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創業之初,股權到底該怎麼分配
根據你的提問,經股網的專家在此給出以下回答:
一、兩個核心
1、人才核心。在商業競爭如此激勵的今天,只有掌握了核心人才,才能在風雲變幻的商場競爭中佔領上風。在智力勞動領域,這種趨勢已經清晰,比如互聯網創業、IT行業、投行投資資管領域、律師會計師設計師等,不按事業合夥人的理念、不搞平台化和生態化組織,幾乎做不成大公司。因此我們認為,所謂「時代」,可能根本不是時間概念,而是代際概念,是人群概念。只有人的代際更替,才能催生商業的新陳代謝、更新換代。新生代企業來自於新生代的人。不能抓住新生代的人,老企業就無法實現轉型和新生。
2、資本核心。一家企業從創業之初,需要經歷一個完整的生命過程,這個生命過程從有一個想法或者技術開始,聚集起一個團隊,到形成產品、完善產品、驗證商業模式、快速自我復制,再到跨區域或者跨產業鏈條擴張,直至最終的成熟乃至上市,其中的每個階段都需要不斷投入的資金做為企業發展的基礎和推動力。而如今,日益激烈的競爭格局、快速變化的商業生態、不復存在的行業壁壘與區域壁壘,初創企業很難再有慢慢成長的時間與空間,快速發展、積累用戶、燒錢大戰、戰略虧損成為了更多初創企業發展壯大的必由之路,因此「融資」也成了所有初創企業在發展之初不得不面對的戰略話題。
我們總結了企業成長過程中常見的融資方式之後注發現,股權融資的重要性貫穿了企業成長的各個關鍵階段,不論是早期階段的天使投資、風投、私募股權投資,還是後期的IPO、上市後股權融資,或者是並購重組與行業整合,都需要通過稀釋公司股權,吸納新進股東來進行。在這個過程中,除了美好的行業未來和公司前景、明確的企業戰略之外,合理的股權架構、優秀而穩定的團隊也能夠幫助公司吸引更多股權投資者的關注,進而在股權融資的過程中獲得更多的選擇權和更高的議價能力。
二、三條原則
1、量化貢獻,明晰合夥人的責、權、利。在合夥人一起創業的過程中,大家往往扮演著截然不同但對公司都很重要的角色,資金、場地、技術、公共、市場、銷售渠道,每種貢獻因為性質不同似乎很難等價對比。所以創始人之間如何分配股權,往往成為一個難題,甚至不得不拍腦袋來決定股權。這經常會為創業公司埋下「暗雷」,在最艱難的時候不定時爆發。
創業並非一朝一夕的事情,在創業過程中,每個合夥人都應當不斷為創業公司提供資源與能力,為創業公司的成長保駕護航,因此權利和利益的分配也需要導向能夠長期為創業公司貢獻的合夥人,可以適當採取按年度、項目進度或者融資進度等方法逐步分配合夥人股權,從而規避短期現象的發生,保障公司經營理念統一,穩定發展。
2、為投資者進入留出空間,同時保障融資過程中公司控制權不旁落。投資人在投資過程中會關注股權架構的合理性,在未來公司上市過程中,資本市場也要求股權架構明晰、合理,因為在每輪投資者進入時,創業團隊都需要提前思考、整體規劃、不斷調整,為未來騰挪出時間和空間。同時,多輪次投資者的進入帶來的股權稀釋,會導致公司控制權旁落的風險,尤其是創業團隊內部出現不同聲音時,投資人往往會成為「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我國公司法要求同股同權,雙層股權架構的設計從法律角度無法實現,但是也有著各種方法能夠讓創始團隊保持對公司的控制權,比如我國公司法允許公司章程對投票權進行特別約定(有限責任公司),允許股東在股東大會上將自己的投票權授予其他股東代為行使(股份有限公司),允許部分人執行企業事務(有限合夥企業)。因此,雖然麻煩,但也能做到讓創始人以少數股權控制公司。
