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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板公司經營規模持續提升

發布時間:2022-02-15 00:31:47

創業板要求上市公司連續盈利幾年

不少於一千萬元

(一)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三)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二千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四)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第十二條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1)創業板公司經營規模持續提升擴展閱讀:

申請人是否符合管理層穩定的要求,即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以及控股股東,在提出發行申請前24個月內是否曾發生重大變化。

申請人是否符合主業突出和持續經營的要求,即在提出發行申請前24個月內,是否不間斷地從事一種主營業務,該種主營業務是否有實質進展。高級管理人員包括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

控股股東是指在行使表決權時,可以推薦半數以上的董事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股東;可以行使或者控制有表決權股份的數量超過公司股東名冊上所列的第一大股東在名義上所持有的有表決權股份的數量的股東;或以其他方式事實控制公司的股東。

㈡ 為什麼開通創業板之前,要先做一個風險評估呢

開通創業板之前,先做一個風險評估,目的在於看投資人的風險承受能力是否同創業板證券交易的風險等級相匹配!

畢竟在創業板進行交易,其風險相較於主板有了很大的提升!

綜上,開通創業板之前,認認真真做一下風險評估,了解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在個人的風險承受范圍內進行證券交易,還是很有必要的!

本文系【投顧吳鵬】原創,上述內容僅做學習交流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特此聲明!如果您覺得內容有點道理,麻煩點個贊,關注一下唄,小編先行謝過!

㈢ 創業板上市對企業規模有什麼要求

你好,創業板上市條件:
一、主體資格
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可連續計算);
(一)股票經證監會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三)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5]
二、企業要求
(一)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二)最近兩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三)應當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1)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2)行業地位或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3)在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者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
(4)最近一年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對關聯方或者有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重大依賴;
(5)最近一年的凈利潤主要來自合並財務報表范圍以外的投資收益;
(6)其他可能對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

㈣ 持續經營3年問題,中小板和創業板不同

判斷「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時,有36個月一說。但報材料編制報告時,暫時還沒有聽到36個月的說法,建議還是等足三個完整的會計年度。

㈤ 如何提高中小企業創業板上市成功率

主要看企業的實際情況,是否符合產業政策,企業盈利狀況等 010-81132554
下面分別針對「內修」和「外修」的具體策略進行研究。

「內修」法門

1、知難而退

要在創業板成功上市,四大軟肋存一不可。如果企業自身尚未達到上市標准,那麼建議不要急於沖刺,否則枉費心機,還影響企業信心。如銀泰科技主要產品為通信用閥控電池,屬於傳統的鉛酸蓄電池,不符合創業板要求的「三高六新」特徵;上海同濟同捷則犯了股權變動頻繁,公司控

制權不穩定的大忌。因此,建議尚未達到創業板要求的企業知難而退,不要賭運氣,發審委諸位委員的法眼並不容易蒙蔽。

2、蓄勢待發

該策略適合業務技術、產品結構、市場前景合格但當前還存在盈利、股權、關聯交易、稅收政策依賴、法律糾紛等問題的企業。這類企業當前不合格,但是可以通過一兩年的經營調整和自我梳理可已達到創業板上市要求。那麼最好的策略就是等待,積聚力量以備東山再起。典型的例子就是上海同濟同捷,只要再有2年時間梳理好股權結構並保持穩定即可達到創業板上市要求。

3、明確需求

在創業板上市是為了融資,融資解決企業經營規模擴大、提高市場競爭力、提升創新能力等問題。也就是說,這是為了缺錢的企業而設立的。如果公司利潤率很高,負債率低,資金充裕那麼上市恐怕就是為他人做嫁。業績較好的福星曉程就是典型的「不差錢」,上市動機不明確,如果明確那就是動機不純。建議業績好,資金充裕的企業明確自身需求,不要見到鍋就想分一杯羹。畢竟上市對於很多低成本高利潤的企業來說是絕對的損失,還是明確自身需求,需要融資再考慮上市。

