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創業板實行"直接退市"制度是指股票出現連續虧損情況就直接退市嗎
不是,創業板股票「直接退市」是指創業板實行終止上市後不再像主板一樣,要求在終止上市後必須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退市後如符合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條件,可自行委託主辦券商向中國證券業協會提出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進行股份轉讓的申請。創業板公司從出現連續虧損、不按期披露定期報告等《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各種異常情況到相關狀況繼續惡化致其最終退市,將相繼經歷風險警示處理、暫停上市、終止上市等過程。
Ⅱ 創業板股票暫停上市後有退市整理期嗎
創業板股票暫停上市後沒有退市整理期。比如欣泰電氣。
欣泰電氣股票自2016年7月12日復牌後,交易三十個交易日。深圳證券交易所自三十個交易日期限屆滿後的次一交易日對公司股票實施停牌,並在停牌後十五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暫停其股票上市的決定。欣泰電氣證券簡稱將調整為「*欣泰」,欣泰電氣證券代碼不變,股票價格的日漲跌幅限制比例不變。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創業板暫停上市規則是什麼擴展閱讀
暫停上市是基於法律規定的特殊原因而暫時影響其上市證券的情況,而非決定性地最終否定上市公司的上市資格。
基本情況
暫停上市是指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
(5)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對於暫停上市的公司,應當由證券交易所決定其何時及在何種條件下恢復上市。
Ⅲ 創業板退市制度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是深圳主板規則也就是000開頭的股票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是創業板的股票規則是300開頭的股票
是2個不同的市場,有不同的游戲規則。
Ⅳ 創業板退市制度是什麼
強制退市指標:1、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此後公司在內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容披露;2、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此後公司在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改正;3、因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責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此後公司在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改正;4、因公司股本總額或者股權分布發生變化、導致連續二十個交易日不再符合上市條件、在規定期限內仍未解決;5、公司可能被依法強制解散;6、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產清算申請;7、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Ⅳ 創業板退市制度都有哪些
強制退市指標抄:1、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此後公司在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披露;2、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此後公司在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改正;3、因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責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此後公司在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改正;4、因公司股本總額或者股權分布發生變化、導致連續二十個交易日不再符合上市條件、在規定期限內仍未解決;5、公司可能被依法強制解散;6、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產清算申請;7、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Ⅵ 創業板股票交易新規則有哪些
1、 漲跌幅限制。
規則條文: 本所對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超過漲跌幅限制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解讀:所有創業板的股票,以後每天的漲跌幅由原來的10%變為20%。意味著該規則實行後,創業板的股票風險會更大,每天可以下跌20%,而股票的振動幅度則變成40%,如果在漲停板買入,很多可能虧損40%以上。而有些投資者習慣運用的「漲停戰法」,也將承受更大的風險。
2、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機制。
規則條文: 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後的前五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本所可以通過適當方式作出相應標識。
解讀:創業板新股前五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意味著該股票的上市定價是否合理,可以在上市一周內得到檢驗,如果該股票估值過高,市場可以馬上修正。這也意味著,新股上市破發的機會增加,炒作新股的風氣有可能得到壓制。
3、熔斷臨停機制。