3、為公司的股權激勵留出空間。創業如同漫長的馬拉松,沒有十年八年很難有結果,同時創業又像是一場接力賽,需要新鮮的血液產生一波又一波的動力,需要區域、行業的人才為公司不斷創造新的價值,所以可以說創業就是以百米沖刺的速度,跑一場接力的馬拉松。最早期的一批創業團隊,開了一個局,但是公司能夠做多大,需要後來人接過接力棒,保證公司不會在沖刺馬拉松之中累吐血甚至直接被淘汰。
因此作為創業企業,要始終留出一部分股權池,來吸引區域人才、行業人才的加盟,這種長效的、形成機制的激勵,也能夠保證新老團隊的磨合不出現問題。如若不然,最早進入公司的一批人把自己看成元老,擔心新人替代自己的地位;新人們認為自己的能力更強,看著元老理所應當享受股份,雙方產生強烈的排斥情緒,那麼創業企業的沖刺馬拉松賽永遠都不可能跑到終點。
以上就是經股網的專家根據你的提問給出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經股網,助力企業成為行業寡頭。
② 《股權戰爭》(創業團隊的股權分配與退出都有哪些坑
剛成立的創業團隊該如何設計公司的股權結構,尤其是創業合夥人的股權結構,一直都是一個最為困擾創業者的問題。當然裡面的坑不僅多,而且深。
在我們服務創業企業的過程中,我們見過各種版本合夥人股權戰爭的故事,也幫創業朋友處理過各類股權戰爭的事故。我們發現,合夥人之間之所以頻繁爆發股權戰爭或鬧劇,是因為他們既沒有合夥人股權的進入機制,也沒有合夥人股權的退出機制。這就好比是,兩口子不明不白結了婚。婚後發現,雙方完全是兩個物種,想離婚時,卻發現不知道該怎麼離婚,甚至這婚還離不了。
一、合夥人股權的進入機制
合夥人股權的進入機制,即結婚機制。要做好合夥人股權的進入機制,先得想明白什麼是合夥人?我們認為的合夥人,是既有創業能力,又有創業心態,有3-5年全職投入預期的公司創始人與聯合創始人。合夥人是公司最大的貢獻者,也是主要參與分配股權的人。合夥關系是接近於婚姻關系的[長期][強關系]的[深度]綁定。合夥之後,公司的大小事情,合夥人之間都得商量著來,重大事件,甚至還得合夥人同意。公司賺的每一分錢,不管是否和合夥人直接相關,大家都按照事先約定好的股權比例進行分配。
(一).合夥人股權進入的坑
請神容易送神難。下述人員均可以是公司的合作者,但建議創業者慎重將下述人員當成合夥人,並按照合夥人的標准發放大量股權。(1)短期資源承諾者之前有創業朋友提到,他剛開始創業時,有朋友提出,可以為他創業對接上下游的資源。作為回報,朋友要求公司給20%股權作為回報。創業者把股權出讓給朋友後,朋友承諾的資源卻遲遲沒到位。這肯定不是個案。很多創業者在創業早期,可能需要藉助很多資源為公司的發展起步,這個時候最容易給早期的短期資源承諾者許諾過多股權,把資源承諾者變成公司合夥人。創業公司的價值需要整個創業團隊長期投入時間和精力去實現,因此對於只是承諾投入短期資源,但不全職參與創業的人,建議優先考慮項目提成,談利益合作,一事一結,而不是通過股權長期深度綁定。