4、貴在持續

創業板對其企業的創新能力、成長能力要求較高,雖然很多企業現有產品體現了自主創新,經營模式也很新,但是後續的持續性不強,未來也沒有明確的創新計劃,成長能力的保持主要依賴現有的產品技術。以航天生物為例,天曲益脂康片市場表現良好,占總銷售額的2/3(2009年上半年),但其募投項目投向的航天東方紅牌輔酶Q10軟膠囊市場前景並不清晰。現有產品技術的先進性並不能在未來保持並提升,這是其難以通過審核的關鍵所在。

創新性、成長性不是一個局限於當前的概念,這是對企業持續創新、業績持續成長的要求。沒有未來的企業,現在再好也終會成為昨日黃花。

5、銳意改革

創業板上市的企業中有一些基本合格但問題挺多的企業。比如存在家族管理、關聯交易過多、股權復雜、客戶集中、成本波動、核心技術缺乏保護、財務管理混亂、政策依賴等問題,這些問題還沒嚴重到不符合創業板上市要求,但是確使企業存在很多不確定性。這個時候建議企業銳意改革,將不合理、不確定、不能自主掌控的因素盡可能消弭,梳理清楚各項關系,以便在以後的上市審核中順利通過。如恆大高新就需要梳理清楚股權結構,賽輪股份則要等待政策環境穩定後才可通過審核。

上面介紹了幾種常見的「內修」法門,這些都是被否企業經驗的總結,對於准備在創業板上市的企業則是引以為戒。所謂「攘外必先安內」、「打掃完屋子再請客」,只有看到企業不足並提前解決好各種固有的問題才能在創業板上做到胸有成竹。

「內修」是根本問題的處理,「外修」則是使企業更好更強,在審核中減少阻力和反饋並順利通過的關鍵。

「外修」法門

1、企業宣傳策略

企業宣傳是保證創業板上市審核通過的重要一環。產品品牌知名,技術業內領先、公開信息多、媒體關注度高都有利於加深發審委委員對企業的好印象。做好企業宣傳,使企業透明化,可以大大減少公眾的擔憂和對企業信息不確定性的猜測。我們可以發現,通過創業板上市審核的企業大多是知名企業,很多是「行業隱形冠軍」,他們的市場信譽、公眾認可度都比較高。如華誼兄弟、漢微

電子、萊美葯業、金龍機電、神州泰岳等均是行業知名度高,企業宣傳效果好的企業。有些如神州泰岳則是符合中小板上市條件而轉投創業板。

要做好企業宣傳,首先要包裝自身所有公開信息、網站、宣傳冊、辦公環境等,然後依託互聯網、電視、平面媒體、學術會議、各種論壇、展會等。比較有效的渠道是互聯網:即在專業的市場研究網站、行業協會網站、大型綜合網站發布企業的宣傳軟文。

2、核心技術描述策略

創業板上市的企業其核心技術一般都是具有一定自主創新性的高端產品或服務技術。其共同點是業內懂行的專家較少,技術的先進性大部分人不甚明了。針對這一問題核心技術的描述在招股書中變得十分重要。如果闡述不清楚可能會讓發審委認為技術在行業中的地位不重要、創新性不明顯。要解決這一問題需要兩手准備,一是技術的描述策略要得當,二是要配合專利申請、知識產權保護、專家鑒定、行業學術會議評比等活動。

在技術的描述上,應該從行業的技術體系構成說起,然後主要技術理論的發展階段和應用情況進行闡述。在明確行業全局的情況下,隨後才能提出發行人技術所處的環節和發展階段。然後通過與主要競爭對手、主流技術的比較來展示其先進性。具體論述上要包括技術本身的描述、典型案例的分析、行業知名專家的評價三個方面。描述的風格則要借鑒課本教材的行文和用詞,做的深入淺出,讓普通讀者看的懂行業專家無異議。

3、市場容量分析策略

市場前景分析主要是解釋行業的供需走勢、發行人產品或服務的市場容量成長性等問題。這是招股書中「業務與技術」部分的關鍵內容,也是眾多創業板上市公司被多次要求解釋、募投項目前景不明、甚至最終被否的主要原因之一。

