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票定增是利好還是利空
利好。
股票定增一般來說是利好,定增後一般公司盈利水平會上升,對股價有利好。不過如果有極端情況,股價也會下跌。
對於流通股股東而言,定向增發是利好。判斷定向增發是否利好,要結合公司增發用途與未來市場的運行狀況加以分析。相關公司很可能通過打壓股價的方式,以便大幅度降低增發對象的持股成本,達到以低價格向關聯股東定向發行股份的目的,由此構成利空。 拓展資料:
創業板定增報價原則
發行價格不低於發行期首日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本次發行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發行價格低於發行期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但不低於百分之九十,或者發行價格低於發行期首日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但不低於百分之九十的,本次發行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
一、股票定向增發是什麼意思?
可以先去看一下股票增發是什麼意思,股票增發是說上市後的股份制公司,在原有股份的基礎上再增加發行新的股份。
因此,上市公司對小部分的特定投資者所增發並打折出售新股票的行為就叫做股票定向增發。然而這些股票,在二級市場市上對散戶是不開放的。
股票定增的意思大家都了解了,大家言歸正傳,緊接著來看看股票定增的情況,分析一下它究竟是利好還是利空。
二、股票定增是利好還是利空?
通常認為股票定增是利好的象徵,但也可能出現利空,很多因素都會影響股票的形勢。
有什麼理由說股票定增一般為利好現象?
定向增發對於上市公司來說有很大的益處:
1. 定向增發可能通過注入優質資產、整合上下游企業等方式使得上市公司的業績增長;
2. 戰略投資者有可能被引入,目的就是為公司以後的良好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既然股票定增可以給上市公司帶來這么多好處,那為啥還會有利空的情況出現呢?不要心急,大家緊接著看下去。
如果上市公司為一些前景看好的項目定向增發,也是投資者比較看好的,這有很大幾率會造成股價的上漲;對於前景不明朗或項目時間過長的項目,如果上市公司對於進行項目增發的話,這樣一來,很多消費者都會提出質疑,有可能會造成股價出現下滑的。
這樣來看,實時關註上市公司的消息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大股東如果能夠做到注入的都是優質資產,那麼和公司現有資產相比,折股後的每股盈利能力應該有更顯著的優點,增發是可以給公司每股價值帶來大幅增值。反而,如果變成定向增發,上市公司注入或置換進入了劣質資產,其很有可能是個別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或向關聯方輸送利益的一貫做法,換句話說是重大利空。
倘若在定向增發的期限內,有操控股票價格的行為,那麼會出現短期「利多」或者「利空」的現象。就像有關公司可能以大幅度壓低股價的手段,以降低增發對象的持股成本,利空就被構建出來了;反之,如果擬定向增發公司的股價跌破增發底價,則也許發生大股東有拉高股價的情況,在定向增發這方面,會變成短線利好。
所以結合起來看,出現股票定增的多數情況是利好現象,但投資者也需要做好風險防範,盡量從多種因素出發綜合考量分析,避免投資失敗。
B. 如何在深交所官網查詢創業板定增再融資流程進展
C. 定增獲批後多長時間才能定增
3個月。
根據相關規定,中國證監會在收到申請文件後,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中國證監會自受理申請文件到作出決定的期限為3個月,自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之日起,上市公司應該在6個月內完成增發,超過六個月的,核准文件失效,需重新申請核准。
定增是指上市公司向特定的投資者發行股份的行為,根據相關規定,上市公司進行定增,其發行價不得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均價的80%,比如,某創業板股票的前20個交易日股票的均價為10元,則其定增的價格在8元到10元之間。
出現以下情況,上市公司需要重新確定定增價格:
1、非公開發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限已過。
2、方案發生變化。
3、其它對本次發行定價具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D. 創業板定增報證監會審批需要什麼時候確定定增價格
樓上的,樓主問的是定增收費,不是掛牌推薦OK定增主要也是看雙方談的,融資額的4-6%不等,看你們忽悠了
E. 什麼是定增發行期首日
定增發行期首日的解釋:
①公司目前只是確定了定增的定價原則、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及其他境內法人投資者和自然人、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
②發行價格低於發行期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但不低於百分之九十或者發行價低於發行期首日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但不低於百分之九十:
(1)根據證監會《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保險機構投資者,具體發行對象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在取得中國證監會核准後,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在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報送中國證監會核准後6個月內擇機發行,包括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財務公司:①發行價格不低於發行期首日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根據申購報價的情況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2)根據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公司目前無法確認發行對象,即發行期首日是擇機確定,公司目前無法確認發行期首日是哪一天;
(3)發行對象為不超過五名
F. 參與定增後補倉是怎麼規定的
一、定增的報價原則
1、主板定增報價原則