(2)天使投資人之前有創業朋友提到,公司早期創業時,3個合夥人湊了49萬,做房地產開發的朋友給他們投了51萬,總共拼湊了100萬啟動資金。大家按照各自出資比例,簡單直接高效地把股權給分了,即合夥人團隊總共占股49%,外部投資人占股51%。公司發展到第3年,合夥人團隊發現,一方面,當初的股權分配極其不合理;另一方面,公司想引進外部財務投資人。多個投資人做完初步盡調後,表示不敢投他們這類股權架構。創業投資的邏輯是:(i)投資人投大錢,佔小股,用真金白銀買股權;(ii)創業合夥人投小錢,佔大股,通過長期全職服務公司賺取股權。簡言之,投資人只出錢,不出力。創始人既出錢(少量錢),又出力。因此,天使投資人購買股票的價格應當比合夥人高,不應當按照合夥人標准低價獲取股權。(3)兼職人員之前由創業朋友提到,他通過朋友介紹,在BAT公司找到個兼職的技術合夥人。作為回報,公司給該兼職技術合夥人15%股權。起初,該兼職技術合夥人還斷斷續續參與項目。後來,參與很少。半年後,停止了參與。創業者覺得,花了大本錢,辦了件小事,得不償失。對於技術NB、但不全職參與創業的兼職人員,我們建議按照公司外部顧問標准發放少量股權(股權來源於期權池),而不是按照合夥人的標准配備大量股權。(4)早期普通員工之前有創業朋友提到,他們出於成本考慮,也為了激勵員工,在創業剛開始3個月,總共才7名員工時,就給合夥人之外的4名普通員工發放了16%的期權。做完激勵股權後,他們才發現,這些員工最關注的是漲工資,並不看重股權。早期員工流動性也大,股權管理成本很高。對於既有創業能力,又有創業心態,經過初步磨合的合夥人,可以盡早安排股權。但是,給早期普通員工過早發放股權,一方面,公司股權激勵成本很高。另一方面,激勵效果很有限。在公司早期,給單個員工發5%的股權,對員工很可能都起不到激勵效果,甚至起到負面激勵。員工很可能認為,公司是不想給他們發工資,通過股權來忽悠他們,給他們畫大餅。但是,如果公司在中後期給員工發放激勵股權,很可能5%股權可以解決500人的激勵問題,而且激勵效果特好。在這個階段,員工也不再關注自己拿的股權百分比,而是按照投資人估值或公司業績直接算股票值多少錢。
(二)合夥人股權進入的經驗
很多人都知道,小米有個土鱉與海龜混搭的豪華合夥人團隊。很多創業朋友們問,小米合夥人的股權是如何分配設計的。關於這個問題,首先,小米目前商業上的成就,是多方面的原因,合夥人股權架構肯定只是其中一個方面;其次,每個企業都有不可復制性,但做事情背後的理念與思路有共通性,可以借鑒。我們不會討論客戶項目的具體細節,但可以討論下根據媒體公開披露信息,我們自己總結的小米做合夥人拼圖游戲的理念與思路。下面是我們同事杜國棟根據媒體公開報道做成的一張小米合夥人構成的信息圖。
從這張信息圖,以及其他媒體報道,我們可以看出,小米合夥人團隊的特點是:他們都是創始人自己找來的合夥人,或經過磨合的合夥人推薦過來的合夥人,合夥人之間都經歷過磨合期;他們都是圍繞小米的鐵人三項核心業務「軟體、硬體與互聯網服務」分布;在小米很早期就參與創業,不領工資或領低工資;掏真金白銀買股票,團隊內部56名早期員工就投資了1100多萬美元。
小米豪華合夥人團隊無法復制。但是,小米尋找合夥人的經驗值得借鑒:股權分配背後對應的是如何搭班子。先得找到對的合夥人,然後才是股權配置。創業者得去思考,公司業務發展的核心節點在哪?這些業務節點是否都有人負責?這些人是否都有利益?