市場容量的歷史數據闡述是比較簡單的,只要找到權威數據或者有第三方市場咨詢機構能夠出具即可。但是問題在於,創業板企業所在行業往往沒有統計數據,即使有少量權威數據其合理性和真實性也令人質疑。沒有詳實的歷史統計數據和研究結論,市場容量的分析預測更是難上加難。

要解決上述問題華經縱橫建議採取如下策略:1、引用權威數據論證上下游市場或大行業的發展趨勢;2、通過第三方市場咨詢機構或者行業協會證明發行人所在行業市場容量數據的權威性;3、通過研究產業鏈關系、產業政策變化、經濟環境、競爭對手經營狀況、產品技術替代性等論證發行人所在行業市場容量數據與其他權威數據相輔相成不存在矛盾。4、將市場容量的歷史統計與預測結果公布於眾,廣泛徵求競爭對手的意見並獲得業內專家的認可。

通過上述4個步驟即可以有效的防止出現數據權威但不合理、市場增長但是前景不明的問題。在文字撰寫上則要做到:市場容量分析的思路要十分清晰,各種數據來源明確,重要結論有專家支持,發行人的地位描述獲得競爭對手認可。在具體的風格上則應是分析圖表、行業專家論點、重要機構研究成果、競爭對手訪談意見等配合使用。

4、募投項目設計策略

企業上市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募集資金,而募集資金必須投資相應的項目。創業板要求「發行人募集資金應當圍繞主營業務進行投資安排」,也就是說至少60%—70%的資金應該用於主營業務項目的投資建設。研發類不產生收益的項目應該盡可能少佔用募集資金。除了這個直接要求,發審委對項目的審核還關注一下幾點:

(1)、規模的合理性

(2)、新產品的技術成熟性

(3)、固定資產投資規模與新增收入的匹配性

(4)、與發行人歷史數據的匹配性

(5)、研發類項目投資比例的合理性

我們知道,創業板企業大多有服務收入比重較高,無形資產較多,企業重置成本低等特徵。如果按照企業原有設備規模和技術水平進行項目設計,那麼募集資金規模會很小。這使得很多企業在項目設計中做大設備投資、增加土建投資、增加鋪底流動資金以完成既定的募集資金目標。這一現象十分普遍,也是造成募集資金運用部分經常被反饋的原因。採取上述策略雖然可以滿足募集資金規模的要求,但是固定資產增加過多、比例增大問題難以解釋。由於項目收入測算要求嚴謹保守,那麼又出現了投入產出的匹配性問題。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我們建議採取以下策略:

(1)、募集資金規模能小則小,越小問題越少;

(2)、項目設備盡量採取現有設備的最新升級型號,避免大換血;

(3)、建設規模和項目收入參照現有規模設計,不建議超過當前規模的1.5倍;

(4)、土建投資最好自有資金出資或者實物出資以表明節約募集資金;

(5)、土建投資比例應少於30%,避免房地產投資嫌疑;

(6)、回收期控制在5年之內,內部收益率不低於20%;

(7)、項目收入規模上限不能高於市場容量預測的增加值;

(8)、選擇知名工程咨詢公司進行項目的審核以證明其合理性;

(9)、採用先進設備引起投資規模大增的要說明現有設備的不適用性;

(10)、募投項目市場分析與行業基本情況分析互相支持;

上述策略是上市募投項目設計中應該注意的基本問題,除此之外,上市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應該重視風險防控措施的論述。做到項目設計合理、風險防控得當、經得起股民推敲,募集資金運用這一部分才算是符合上市要求。

5、創新性、成長性體現策略

產品功能、核心技術、盈利模式、經營理念、渠道拓展等具有創新性和成長性是通過創業板審核的重要標准。這在業務與技術、未來發展與規劃等部分均有涉及。對於創新性、成長性的論證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對現有產品技術和服務模式的描述,二是隊研發現狀、研發計劃、自主創新措施的描述。從創業板上市被否企業的招股書來看,主要反映出了以下幾個問題:

(1)、現有產品技術

服務模式描述詳細但忽視了替代性、穩定性分析;