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定價基準日可以為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也可以為發行期的首日(最新窗口指導:如發行期首日作為定價基準日的,原則上不會再出反饋意見);
最新窗口指導:定價基準日前停牌時間不得超過20個交易日,如超過許復牌後交易20個交易日再作為定價日;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
註:依據2011.4.27《關於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與配套融資相關規定的決定》
2、創業板定增報價原則
1)發行價格不低於發行期首日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本次發行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創業板溢價發行可以沒有鎖定期,定增並購圈社群小夥伴還是在反復問的問題!)
2)發行價格低於發行期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但不低於百分之九十,或者發行價格低於發行期首日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但不低於百分之九十的,本次發行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
註:依據2014.08.01《創業板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業務辦理指南》
二、定增的流程
1、董事會決議
董事會就上市公司申請發行證券作出的決議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1)本次增發股票的發行的方案;(這個最重要,要仔細研讀!)
(2)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報告;
(3)前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報告;
(4)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
2、提請股東大會批准
股東大會就發行股票作出的決定至少應當包括下列事項:本次發行證券的種類和數量;
發行方式、發行對象及向原股東配售的安排;定價方式或價格區間;募集資金用途;
決議的有效期;對董事會辦理本次發行具體事宜的授權;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
股東大會就發行事項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向本公司特定的股東及其關聯人發行的,股東大會就發行方案進行表決時,關聯股東應當迴避。
上市公司就增發股票事項召開股東大會,應當提供網路或者其他方式為股東參加股東大會提供便利。
3、由保薦人保薦
由保薦人保薦,並向中國證監會申報,保薦人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編制和報送發行申請文件。
4、證監會審核
中國證監會依照有關程序審核,並決定核准或不核准增發股票的申請。
中國證監會審核發行證券的申請的程序為:收到申請文件後,5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受理後,對申請文件進行初審;由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申請文件;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
5、發行
6個月內發行,否則重新核准;有重大變更,暫緩發行。
(1)上市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關於本次發行申請獲得通過或者未獲通過的結果後,應當在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並在公告中說明,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作出的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後,將另行公告。
(2)上市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予以核准決定後作出的公告中,應當公告本次發行的保薦人,並公開上市公司和保薦人指定辦理本次發行的負責人及其有效聯系方式。
(3)上市公司、保薦人對非公開發行股票進行推介或者向特定對象提供投資價值研究報告的,不得採用任何公開方式,且不得早於上市公司董事會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決議公告之日。
(4)董事會決議未確定具體發行對象的,在取得中國證監會的核准批文後,由上市公司及保薦人在批文的有效期內選擇發行時間;在發行期起始的前1日,保薦人應當向符合條件的特定對象提供認購邀請書。
認購邀請書發送對象的名單由上市公司及保薦人共同確定。
註:認購邀請書發送對象的名單除應當包含董事會決議公告後已經提交認購意向書的投資者、公司前20名股東外,還應當包含符合《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規定條件的下列詢價對象:不少於20家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不少於10家證券公司;不少於5家保險機構投資者。
三、定增的注意事項
1、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定對象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特定對象符合股東大會決議規定的條件;
2、發行對象不超過10名(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隻以上基金認購的,視為一個發行對象;信託公司作為發行對象,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
3、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月內不得轉讓(上市公司應當在取得發行核准批文後,按照本細則的規定以競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
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36個月不得轉讓(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4、募集資金使用符合規定;
5、本次發行不得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之前有社群小夥伴問,能否通過定增成為大股東,這里解答了吧!)
