計制度,同國際礦業資本市場普遍採用的制度存在對話困難。另外,勘查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尚未有效發揮;在鼓勵勘查投入方面,稅收制度還有待挖掘;公益性地質調查以及公共服務體系尚有待完善。
(三)建立礦產風險勘查資本市場的對策建議
1.盡快建立中國風險勘查股票交易市場
中國很多風險勘查公司境外上市,致使國外尤其是發達國家的咨詢機構深度介入中國礦產資源領域事宜。這種做法在使中國失去資本市場機會的同時,也使中國的資源及相關信息面臨泄密風險。中國苦心經營的境外資源資本控制以及資源安全問題,將會隨著中國公司的境外上市而變得透明。資本逐利的本性,使中國境內出現了風險勘查基金、場外交易等,這些資本必然要求退出渠道。目前的資本市場層次上的斷層,必將抑制和約束已有的發展,並最終影響到中國礦業的發展。如果能夠建立風險勘查資本市場,反過來又會推動地勘體制、礦業權管理制度的改革,帶動全社會對風險勘查的逐漸認同。
市場可以培養,勘查的商業文化亦如此。縱觀西方發達國家礦業資本市場的發展史,都是在不斷的儲量造假和不斷的修正完善中循環上升的。
建議在創業板中,設置資源板塊,允許那些擁有較優良礦產資源/儲量資產,包括擁有海外礦產資源/儲量資產的企業上市融資。針對勘查行業特點,將目前的盈利要求改為盈利計劃的要求,凈資產要求轉化為對勘查公司擁有的資源/儲量方面的要求。根據地勘行業特點,凡擁有優質探礦權,儲量達到探明級別並已達中型規模,擁有1500萬元自有資本作為首期勘查投入的,可在創業板上市。
2.在礦產資源立法中,建立相關制度,與資本市場銜接
應該充分利用礦產資源立法的有利時機,設立相關條款,創造與資本市場對接的條件。我國礦產資源法一般為每十幾年一個修改周期,如果不能在本次修改礦產資源法中,考慮在礦業權制度設計中,為將來風險勘查資本市場的建立奠定基礎的問題,將會錯過又一輪周期。建議修法中通過下面幾方面的修改,創造同資本市場銜接的條件。第一,降低探礦權門檻,允許自然人申請探礦權,不允許事業單位法人擁有探礦權。事業法人要想成為礦業權人,必須首先轉制為企業。中國目前勘查中存在的很多問題,都是事業體制地勘單位造成的。第二,允許探礦權共有,允許探礦權部分轉讓,將股權轉讓納入礦產資源法的調整范圍。第三,改革探礦權轉讓條件,只要受讓人承諾實現轉讓人的義務,就可以轉讓。第四,建立和強化勘查區塊退出制度,包括區塊強制退出制度、義務退出制度和自願退出制度。第五,強化地質資料報告的內容,尤其強化提供虛假地質資料的法律責任。
3.資源/儲量估算及礦業權資產會計制度盡快與國際接軌
礦業是一個全球化的行業,在國際慣例取捨方面,中國能夠選擇的道路,要麼是引領國際慣例,要麼是適應國際慣例。資源/儲量分類分級及估算制度以及礦業權資產會計制度,就上市而言,一個代表實物量,一個代表價值量,是礦業企業的核心。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英國、南非等,都在多年的發展中,殊途同歸,採取了幾乎相同的制度。而中國目前仍然游離於外,這一切已經約束了中國企業走出去,以及中國資本市場的引進來,需要盡快與國際慣例接軌。與之相配套的,需要建立注冊地質師執業准入資格制度,明確注冊地質師的法律責任。
4.政府應給予充分的參與和扶持
建議針對勘查特性,設置有針對性的勘查投入財政補貼、勘查投資稅收抵免、風險勘查金融體系。
⑥ 何為創業板主要風險是什麼
我國創業板在借鑒了海外創業板的基礎上,充分考慮了我國具體國情。創業板發行標准既具有海外創業板市場的普遍特點,又具有中國特色,表現在以下幾點:
首先,我國創業板發行上市的數量性標准仍然較為嚴格。(1)我國創業板仍然強調「凈利潤」要求,且在數量上嚴於海外創業板市場。(2)我國創業板對企業規模仍然有較高要求。(3)我國創業板對發行人的成長性有定量要求。(4)我國創業板要求企業上市前不得存在「未彌補虧損」,而海外創業板市場則少有類似規定。
其次,我國創業板對發行人的定性規范要求更為明確細致。我國創業板發行上市標準的設計在突出保薦人等市場自律組織作用的同時,在「持續盈利能力」、「公司治理」、「規范運作」、「募集資金使用」等方面都設置了更為細致和明確的定性規范要求,以保證發行人的質量和保護投資者。
⑦ 股票里的創業板新風險有哪些風險
創業板實施注冊制後,退市可能不再尊選原來的規則,也就是連續三年虧損退市.可能內會變的退市手續更簡單.