(2)、對競爭對手的產品技術水平、服務模式及發展方向不清楚或者故意矮化;

(3)、研發現狀描述空泛,在研項目少,研發隊伍不確定;

(4)、缺少先進的可執行的自主創新體制;

(5)、研發計劃、發展規劃合理性和可行性論述不夠;

(6)、部分研發目標不切實際,短期內對企業經營效益提升無貢獻;

(7)、提出的創新措施和保障成長性的策略偏重理論,大部分是空話;

(8)、研發中心、實驗室等運作經驗不足,缺少縝密的運營計劃;

(9)、誇大技術研發、自主創新對企業經營的影響力,存在產品業務變化的隱憂;

(10)、創新性、成長性的持續能力不強,研發計劃與現有產品技術關系不大。

上述問題是創業板上市企業申報材料中經常犯的一些錯誤,這是由於企業在知識管理、自主創新體系建設、研發工作組織上缺乏經驗,對於持續創新重視不足引起的。當然,長期以來招股說明書部分章節空話太多的風氣還沒有明顯改變,這使得很多重要描述的不真實和所提措施的不具有可行性。為此華經縱橫建議採取如下策略解決這個問題:

(1)、企業盡職調查要盡可能詳細;

(2)、企業往往沒有成文體制體系,需要提煉整理出符合其實際情況的制度理念。

(3)、所有的結論和表述最好註明判斷的依據。

(4)、不具有操作性的措施建議不要提;

(5)、「必要性、可行性、有利因素、不利因素」不要動輒關乎國計民生全球趨勢,應該盡量發掘有直接關系的因素;

(6)、多用流程圖、成熟管控體系、可操作的方案描述規劃;

(7)、發行人的各種思路想法要落實到可操作性,否則不要體現;

(8)、研發計劃要詳細,負責人員、資金、技術路徑、風險說明、組織方式等要詳細論證以保證具體可行性。

(9)、創新性、成長性要以現有產品技術和經營業務為基點,不能給人未來要改變業務、轉換產品、變更經營模式的錯覺。

(10)、嚴謹描述,注意前後呼應,避免擴展觀點失去主題。

以上是體現企業創新性、成長性的基本策略。在行文中建議做到圖文並茂、理念與制度文件相結合、規劃目標與統籌方案並行,這樣才能向讀者展示一個實實在在的企業和思路清晰的發展規劃。

6、市場咨詢策略

創業板上市審核機構建立的行業專家咨詢機制,也就是說企業上市審查人員中引入了行業專家。相比於中小板、主板市場,創業板對行業專家的意見更為看重,這是因為:一方面是創業板企業涉及的產品業務專業性大大增強,二是行業更加細分使得市場分析、項目評判等難度加大。行業專家的引入使得企業上市前要重視市場咨詢,確保相關問題說明、招股書重要結論符合實際,這樣才能獲得行業專家的認可。

在創業板出台之前,券商的盡職調查、市場咨詢、競爭對手調查等不太受重視。可以說,只要相關數據、結論有權威出處即可,至於是否合理、競爭對手是否同意等並不關心。行業專家咨詢機制的引入使得上述工作重要性顯著提升。招股書引用的各種數據、結論能夠有第三方市場咨詢機構或權威專家解釋成為關鍵。第三方的市場咨詢是保證招股書信息合理性、公正性並符合行業專家要求的重要措施。通過第三方市場咨詢使發行人的各項指標、競爭地位、技術水平獲得競爭對手、行業專家、普通大眾的認可有利於提高發行人信息的真實性和可靠性。

在市場咨詢方面,建議擬上市企業選擇國內具有市場研究、產業研究背景的權威機構進行合作。由第三方市場咨詢機構對企業的競爭地位、市場容量、技術水平等做出公正的評判,通過引用第三方對競爭對手的調查結果以確保招股書文字的公正性和真實性。第三方負責全部市場數據的解釋並接受發審委的質詢也避免了企業自身主觀臆斷的弊病。

上面我對如何提高中小企業創業板上會成功率給出了一些策略性的建議,具有操作則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內修」為體,「外修」為用,不同企業要結合自身實際選擇適當的策略才會取得最終的成功。希望准備在創業板上市的企業謹慎研究,被否企業吸取教訓以備再戰。

