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創業板股票退市條件有什麼
退市條件有:抄
1.最近兩年連續虧損,以最近兩年年度報告披露的當年經審計凈利潤為依據
2.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錯或者虛假記載,公司主動改正或者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對以前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導致最近兩年連續虧損
3.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顯示當年經審計凈資產為負
4.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5.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
6.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7.出現可能導致公司解散的情形
8.因股權分布或股東人數不具備上市條件,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提出股權分布或股東人數問題解決方案,經深交所同意其實施
9.公司股票連續一百二十個交易日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實現的累計成交量低於100萬股
10.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11.深交所認定的其他存在退市風險的情形
⑵ 創業板退市制度都有哪些
強制退市指標抄:1、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此後公司在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披露;2、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此後公司在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改正;3、因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責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此後公司在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改正;4、因公司股本總額或者股權分布發生變化、導致連續二十個交易日不再符合上市條件、在規定期限內仍未解決;5、公司可能被依法強制解散;6、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產清算申請;7、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⑶ 創業板至今有沒有退市的股票
目前創業板好像還沒有退市的股票,只有三家發布退市預警。
截至2014年底版,創業板已經有3家公司發布了權暫停上市風險警示公告,它們分別是寶德股份、萬福生科,以及天龍光電。對於創業板公司來說,如果連虧3年,無需ST將直接暫停上市。如果寶德股份、天龍光電和萬福生科3家公司,最終出現因為連續虧損3年而暫停上市的情況,將是創業板首次出現暫停上市的案例。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這一可能性並不算小
⑷ 創業板里第一支退市的會是哪支股票
現在說那要退市太早了,基本上近幾批上市的創業板股票2009年的上半年業績都是很高盈利的,不太可能2009下半年的業績迅速逆轉然後遭退市處理的,應該在2010年上半年不會出現這種情況。
⑸ 哪些創業板股票可能首批退市
估計是一大片
⑹ 什麼樣的創業板股票會被退市
創業板比主板增加了三種退市情形:「上市公司財報被出具否定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報告而在規定時間不能消除的,將啟動退市程序;凈資產為負而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消除的,將啟動退市程序;上市公司股票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成交量低於100萬股,限期內不能改善的,也將啟動退市程序。」
公司退市後,如符合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條件,可自行委託主辦券商向中國證券業協會提出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進行股份轉讓的申請。
在主板市場,為鼓勵陷入危機或財務困難的公司盡快完成重組,允許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和其他特別處理公司,在完成重大資產重組後即可向交易所申請撤銷退市風險警示或其他特別處理。創業板則取消了上述相關規定。
上市公司財務會計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時,交易所將進行退市風險警示。如果在規定期限內仍不能消除的,將啟動退市程序。
另外,交易所規定,創業板中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中期報告的公司,最快退市時間從主板的六個月縮短為三個月。上述三種退市情形,暫停上市後根據中期報告而不是年度報告的情況來決定是否退市。
⑺ 到目前為止,創業板有退市的股票嗎
2009-10-30,創業板股票正式上市交易。當時是18隻股票一起上市交易的。
2010年6月1日開始創業板指數掛牌。目前沒有退市的,估計萬福生科有可能成為第一家退市的
⑻ 創業板退市包括哪些內容
創業板已經有3家公司發布了暫停上市風險警示公告,它們分別是寶德股份、萬福生科,以及天龍光電。對於創業板公司來說,如果連虧3年,無需st將直接暫停上市。如果寶德股份、天龍光電和萬福生科3家公司,最終出現因為連續虧損3年而暫停上市的情況,將是創業板首次出現暫停上市的案例。
創業板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股票交易將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1)最近兩年連續虧損(以最近兩年年度報告披露的當年經審計凈利潤為依據);
(2)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錯或者虛假記載,公司主動改正或者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對以前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導致最近兩年連續虧損;
(3)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顯示當年經審計凈資產為負;
(4)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5)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
(6)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7)出現可能導致公司解散的情形;
(8)因股權分布或股東人數不具備上市條件,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提出股權分布或股東人數問題解決方案,經深交所同意其實施;
(9)公司股票連續一百二十個交易日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實現的累計成交量低於100萬股;
(10)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11)深交所認定的其他存在退市風險的情形。
⑼ 哪些創業板 退市
創業板股票退市條件比主板市場股票還要緊,但是目前還沒有出現。
⑽ 創業板退市制度現在有哪些退市後的創業板股票何去何從
退市就是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版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權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
4月20日,深交所正式發布《創業板上市規則》(2012年修訂),並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這意味著醞釀多時的創業板退市制度終於正式出台。
《規則》明確了創業板退市相關規定,主要包括八大亮點:創業板暫停上市考察期縮短到一年;創業板暫停上市將追述財務造假;創業板公司被公開譴責三次將終止上市;造假引發兩年負凈資產直接終止上市;創業板借殼只給一次機會補充材料;財報違規將快速退市;創業板擬退市公司暫留退市整理板;創業板公司退市後納入三板等,並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