還有就容是漲跌停20% 這會導致日內波動更大,像有些股民喜歡打板,以後可能難度會大很多.波動范圍大了,沒實力的資金不好操作了.這也算是一個應該注意的風險點.
最後祝你好運~
⑧ 論創業板的風險及其防範
摘要: 創業板是我國證券市場的熱點問題之一。創業板作為我國經濟轉軌時期新型的、專為廣大具有增長
潛力的中小企業服務的資本市場, 承擔著為國民經濟結構調整的重任。目前我國創業板市場設立的條件已
經成熟, 然而創業板市場存在的風險是不容忽視的, 應針對我國的實際情況, 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
關鍵詞: 創業板市場; 風險; 風險防範
一、我國設立創業板的條件已經成熟
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 它是與主板市場相對應的
概念。從國際上看, 主板和二板的劃分主要是為了滿
足不同層次的產業籌資者的需要。隨著科技發展日新
月異, 各種新興產業成為技術創新和經濟增長的龍
頭, 但是這些新興企業一般很難達到主板上市的條
件, 因而不能選擇主板市場作為直接融資的渠道。從
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 設立創業板市場主要是為實現
兩大功能。其一, 為中小企業, 尤其是高新技術企業
提供融資渠道。在深滬兩市主板市場中, 由於上市資
格限定較嚴, 審核的程序里又存在主體歧視, 致使中
小企業直接融資困難, 創業板市場的設立為那些有前
景的中小企業提供一個平等的籌資平台。其二, 鼓勵
創新, 為風險投資提供退出途徑。風險資本是支持和
促進創新的力量。
目前, 我國設立創業板市場的條件已經成熟, 這
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 隨著國內風險投資市
場以及創新企業的逐漸成熟, 符合申請上創業板的公
司更多了, 擴大了選擇上市企業的空間; (2) 證券市
場也較為成熟了, 各種控制風險的制度正日趨完善,
證監會、輿論界與有關機構都加強了對市場違規行為
的關注和譴責, 監管部門也加強了懲罰力度, 各市場
主體的守法意識有所增強; (3) 投資者變得比較清醒
了。因為證券市場較長時間朝一個方向運行, 容易使
投資者產生幻覺, 出現判斷上的失誤。市場有起有
落, 並按照基本面進行適當調整, 使投資者變得更為
理性; (4) 發達國家經濟的衰退, 使其對全球資本的
吸引力下降, 這些資本要尋求相對安全的市場, 中國
良好的經濟狀況成為全球資本的「避風港」, 從而為
創業板的設立提供了條件。
二、創業板市場的風險
從國際創業板市場來看, 既有成功又有失敗。美
國Nasdaq 是成功的典型, 在美國高科技產業發展過程
中扮演了極其重要的角色, 孵育了一大批中小高科技
企業, 推動了美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如IT 行業中的
微軟、思科公司等。但是, 在20 世紀80 年代歐洲小
盤股市場的發展就不是如此風光了。盡管它們也曾在
80 年代有利的經濟條件(低利率、高速成長的中小企
業群和國際資本市場的增長) 的推動下, 獲得了良好
的發展, 為歐洲經濟的高速增長作出了貢獻, 但由於
存在一些先天缺陷, 如與主板市場界限不清等, 歐洲
小盤股市場相繼失去了活力。
一般地講, 創業板市場風險主要來自上市申請人
的誠實、經營管理能力和技術水平、政策變動以及市
場等因素, 具體來說, 創業板市場的風險主要有以下
幾種。
(一) 市場運作風險
雖然各創業板市場實行「買者自負原則」, 但是
市場當局從保護投資者利益的原則出發, 仍然嚴格推
行嚴謹的監管、監察和執法措施, 確保市場公開、公
平、公正, 督促上市公司嚴格遵守信息披露制度, 履
行誠信勤勉義務, 同時, 還要教育投資者熟悉上市規
則, 並充分認識到創業板市場投資的巨大風險。海外
創立的二板市場或創業板很多, 但運作良好或活躍的
並不多見, 二板市場失敗的案例也不少。ECM、USM