㈥ 在創業板上市對公司的注冊資本金的要求

創業板公司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申請在深交所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四)公司股東人數不少於200人;
(五)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擬上創業板公司應該具備的條件:
1、公司基本狀況要求:
(1) 擬上創業板公司應當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註: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 擬上創業板公司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擬上創業板公司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3) 擬上創業板公司應當主要經營一種業務,其生產經營活動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環境保護政策。
(4) 擬上創業板公司最近兩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2、 公司內部財務狀況要求:
(1)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發行前凈資產不少於兩千萬元;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
(2)擬上創業板公司應當具有持續盈利能力,(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穩定;商標、專利、專有技術不存在風險;最近一年的凈利潤不存在客戶依賴。)
(3)依法納稅,各項稅收優惠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擬上創業板公司的經營成果對稅收優惠不存在嚴重依賴。
(4) 不存在重大償債風險,不存在影響持續經營的擔保、訴訟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項。
3、公司治理結構要求:
(1)擬上創業板公司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審計委員會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
(2)擬上創業板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了解股票發行上市相關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
(3)擬上創業板公司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所持擬上創業板公司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4、公司內部管理要求:
(1)擬上創業板公司資產完整,業務及人員、財務、機構獨立,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同業競爭,以及嚴重影響公司獨立性或者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
(2)擬上創業板公司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財務報表的編制符合企業會計准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擬上創業板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3)擬上創業板公司具有嚴格的資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資金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以借款、代償債務、代墊款項或者其他方式佔用的情形。
(4)擬上創業板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公司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結論的內部控制鑒證報告。
(5)擬上創業板公司的公司章程已明確對外擔保的 審批許可權和審議程序,不存在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進行違規擔保的情形。
(6) 擬上創業板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 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① 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② 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最近一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的;
③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的。
(7) 擬上創業板公司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違法行為。擬上創業板公司及其股東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未經法定機關核准,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證券,或者有關違法行為雖然發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處於持續狀態的情形。
(8) 擬上創業板公司募集資金應當具有明確的用途,應當用於主營業務。募集資金數額和投資項目應當與擬上創業板公司現有生產經營規模、財務狀況、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適應。
(9) 擬上創業板公司應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募集資金應當存放於董事會決定的專項賬戶

㈦ 如何運作公司上創業板

運作公司上創業板流程:
一、成立上市辦公室,全面負責上市事宜,並注意保密。
二、確定中介機構。
三、制定改制與重組方案。
四、輔導調查。調查是對公司的業務、法律及監管要求、財務狀況、前景和主要風險的綜合調查。
五、申報。
六、初審。
七、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
八、核准發行。

附:創業板上市條件
一、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凈利潤不少於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三)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兩千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四)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
二、發行人注冊資本、經營業務
(一)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二)發行人應當主要經營一種業務,其生產經營活動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環境保護政策。
(三)發行人最近兩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三、發行人應當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發行人的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二)發行人的行業地位或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三)發行人在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者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
(四)發行人最近一年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對關聯方或者有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重大依賴;
(五)發行人最近一年的凈利潤主要來自合並財務報表范圍以外的投資收益;
(六)其他可能對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
四、發行人納稅、股權、治理結構
(一)發行人依法納稅,享受的各項稅收優惠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發行人的經營成果對稅收優惠不存在嚴重依賴。
(二)發行人不存在重大償債風險,不存在影響持續經營的擔保、訴訟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項。
(三)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所持發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四)發行人資產完整,業務及人員、財務、機構獨立,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同業競爭,以及嚴重影響公司獨立性或者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
(五)發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審計委員會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
(六)發行人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財務報表的編制符合企業會計准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發行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七)發行人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公司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結論的內部控制鑒證報告。
(八)發行人具有嚴格的資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資金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以借款、代償債務、代墊款項或者其他方式佔用的情形。
(九)發行人的公司章程已明確對外擔保的審批許可權和審議程序,不存在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進行違規擔保的情形。
(十)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了解股票發行上市相關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
五、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忠實、勤勉,具備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資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最近一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的。
(四)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違法行為。
(五)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未經法定機關核准,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證券,或者有關違法行為雖然發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處於持續狀態的情形。
(六)發行人募集資金應當用於主營業務,並有明確的用途。募集資金數額和投資項目應當與發行人現有生產經營規模、財務狀況、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適應。發行人應當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募集資金應當存放於董事會決定的專項賬戶。