(1)合夥人之間要在具體事情上經過磨合,先戀愛,再結婚;
(2)給既有創業能力,又有創業心態的合夥人發放股權。
(3)通過圈內靠譜人推薦其圈內朋友,是找合夥人的捷徑。比如,如果公司想找產品經理,直接去挖業務聞名NB的產品經理;如挖不成,讓他幫忙推薦他圈內的產品經理。相信業內人的眼光與品位。
二. 合夥人股權的退出機制
即離婚機制。之前有創業朋友提到,他們四人合夥創業。創業進行到1年半時,有合夥人與其他合夥人不合,他又有個其他更好的機會。因此,他提出離職。但是,對於該合夥人持有的公司30%股權該如何處理,大家卡殼傻眼了。離職合夥人說,我從一開始即參與創業,既有功勞,又有苦勞;公司法也沒有規定,股東離職必須退股;章程也沒規定;合夥人之間也沒簽署過其他協議,股東退出得退股;合夥人之間從始至終就離職退股也沒做過任何溝通。因此,他拒絕退股。其它留守合夥人說,他們還得把公司像養小孩一樣養5年,甚至10年。你打個醬油就跑了,不交出股權,對我們繼續參與創業的其他合夥人不公平。雙方互相折騰,互相折磨。這肯定也不是個案。創業企業該如何做好合夥人股權的退出機制?(一)管理好合夥人預期給合夥人發放股權時,做足深度溝通,管理好大家預期:合夥人取得股權,是基於大家長期看好公司發展前景,願意長期共同參與創業;合夥人早期拼湊的少量資金,並不是合夥人所持大量股權的真實價格。股權的主要價格是,所有合夥人與公司長期綁定(比如,4年),通過長期服務公司去賺取股權;如果不設定退出機制,允許中途退出的合夥人帶走股權,對退出合夥人的公平,但卻是對其它長期參與創業的合夥人最大的不公平,對其它合夥人也沒有安全感。(二)游戲規則落地在一定期限內(比如,一年之內),約定股權由創始股東代持;約定合夥人的股權和服務期限掛鉤,股權分期成熟(比如4年);股東中途退出,公司或其它合夥人有權股權溢價回購離職合夥人未成熟、甚至已成熟的股權;對於離職不交出股權的行為,為避免司法執行的不確定性,約定離職不退股高額的違約金。
三.其他的問題
我們摘取了創業朋友問到的四個主要問題。1.合夥人股權分期成熟與離職回購股權的退出機制,是否可以寫進公司章程?工商局通常都要求企業用他們指定的章程模板,股權的這些退出機制很難直接寫進公司章程。但是,合夥人之間可以另外簽訂協議,約定股權的退出機制;公司章程與股東協議盡量不沖突;在股東協議約定,如果公司章程與股東協議相沖突,以股東協議為准。2.合夥人退出時,該如何確定退出價格?股權回購實際上就是「買斷」,他建議公司創始人考慮「一個原則,一個方法」。「一個原則」,是他們通常建議公司創始人,對於退出的合夥人,一方面,可以全部或部分收回股權;另一方面,必須承認合夥人的歷史貢獻,按照一定溢價/或折價回購股權。
這個基本原則,不僅僅關繫到合夥人的退出,更關繫到企業重大長遠的文化建設,很重要。「一個方法」,即對於如何確定具體的退出價格,他們建議公司創始人考慮兩個因素,一個是退出價格基數,一個是溢價/或折價倍數。比如,可以考慮按照合夥人掏錢買股權的購買價格的一定溢價回購、或退出合夥人按照其持股比例可參與分配公司凈資產或凈利潤的一定溢價,也可以按照公司最近一輪融資估值的一定折扣價回購。至於選取哪個退出價格基數,不同商業模式的公司會存在差異。比如,京東上市時雖然估值約300億美金,但公司資產負債表並不太好。
很多互聯網新經濟企業都有類似情形。因此,一方面,如果按照合夥人退出時可參與分配公司凈利潤的一定溢價回購,合夥人很可能吭哧吭哧幹了N年,退出時卻會被凈身出戶;但另一方面,如果按照公司最近一輪融資估值的價格回購,公司又會面臨很大的現金流壓力。因此,對於具體回購價格的確定,需要分析公司具體的商業模式,既讓退出合夥人可以分享企業成長收益,又不讓公司有過大現金流壓力,還預留一定調整空間和靈活性。3.如果合夥人離婚,股權應該如何處理?近年來,離婚率上升,企業家群體離婚率又可能偏高。婚後財產的處理,包括股權,都是棘手的問題。離婚事件,影響的不僅有家庭,還影響企業的發展時機,比如土豆網。婚姻還很可能導致公司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原則上,婚姻期間財產是夫妻雙方共同財產,但是夫妻雙方可以另外約定財產的歸屬。