相繼於1995 年、1996 年關閉, 澳大利亞也關閉了創業
板市場; 英國AIM、韓國KOSDAQ 以及香港創業板等
也不容樂觀。因此, 創業板市場在給投資者提供良好
的投資場所並可能帶來良好回報的同時亦會有讓投資
徹底失敗的風險, 這是一種主板市場所不能比較的系
統風險。
(二) 上市人的經營風險
創業板上市人具有高成長性的潛力, 但是, 由於
上市人或上市申請人大多是中小高科技企業, 創立或
經營時間不長, 經營管理者往往缺乏經營管理經驗,
可能受政策變化的影響, 致使投資回報並不高, 甚至
經營失敗。研究表明, 中小科技企業投資失敗率高達
70 % , 同時, 這些企業的投資回報期通常較長。即使
是世界著名的NASDAQ 市場, 在其市場規模不斷擴大
的同時, 也有近2 000 家企業因經營不善而不再符合
市場要求, 被剝奪上市掛牌資格。如SHC 公司, 1998
年虧損額高達7. 5 億美元。因此, 對於上市申請人或
上市人來講, 創業板市場並不僅僅是其融資的好地
方, 更是要求其不斷地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創新能力
以及市場開拓能力, 以不斷地成長為高素質、高增長
能力的理想投資對象, 並保持持續發展能力, 這一點
甚為重要。
(三) 流動性不足與市場波動的風險
市場流動性是創業板的生命, 市場流動性不足使
市場失去活力和吸引力, 投資者難以獲得回報。為
此, 海外二板市場均在增強市場流動性方面作了大量
的工作, 同時, 上市人的流通盤小易於操縱, 加劇市
場的波動性。市場的劇烈波動性還表現在市場指數的
整體波動, 如NASDAQ 指數一個交易日跌去500 多點,
香港創業板指數從1 000 點跌至400 多點, 其波動幅度
均比主板市場要大得多。因此, 一些二板市場規定了
進入條件, 限制風險承受力較低的投資者進入。《創
業板市場規則咨詢文件》表明, 內地創業板市場波動
幅度設定為20 % , 遠比主板市場的10 %高, 投資者應
充分注意這一點。
(四) 上市人的道德風險
我國創業板市場企業, 雖然克服了主板市場中同
股不同權、不同利及股份不能全流通的缺點。但是,
由於企業創建者和發起人一般集中掌握股份, 全流通
的在中小散戶為主的市場上可能更為分散。因此, 這
些創業者和發起人利用很少的資金就可以控制上市公
司, 他們就有可能利用掌握的權力, 採用各種辦法把
上市公司的資源轉移到自己手中。創業板市場的高新
企業的管理層由於知識和管理經驗的專用性, 更不容
易被替代, 盡管股東在所有權上是控制著企業, 但仍
會讓企業處於內部人控制之下。管理層實際上不是為
了實現股東的財富最大化, 而是其個人或小集團利益
最大化, 從而損害大多數股東的利益。公司管理層因
不履行勤勉誠信義務, 在信息披露上作虛假的陳述,
也會引發上市公司的道德風險。
三、我國設立創業板市場的風險防範措施
由於二板市場面臨比主板市場更高的風險, 且對
主板市場將有著諸多不利影響, 創業板市場能否正常
運行, 不僅關繫到投資者的利益, 還關繫到整個經濟
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因此, 我國要充分吸收國際創
業板市場發展的經驗, 為創業板設計完善的制度並加
強監管, 才能切實保護投資者, 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
利益, 才能充分發揮創業板市場對中小企業融資的支
持功能, 保持證券市場的持續繁榮和發展。
(一) 切實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
香港投資銀行界知名人士、享有「紅籌之父」稱
譽的法國巴黎百富勤勞團行政總裁梁伯韜說: 大陸創
業板能否成功, 關鍵在於能否吸引到高增長的企業上
市, 以及對風險的控制。他還忠告國內的投資銀行業
同行, 一定要挑選好的企業, 按照市場需求、市場規
律, 平衡企業與投資者的利益去定價。要避免主板市