㈧ 公司發展到什麼樣的規模才能上市說的通俗點

條件 A股主板 創業板IPO辦法
主體資格
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盈利要求
(1)最近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較低者為計算依據;(2)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最近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1000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500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5000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30%。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註:上述要求為選擇性標准,符合其中一條即可)
資產要求
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和采礦權等後)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
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兩千萬元
股本要求
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企業發行後的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
主營業務要求
最近3年內主營業務沒有發生重大變化
發行人應當主營業務突出。同時,要求募集資金只能用於發展主營業務
董事及管理層
最近3年內沒有發生重大變化
最近2年內未發生重大變化
實際控制人
最近3年內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
最近2年內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

㈨ 企業創業板上市需要什麼條件

1、發行人應當具備一定的盈利能力。為適應不同類型企業的融資需要,創業板對發行人設置了兩項定量業績指標,以便發行申請人選擇:第一項指標要求發行人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且持續增長;

第二項指標要求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

2、發行人應當具有一定規模和存續時間。根據《證券法》第五十條關於申請股票上市的公司股本總額應不少於三千萬元的規定,《管理辦法》要求發行人具備一定的資產規模,具體規定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兩千萬元,發行後股本不少於三千萬元。

規定發行人具備一定的凈資產和股本規模,有利於控制市場風險。《管理辦法》規定發行人應具有一定的持續經營記錄,具體要求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3、發行人應當主營業務突出。創業企業規模小,且處於成長發展階段,如果業務范圍分散,缺乏核心業務,既不利於有效控制風險,也不利於形成核心競爭力。

因此,《管理辦法》要求發行人集中有限的資源主要經營一種業務,並強調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保護政策。同時,要求募集資金只能用於發展主營業務。

4、對發行人公司治理提出從嚴要求。根據創業板公司特點,在公司治理方面參照主板上市公司從嚴要求,要求董事會下設審計委員會,強化獨立董事職責,並明確控股股東責任。

(9)創業板公司經營規模持續提升擴展閱讀

在創業板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應該遵循以下程序:

1、對企業改制並設立股份有限公司。

擬定改制重組方案,聘請保薦機構(證券公司)和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對改制重組方案進行可行性論證,

對擬改制的資產進行審計、評估、簽署發起人協議和起草公司章程等文件,設置公司內部組織機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

2、對企業進行盡職調查與輔導。

保薦機構和其他中介機構對公司進行盡職調查、問題診斷、專業培訓和業務指導,學習上市公司必備知識,完善組織結構和內部管理,規范企業行為,明確業務發展目標和募集資金投向,

對照發行上市條件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准備首次公開發行申請文件。目前已取消了為期一年的發行上市輔導的硬性規定。

3、製作申請文件並申報。

企業和所聘請的中介機構,按照證監會的要求製作申請文件,保薦機構進行內核並負責向中國證監會盡職推薦;符合申報條件的,中國證監會在5個工作日內受理申請文件。

4、對申請文件審核。

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申請文件後,對申請文件進行初審,同時徵求發行人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家發改委意見,並向保薦機構反饋審核意見,

保薦機構組織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對反饋的審核意見進行回復或整改,初審結束後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前,進行申請文件預披露,最後提交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

5、路演、詢價與定價。

發行申請經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通過後,中國證監會進行核准,企業在指定報刊上刊登招股說明摘要及發行公告等信息,證券公司與發行人進行路演,向投資者推介和詢價,並根據詢價結果協商確定發行價格

6、發行與上市。

根據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發行方式公開發行股票,向證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請,在登記結算公司辦理股份的託管與登記,掛牌上市,上市後由保薦機構按規定負責持續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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