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是利好還是利空轉
1、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是利好,例如,經營黃金的上市公司,發行債券和增發新股是用來收購金礦,而黃金走勢堅挺的趨勢,必然給公司帶來持續更高的收益,那就是利好。從產生收益的利率和債券利息來看,要高很多,而且債券比增發要好。 增發的好處是增加公積金,壞處是股本增加,參與利益分配的人數也增加。 如果投資項目的收益不確定,或者行業趨勢不確定甚至不好,則要特別小心。 有可能無論是發債還是增發新股都會把企業拖死。
2、因為可轉債可以轉換成股票,所以可以彌補低利率。如果在債券轉換的可轉換期內股票的市場價格超過其轉換價格,債券持有人可以將債券轉換為股票並獲得更大的收益。除了可轉換債券的利率,影響可轉換債券收益率的最關鍵因素是可轉換債券的證券交易所條件,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證券交易所價格,即所要求的可轉換債券的面值轉換為份額。
3、例如,寶安可轉債的面值是每可轉債1元,每25股可轉債可轉換為1股。寶安可轉債轉股價格為25元,寶安股份每股凈資產最高不超過4元。因此,寶安可轉債的轉換條件相當高。當待轉換股票的市場價格達到或超過可轉換債券的轉換價格時,可轉換債券的價格將與股票價格掛鉤。當股價高於可轉債的轉股價格時,由於轉股價格與股價的聯動,當股票上漲時,買入可轉債的收益率與投資股票的收益率是一致的。但是,當股價下跌時,證券轉換的風險遠小於股票,因為它具有一般債券的最低擔保性質。
一般情況下,如果上市公司想要向投資者借錢,集資可以通過發行可轉債來進行。
1、 可轉債還有一個名字,叫可轉換公司債券,含義就是它既是債券,當有一定的條件就能轉換成股票,換句話說,也就是借錢的一方也變成了股東,增加了盈利。
⑵ 創業板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債如何付息
如符合有關發行條件,創業板上市公司可以申請發行可轉債。可轉債發行上市後應在約定付息日前三至五個交易日內披露付息公告,在可轉債期滿前三至五個交易日內披露本息兌付公告
⑶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股的條件是什麼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
第四條發行人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當符合《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條件。
第五條擔任主承銷商的證券公司應重點核查發行人的以下事項,並在推薦函和核查意見中予以說明:
1、在最近三年特別在最近一年是否以現金分紅,現金分紅占公司可分配利潤的比例,以及公司董事會對紅利分配情況的解釋;
2、發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是否足以支付可轉換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3、是否有足夠的現金償還到期債務的計劃安排;
4、主營業務是否突出。是否在所處行業中具有競爭優勢,表現出較強的成長性,並在可預見的將來有明確的業務發展目標;
5、募集資金投向是否具有較好的預期投資回報。前次募集資金的使用是否與原募集計劃一致。如果改變前次募集資金用途的,其變更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否投資於商業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金融類上市公司除外);
6、發行人法人治理結構是否健全。近三年運作是否規范,公司章程及其修改是否符合《公司法》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近三年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會議及重大決策是否存在重大不規范行為,發行人管理層最近三年是否穩定;
7、發行人是否獨立運營。在業務、資產、人員、財務及機構等方面是否獨立,是否具有面向市場的自主經營能力;屬於生產經營類企業的,是否具有獨立的生產、供應、銷售系統;
8、是否存在發行人資產被有實際控制權的個人、法人或其他關聯方佔用的情況,是否存在其他損害公司利益的重大關聯交易;
9、發行人最近一年內是否有重大資產重組、重大增減資本的行為,是否符合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
10、發行人近三年信息披露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是否存在因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而受到處罰的情形;
11、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六條發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證監會不予核准其發行申請:
1、最近三年內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
2、最近一次募集資金被擅自改變用途而未按規定加以糾正的;
3、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
4、公司運作不規范並產生嚴重後果的;
5、成長性差,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
6、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的情形。
(3)創業板發行可轉債的公司擴展閱讀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
第七條發行人申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股東大會作出的決議至少應包括發行規模、轉股價格的確定及調整原則、債券利率、轉股期、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贖回條款及回售條款、向原股東配售的安排、募集資金用途等事項。
第八條發行人及有關中介機構應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製作申請文件。
第九條主承銷商負責向中國證監會推薦,出具推薦意見,並負責報送發行申請文件。
第十條為發行人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應認真履行義務,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主承銷商還應對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申請文件進行核查。有關核查的程序和原則應參照股票發行內核工作的有關規定執行。主承銷商應向中國證監會申報核查中的主要問題及其結論。
第十一條在報送申請文件前,主承銷商及其他中介機構應參照股票發行的有關規定在盡職調查的基礎上出具推薦函。推薦函的內容至少應包括:
1、明確的推薦意見及其理由,對發行人發展前景的評價,有關發行人是否符合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上市條件及其他有關規定的說明,
2、發行人主要問題和風險的提示,簡介證券公司內部審核程序及內核意見(同時提供有關申請文件的核對表),附參與本次發行的項目組成人員及相關經驗等。
第十二條發行人律師在按照有關規定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中,除滿足規定的一般要求外,還應針對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的特點,對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上市的實質條件、發行方案及發行條款、擔保和資信情況等情況進行核查驗證,明確發表意見。
第十三條發行人最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均由注冊會計師出具了標准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發行人應在申請文件中提供最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發行申請於下半年提出的,還應提供申請當年公司公告的中期財務會計報告。