因此,配偶之間可以簽署「土豆條款」,約定配偶放棄就公司股權主張任何權利。但是,出於對配偶婚姻期間貢獻的認可,也為了取得配偶的認可,不至於夫妻關系由於股權關系亮紅燈,七八點有他們自己改造設計的「土豆條款」,一方面,確保離婚配偶不幹涉影響到公司的經營決策管理;另一方面,保障離婚配偶的經濟性權利。4.股權發放完後,發現合夥人拿到的股權與其貢獻不匹配,該如何處理?公司股權一次性發給合夥人,但合夥人的貢獻卻是分期到位的,確實很容易造成股權配備與貢獻不匹配。為了對沖這類風險,可以考慮:(1)合夥人之間經過磨合期,是對雙方負責。因此,可以先戀愛,再結婚;(2)在創業初期,預留較大期權池,給後期股權調整預留空間;(3)股權分期成熟與回購的機制,本身也可以對沖這種不確定性風險。
③ 創業公司 股權有用嗎
股份與股權的區別主要在於概念不一樣。
股權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與其擁有的股票比例相專應的權屬益及承擔一定責任的權力。基於股東地位而可對公司主張的權利,是股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為股票表彰的權利。股權的主體是股東。一般而言,公司是資合而成的經濟組織,其股東的個性無關緊要,因而不論自然人還是法人都可以成為股東。
股份是股份公司均分其資本的基本計量單位,對股東而言,則表示其在公司資本中所佔的投資份額。
1、股份是股份公司一定量的資本額的代表。
2、股份是股東的出資份額及其股東權的體現。
3、股份是計算股份公司資本的最小單位,不能再繼續分割。
股份是構成公司資本的最小的均等的計量單位。把公司資本分給為股份,所發行的股份就是資本總額。
④ 為什麼很多公司的董事長有很多股權他就算是創始人,那發行股票的時候也要用錢買
持有公司的股份就是該公司的股東,持股的多少決定你的發言權,這就是持股與該公司的關系。向法人投資者股權的內容主要有:股東有隻以投資額為限承擔民事責任的權利;股東有參與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權利;股東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決定法人管理者人選的權利;
有參與股東大會,決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權利;有從企業法人那裡分取紅利的權利;股東有依法轉讓股權的權利;有在法人終止後收回剩餘財產等權利。而這些權利都是源於股東向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從總體上說股權決定法人財產權,但也有特殊和例外。因為股東大會是企業法人的權利機構它做出的決議決定法人必需執行。而這些決議、決定正是投資人行使股權的集中體現。所以通常情況下,股權決定法人財產權。
股權是法人財產權的內核,股權是法人財產權的靈魂。但在承擔民事責任時法人卻無需經過股東大會的批准、認可。這是法人財產權不受股權轄制的一個例外。這也是法人制度的必然要求。
⑤ 創業聯合創始人離職後股權怎麼分配
剛成立的創業團隊該如何設計公司的股權結構,尤其是創業合夥人的股權結構,一直都是一個最為困擾創業者的問題。當然裡面的坑不僅多,而且深。
在我們服務創業企業的過程中,我們見過各種版本合夥人股權戰爭的故事,也幫創業朋友處理過各類股權戰爭的事故。我們發現,合夥人之間之所以頻繁爆發股權戰爭或鬧劇,是因為他們既沒有合夥人股權的進入機制,也沒有合夥人股權的退出機制。這就好比是,兩口子不明不白結了婚。婚後發現,雙方完全是兩個物種,想離婚時,卻發現不知道該怎麼離婚,甚至這婚還離不了。一、合夥人股權的進入機制合夥人股權的進入機制,即結婚機制。要做好合夥人股權的進入機制,先得想明白什麼是合夥人?我們認為的合夥人,是既有創業能力,又有創業心態,有3-5年全職投入預期的公司創始人與聯合創始人。合夥人是公司最大的貢獻者,也是主要參與分配股權的人。合夥關系是接近於婚姻關系的[長期][強關系]的[深度]綁定。合夥之後,公司的大小事情,合夥人之間都得商量著來,重大事件,甚至還得合夥人同意。公司賺的每一分錢,不管是否和合夥人直接相關,大家都按照事先約定好的股權比例進行分配。