規則條文: 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盤中異常波動,本所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一)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的;(二)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 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60%的;(三)中國證監會或者本所認定屬於盤中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解讀:沒有漲跌幅的股票,在遇到上漲或下跌到30%的時候,會熔斷臨時停盤交易,停盤時間為10分鍾,這是第一檔位;在遇到上漲或下跌到60%的時候,會再次熔斷臨時停盤交易,停盤時間也為10分鍾,這是第二檔位;10分鍾後可以繼續交易。
停盤時間如果跨越14:57的,在14:57分直接復牌。在停盤期間申報的交易,先進行復牌集合競價,再進行收盤集合競價。
4、盤後定價交易機制。
規則條文: 每個交易日的15:05至15:30為盤後定價交易時間。盤後定價交易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
開市期間停牌的,停牌期間可以繼續申報。當日15:00仍處於停牌狀態的,不進行盤後定價交易。接受申報的時間內,未成交的申報可以撤銷。撤銷指令經本所交易主機確認方為有效。
盤後定價申報當日有效。
解讀:這一條文源於上海科創板的規則,但一般投資者並不容易理解這一規則。其大概意思是:沒有停牌的股票,在交易日的9:30-11:30和13:00-15:30這兩個時段內,投資者可以像買賣普通股票一樣,在交易軟體上以盤後固定價格申報的方式發出交易指令。但在集合競價階段並不會成交,而是在15:05-15:30這25分鍾里,根據時間優先的順序按照收盤價撮合成交。
這一規則對於投資者而言,主要有兩個作用:一,可以避免當天買入股票後,承受虧損的局面;二,可以根據收盤後情況,再作出投資決策,給予投資者更多理性選擇的機會和時間。
除了上述比較重要的條文以外,還有以下幾個規則需要注意,但不詳細去寫了。
第一, 注冊制下發行上市的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即可作為融資融券標的。
第二, 戰略投資者配售股票納入可出借范圍。
第三, 連續競價期間,限價申報設置上下2%的有效競價范圍。
Ⅶ 創業板退市股票怎麼交易 有哪些規則
能在創業板中上市的股票自身就有一定的實力和遠景,不過並不是說進了創業板就不會退市了,相反假如沒有到達在創業板持續走下去的資歷的話,相同會被退市。那麼,創業板退市股票怎樣買賣?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其實不管是主板退市的股票還是創業板退市的股票,在退市之後都會進入同一個市場中,那就是三板市場,由於這個市場是專門給退市股票來進行買賣的。
想要知道在三板市場股票怎樣玩,特別是進行退市股票的買賣。盡管退市的股票都會會集在這兒進行買賣,可是這個市場與其他板塊市場並不相通,所以預備在三板市場進行退市股買賣的話,注冊買賣的許可權就很有必要,也就是說退市股票並不是說你想買就能買的。
三板市場盡管也是退市股票的買賣,不過價格並沒有股市中的多,這兒更多的是一種股權轉讓,買進的投資者更多的是看中股票的成長性,賭它將來還會再次上市。可是對於創業板的股票來說,這個從頭上市的可能性並不大,由於股市規則創業板在退市之後原則上並不答應再次上市。所以,創業板退市股票的買賣要比其他退市股票壓力大。所以,需求投資者對於風險承受能力是積極向上的。
三板市場中的退市股的價格並不是投資者說了算的,它也會依據行情來決議股價的漲跌,當然了,這個漲跌也是有約束的,不能超過前一日價格的百分之五。三板市場中的股票有A類也有B類,A類以人民幣來核算,B類以美元來核算。創業板的退市股票歸於A類,所以我們在進行退市股買賣的時分,只需求關注好所屬板塊的退市股票就能夠了。
不過由於三板市場並不是每隻退市股票每天都會進行買賣的,一般三板市場中的股票每周只有星期三和星期五進行買賣,單個的股票一個星期之買賣一次,所以投資者需求關注好退市股每周的轉讓次數。
在三板市場中的股票都是現已退市的股票,不會再有許多的投資者進行買賣了,許多投資者都是由於自身就持有退市的股票賣不出去,所以只好在這個市場進行買賣的。所以想要賣出的人許多,買的人除非看好這只股票的潛力一般都是很少會買下的。因而,流動性差,估值也很低,除非有潛力,不然一不小心就成為僵屍股。即便退市股票有潛力,可是能不能從頭上市也不好說,盡管能夠借殼,可是誰來借?沒人能預料到的,總歸,在三板市場買賣的風險比股市更大。
能夠看出退市的股票想要持續買賣難度其實挺大的,所以我們在股票面對退市之前一定要做好離場的預備。
Ⅷ 創業板新規則
交易規則:
1、漲跌幅度限制由10%放寬至20%;
2、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回;
3、優化盤中停牌機制,設答置漲跌30%、60%兩檔停牌指標、各停牌10分鍾;
4、允許投資者在競價交易收盤後,按照收盤價買賣股票。
退市機制:取消暫停上市、恢復上市環節、交易類退市不再設置退市整理期,豐富和完善了退市指標。
設立目的
(1)為創業公司提供融資渠道。
(2)通過市場機制,有效評價創業資產價值,促進知識與資本的結合,推動知識經濟的發展。
(3)為風險投資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風險投資的風險,促進投資的良性循環,提高投資資源的流動和使用效率。
(4)增加創業公司股份的流動性,便於企業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等,鼓勵員工參與企業價值創造。
(5)促進企業規范運作,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Ⅸ 創業板退市新規是什麼
強制退市來指標:1、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源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此後公司在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披露;2、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此後公司在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改正;3、因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責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此後公司在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改正;4、因公司股本總額或者股權分布發生變化、導致連續二十個交易日不再符合上市條件、在規定期限內仍未解決;5、公司可能被依法強制解散;6、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產清算申請;7、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