上市未滿三年及重大重組後距本次發行不滿一個會計年度的上市公司,應依據前款規定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第十四條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核准參照中國證監會有關股票發行核準的規定執行。
⑷ 可轉債概念股票一覽 涉及可轉債的上市公司有哪些
2015年可轉債股票一覽:
1.600016 民生銀行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發行的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累計已有人民幣935,884,000元轉為本公司A股股票,累計轉股股數為114,247,390股,占本公司可轉債轉股前已發行股份總額的0.40277%。
2.600028 中國石化 截至2014年12月31日,累計已有93,001,030張石化轉債轉為公司A股股票,累計轉股股數為1,832,955,041股,占可轉債轉股前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1.574% ,占可轉債轉股後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1.550%。其中,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石化轉債轉股的債券面值為人民幣7,260,662,000元,轉股股數為1,484,794,467股。截至2014年12月31日,石化轉債尚有136,998,970張在市場上流通,占石化轉債發行總量的59.565%。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獲得關於本次增資的相關批復,包括《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並購增資項目核準的批復》和《商務部關於同意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增資事項的批復》等。公司將據此辦理後續交割手續。
3.600037 歌華有線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收盤,已有50,429,000元本公司發行的「歌華轉債」轉成本公司發行的股票;本報告期轉股金額為95,000元,轉股數為6,463股,累計轉股數為3,432,593股,占可轉債轉股前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0.3237%;尚有1,549,571,000 元的「歌華轉債」未轉股,占「歌華轉債」發行總量的96.8482%。
4.600795 國電電力 2014年第四季度,共有3,615,810,000元「國電轉債」已轉成公司股票,轉股股數為1,592,864,607股。截至2014年12月31日,累計有3,617,291,000元「國電轉債」轉為公司股票,累計轉股股數為1,593,442,974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國電轉債」尚有1,882,709,000元未轉股,占「國電轉債」發行總量的34.23%。
5.600798 寧波海運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海運轉債與上期(2014年9月30日)比較,共有56,950張海運轉債轉為公司A股股票,轉股股數為1,265,544股。累計已有58,260張海運轉債轉為公司A股股票,累計轉股金額5,826,000元;累計轉股股數為1,294,386股,占可轉債轉股前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0.1486%。
6.601139 深圳燃氣 2014年第四季度,共有1,174,000元「深燃轉債」已轉成公司股票,轉股數為141,105股,占本公司可轉債轉股前已發行股份總額的0.00712%。
7.601318 中國平安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發行的平安轉債累計已有人民幣15,744,987,000元轉為本公司A股股票,累計轉股股數為381,971,800股,占平安轉債轉股前已發行股份總額7,916,142,092股的4.82523%,占本公司2014年12月31日已發行股份總額8,892,169,892股的4.29560%。截至2014年12月31日,平安轉債尚有人民幣10,255,013,000元未轉股,占平安轉債發行總量人民幣260億元的39.44236%。
7.601988 中國銀行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行發行的中行轉債累計已有人民幣25,153,750,000元轉為本行A股股票,累計轉股股數為9,583,985,269股,占本行可轉債轉股前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總額的3.53%。
8.000089 深圳機場 截至2014年第四季度最後一個交易日2014年12月31日收盤,公司「深機轉債」尚有19,913,747張在掛牌交易。2014年第四季度,「深機轉債」因轉股減少215張,同時轉為A股股份3,878股。因轉股公司總股本由期初(2014年9月30日)的1,691,787,662股,至期末(2014年12月31日)增至1,691,791,540股。
9.000425 徐工機械 董事會通過關於2010年非公開發行募投項目投資完成及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等。2014年第四季度,徐工轉債有12,382,064張(每張面值100元,金額合計為1,238,206,400元)轉為公司A股股份,轉股股數為148,109,917股,占公司可轉債轉股前已發行股份總額的7.1802%。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轉股的可轉債金額為1,261,728,700元,占徐工轉債發行總量的50.4691%。
10.000729 燕京啤酒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燕京轉債」尚有66,714,400元在市場流通。「燕京轉債」發行總額為1,130,000,000元,因回售減少262,268,100元,因轉股減少801,017,500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燕京啤酒」因轉股累計增加股數為53,322,846股,其中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因轉股累計增加股數為1,030,510股。
11.002241 歌爾聲學 2014年第四季度轉股股數為0股,剩餘可轉債金額為250,000萬元。
12.002391 長青股份 2014年第四季度,「長青轉債」因轉股減少16,700元,同時轉為A股股份1,237股,公司總股本由315,305,400股增至315,306,637股。
⑸ 申購創業板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債需要開通創業板許可權嗎
您好,申購創業板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債是需要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
⑹ 公司發行可轉債是利好還是利空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溫馨提示:
①以上解釋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相關產品由對應平台或公司發行與管理,我行不承擔產品的投資、兌付和風險管理等責任;
②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您在做任何投資之前,應確保自己完全明白該產品的投資性質和所涉及的風險,詳細了解和謹慎評估產品後,再自身判斷是否參與交易。
應答時間:2021-01-04,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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