(一).合夥人股權進入的坑請神容易送神難。下述人員均可以是公司的合作者,但建議創業者慎重將下述人員當成合夥人,並按照合夥人的標准發放大量股權。(1)短期資源承諾者之前有創業朋友提到,他剛開始創業時,有朋友提出,可以為他創業對接上下游的資源。作為回報,朋友要求公司給20%股權作為回報。創業者把股權出讓給朋友後,朋友承諾的資源卻遲遲沒到位。這肯定不是個案。很多創業者在創業早期,可能需要藉助很多資源為公司的發展起步,這個時候最容易給早期的短期資源承諾者許諾過多股權,把資源承諾者變成公司合夥人。創業公司的價值需要整個創業團隊長期投入時間和精力去實現,因此對於只是承諾投入短期資源,但不全職參與創業的人,建議優先考慮項目提成,談利益合作,一事一結,而不是通過股權長期深度綁定。(2)天使投資人之前有創業朋友提到,公司早期創業時,3個合夥人湊了49萬,做房地產開發的朋友給他們投了51萬,總共拼湊了100萬啟動資金。大家按照各自出資比例,簡單直接高效地把股權給分了,即合夥人團隊總共占股49%,外部投資人占股51%。公司發展到第3年,合夥人團隊發現,一方面,當初的股權分配極其不合理;另一方面,公司想引進外部財務投資人。多個投資人做完初步盡調後,表示不敢投他們這類股權架構。創業投資的邏輯是:(i)投資人投大錢,佔小股,用真金白銀買股權;(ii)創業合夥人投小錢,佔大股,通過長期全職服務公司賺取股權。簡言之,投資人只出錢,不出力。創始人既出錢(少量錢),又出力。因此,天使投資人購買股票的價格應當比合夥人高,不應當按照合夥人標准低價獲取股權。(3)兼職人員之前由創業朋友提到,他通過朋友介紹,在BAT公司找到個兼職的技術合夥人。作為回報,公司給該兼職技術合夥人15%股權。起初,該兼職技術合夥人還斷斷續續參與項目。後來,參與很少。半年後,停止了參與。創業者覺得,花了大本錢,辦了件小事,得不償失。對於技術NB、但不全職參與創業的兼職人員,我們建議按照公司外部顧問標准發放少量股權(股權來源於期權池),而不是按照合夥人的標准配備大量股權。(4)早期普通員工之前有創業朋友提到,他們出於成本考慮,也為了激勵員工,在創業剛開始3個月,總共才7名員工時,就給合夥人之外的4名普通員工發放了16%的期權。做完激勵股權後,他們才發現,這些員工最關注的是漲工資,並不看重股權。早期員工流動性也大,股權管理成本很高。對於既有創業能力,又有創業心態,經過初步磨合的合夥人,可以盡早安排股權。但是,給早期普通員工過早發放股權,一方面,公司股權激勵成本很高。另一方面,激勵效果很有限。在公司早期,給單個員工發5%的股權,對員工很可能都起不到激勵效果,甚至起到負面激勵。員工很可能認為,公司是不想給他們發工資,通過股權來忽悠他們,給他們畫大餅。但是,如果公司在中後期給員工發放激勵股權,很可能5%股權可以解決500人的激勵問題,而且激勵效果特好。在這個階段,員工也不再關注自己拿的股權百分比,而是按照投資人估值或公司業績直接算股票值多少錢。
⑥ 牛根生的創業故事
1999年,牛根生遭到伊利董事會免職,從此選擇了創業的歷程,同年8月成立「內蒙古蒙牛乳業股份有限公司」。最初的啟動資金僅僅有900萬元,通過整合內8家蒙瀕臨破產的奶企,成功盤活7.8億元資產,當年實現銷售收入3730萬元。
當蒙牛小有成就、呈現良好成長勢頭的時候,牛根生意識到在快速消費品市場依靠自有資金「滾動」發展有可能會錯失良機,作出了引進戰略投資者、進軍國際金融市場的決定。但是對於一家民營企業,面對國內金融工具極度匱乏和嚴格的金融限制的環境下,蒙牛開始了曲折的融資之路。