場的問題就必須使上市企業的篩選標准更具有市場
化。企業在創業板上市的標准重點應該放在對上市企
業質量的事前控制, 即科技含量、人力資源、市場前
景和法人治理結構四個方面。建立上市公司摘牌制
度。對於連續虧損的上市公司, 若未能在規定的期限
扭轉虧損狀況, 又無資產重組的可能, 應堅決對其股
票實行摘牌制度。
(二) 要加快對風險投資業和創業板市場的立法
工作
風險投資對我國來說是一項全新工作, 涉及到知
識產權的法律保障、法律約束和市場准入等很多規則
性問題, 同時推出創業板市場還得有「創業板市場運
作細則」等。從國外情況看, 風險投資業均是在立法
先行條件下發展起來的, 我國有關部門要抓緊起草和
公布《風險投資管理法》、《風險投資管理條例》和
《創業板市場運作細則》, 以指導、保護風險投資業和
創業板市場依法健康發展。
(三)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股市監管及其風險防範的核心是改變股市信息的
不完全和信息的不對稱。為此, 創業板市場要建立完
善的信息披露制度。通過實施嚴格的信息披露來減少
上市公司利用信息優勢損害投資者的行為, 保障投資
者的合法知情權, 使投資者充分了解投資風險和投資
收益, 在公平、公正、公開交易的基礎上作出自己的
投資決策。創業板市場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和內容豐
富程度要高於主板市場, 如除披露年報和中報外, 還
要增加披露季度報表; 披露上市公司前兩年或自成立
時起公司詳細發展情況, 包括公司的客源、利潤、技
術以及發展前景等。在披露公司信息的同時, 還要完
善風險警示制度, 及時向投資者提示風險。在這方面
可以借鑒香港的做法。要確保所披露的信息真實、准
確, 不得有虛假、誤導。與此同時, 要對各種報刊、
網站、信息咨詢公司所發表的信息及股評中所涉及的
信息進行檢查或要求其申報來源, 對造成嚴重後果者
要依法追究責任。
(四) 加強對上市公司的監管
對上市公司監管的目的就是要使得創業板市場的
系統性風險降到最低, 使得投資者非自身原因帶來的
風險降到最小。由於創業板市場的市場定位、上市交
易規則等方面具有不同於主板市場的特性, 同時也由
於上市公司自身經營風險大, 所帶來的投資者的風險
同樣加大。因此, 對創業板市場的監管規則應有別於
主板市場, 具有獨立性。這種獨立性表現在監管原則
上首先應該是高效性, 即一方面強調有力的信息披露
制度以降低市場風險, 另一方面強調公司內控機制,
把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作為企業上市的重要條件。其
次應該是有限性, 這種有限性主要表現在外控機制的
相對有限, 即證監會對上市申請人是否適合上市等方
面不作審查和評估, 更多地讓市場作出選擇。基於上
述原則, 中國創業板市場可以借鑒美國NASDAQ 的做
法, 採用集中統一的監管模式, 並將一線監管權授予
證交所。由其負責日常監督工作, 證監會則主要負責
重大政策的制定和重大事件的調查處理, 並對證交所
的工作予以監督。同時, 從保持市場有效性的角度出
發, 還應制定嚴格的交易監管制度。
(五) 實行保薦人制度
保薦人對被保薦企業在發行上市前後的內部管理
及各項信息披露進行監管與輔導, 並對被保薦人的股
票發行上市申請文件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承擔
連帶責任。保薦人是創業板市場的第一看門人, 要求
切實履行好保薦人的職責。首先要求保薦人有很高的
專業知識。由於保薦人不一定了解創業板企業的技術
優勢, 因此保薦人除了應具備豐富的投資銀行業務經
驗及較強的經濟實力外, 還要擁有一批既洞悉創業板
運行規則, 又了解行業發展的復合型人才。其次保薦
人要樹立全新的企業價值判斷標准, 注重候選企業的
內在素質, 樹立風險意識, 做到事前慎選擬上市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