G. 定向增發價格怎麼確定
和發行底價、定價基準日和發行價格掛鉤。
定增或者定向增發,即指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這種動嚮往往是公司在並購或擴產時需要資金時所導致的。一個完整的定增流程包括上市公司董事會決議→股東會決議→取得證監會發行核准批文→發行證券並登記股份。
(一)發行底價
定增需要設定發行底價。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和《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定增股票的發行底價為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百分之八十。
(二)定價基準日
發行底價與定價基準日掛鉤。確定定價基準日需區分兩種情況。因為上市公司定向增發需要經過董事會決議,所以兩種情形均與董事會決議掛鉤。
第一種情形是上市公司董事會決議提前確定全部發行對象,且屬於下列情形之一:(1)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2)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3)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第二種情形則是除第一種情形之外的其他情形。
在第一種情形下,定價基準日可以是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或者發行期首日,擇一即可,但一般選擇為董事會決議公告日;鎖定期為18個月。在第二種情形下,定價基準日只能是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期首日;鎖定期為6個月。
(三)發行價格
發行底價不一定是最終的發行價格。尤其是在第二種情形下,在定增取得發行核准批文後,需要以競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
H. 中小板、創業板定向增發的條件是否都和主板相同呢
中小板定向增發適用的管理辦法是《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和《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
創業板定向增發適用的管理辦法是《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
I. 創業板定增有鎖定期嗎
國內關於創業板鎖定期的規定:
一、關於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所持股份的鎖定期
1、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所持股份,應承諾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間接持有的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其直接或者間接持有的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
2、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控股股東和實 際控制人申請並經交易所同意,可豁免遵守上述第1款關於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鎖定的承諾:
(一)轉讓雙方存在實際控制關系,或者均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
(二)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3、控股股東關聯方的股份,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鎖定三十六個月;
4、不能確定控股股東的,按股份大小排列鎖定不低於51%的股份,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鎖定三十六個月;
5、申請受理前6個月內從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處受讓的股份,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鎖定三十六個月。
二、關於發行人的非控股股東和非實際控制人所持股份的鎖定期
1、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 內不得轉讓。
2、如發行人在向中國證監會提交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前六個月內(以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日為基準日)進行過增資擴股的,新增股份的持有人需遵守自工商登記日起鎖定三十六個月的規定;
3、申請受理前6個月內從非控股股東處受讓的股份,自上市日起鎖定1年。
三、 關於高管所持股份的鎖定期
1、公司高管、董事監事人員在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25%;
2、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管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個月內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18個月內不得轉讓其直接持有的股份;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個月至第12個月之間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其直接持有的股份。
創業板定增有鎖定期嗎?定向增發產品的鎖定期會限制該股票在這期限內的交易權,因而投資者在認購定向增發產品時,除了要了解產品的收益與風險,也要注意鎖定期的問題。
J. 看到新聞說中歐創業板兩年定開可以打新、定增、參與戰略配售,是什麼意思
打新就是說投資在創業板上市的新股。
定增也就是定向增發,指的是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
戰略配售是「向戰略投資者定向配售」的意思,以鎖定持股為代價獲得優先認購新股的權利,贏得其他絕大部分投資者所沒有的投資機會。
打新的話機構有資金優勢,網下打新成功率高,定增和戰略配售都是普通投資者沒辦法直接參與的,只有通過公募基金的形式才可以,也就是中歐創業板基金的投資優勢哦,如果看好創業板的話,可以考慮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