2002年9月,蒙牛的發起人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注冊成立了金牛(BVI)。同日蒙牛的投資人、業務聯人系和雇員注冊成立了銀牛(BVI)。金牛和銀牛各自擁有開曼群島公司50%的股權,而模里西斯公司是開曼群島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10月,摩根、英聯、鼎輝三家國際投資機構以認股方式向開曼群島公司注入約2597萬美元(摺合人民幣約2.1億),取得了90.6%的股權和49%的投票。
該筆資金經模里西斯公司最終換取了大陸蒙牛66.7%的股權,「內蒙古蒙牛乳業有限公司」得到境外投資後改制為合資企業,而開曼群島公司也從空殼演變為在中國大陸有實體業務的控股公司。
在企業重組後他們對蒙牛的控股方式由境內身份直接持股變為了通過境外法人間接持股,這種安排為開曼群島公司以「紅籌」方式在海外上市輔平了道路。
獲得第一輪投資後,蒙牛的業績增長令人驚訝,2003年蒙牛凈利潤為2.3億元。迅速成長中的蒙牛對資金的需求仍然十分巨大,三家機構再次通過「可換股證券」向蒙牛注資3523萬美元,摺合人民幣2.9億元。
2003年,蒙牛進行上市前的股權重組,蒙牛管理團隊及關聯人士將在上市公司合共持股54%,金牛和銀牛分別設立了「牛氏信託」和「謝氏信託」。
2004年6月蒙牛股票在香港持牌上市,共發售3.5億股,獲得206倍的超額認購率凍結資金280億港元,充分說明香港乃至國際資本市場對大陸優秀快速消費品企業的投資熱情及接納能力。這給蒙牛的融資故事畫上了一個完美的句號。
(6)創業故事股票股權擴展閱讀
牛根生1978年成為呼和浩特大黑河牛奶廠的一名養牛工人,1983年任內蒙古伊利集團(原呼和浩特回民奶食品廠)廠長,1992年擔任內蒙古伊利集團生產經營副總裁,1998年底被內蒙古伊利集團免去生產經營副總裁一職,1999年至今創辦內蒙古蒙牛乳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並擔任董事長兼總裁職務。
牛根生獲得的榮譽有:「2002年中國十大創業風雲人物(之一)」;「2002年中國經濟最有價值封面人物」;「中國民營工業行業領袖」;「2003年中國企業新領袖」;2003年CCTV「中國經濟年度人物」;2004年「中國策劃最高獎」等。
內蒙古蒙牛乳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由自然人出資,採取發起設立方式於 1999年8月成立。
⑦ 創業公司何時,如何從股權比例過渡到股票數量的計算
在上市3年前就已改制為股份公司,你的股份已經確定。比如上市前公司共100萬股,都是你的。每股凈資產1元。發行50萬股,每股3元,發行後公司總股本150萬股,你佔66.67%。發行後公司凈資產250萬元。新發行股份每股3元錢(一元面值)超出1塊錢的部分(3-1=2元)是算到資本公積。
⑧ 創業股份如何分配
創業項目復點子誰提出?比如這制個項目具體是哪個行業的怎麼做啊等等。然後是金錢和技術,因為資金投入的多不代表只提供技術就不能得到多的股份,因為技術是一個行業的關鍵。
股份不能只按資金投入的多少來分配的。
你以後注意的問題比如關繫到知識產權拉,知識產權歸誰所有啊等等。再就是你承擔多少風險?如果說能讓風險承擔盡可能少的話股份少也沒關系,因為只要項目做的好,盈利自然會多,做人不能太貪婪。
以後股份會重新分配,這是自然的。因為人力上比如前期是3人合夥,後期T掉1人,股份當然要重新分配了。
另外建議你們認真仔細商量,合夥人之間要互相信任,有話直說,少搞小動作,要顧及整體利益,而不要貪圖小便宜和個體利益。因為你們是一個集體!集體利益提升,個體利益自然會提升!過分追求自己利益會影響整體利益最終導致自己的滅亡。
選擇合夥人的時候,要看信念或者價值觀是否有統一的地方。這關繫到以後的管理和經營理念。道不同不相為謀。有的人追求利益,有多人追求的是過程是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